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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還挺有效果的,明韶就是禁不住沈秋開黃腔,臉上唰啦一聲紅透,抿了抿嘴唇,怎麼都沒把羞怯中帶著自豪的笑意抿掉。沈秋也不和他計較,任由他揉了自己的腰兩下,就推他一把:“好了,我餓了。”
明韶頭回擔起餵飽沈秋的字面意思這種重大責任,還是很看重的,拿了酥餅出來又去開烤箱,把酥餅整齊地碼進去之後回頭看了看粥,問沈秋還想吃什麼,同時掏出了的手機——目前來說他的廚藝也就只能發揮到這一步了。
平常沈秋也沒有太多時間做各種各樣的豐盛早餐,他們一般就是自己煮粥或者沖麥片煎培根配合外賣。明韶胃口不好,進步雖然大,但還是時常波動。他能吃下去的時候沈秋一向不管到底是一天中的哪一餐,都極力讓他多吃點。
何況沈秋自己也不明白怎麼能有人就吃個煎蛋兩片培根幾個草莓順便喝杯咖啡就能結束早餐的。這不科學,他也不許明韶這樣對付早餐。
現在看來明韶已經形成了習慣,沈秋頗為滿意,想了想,說:“洗點水果,我記得有芒果和提子吧,你先洗好飯後吃,然後把泡菜拿出來,挑幾樣裝好,也就差不多了。”
明韶想了想,乖順的去拿了。
他還沒有這樣照顧過沈秋,又新鮮又覺得內心酸軟,還有一種得意的感覺。這個人是我的,我餵飽他,我照顧他,我能照顧好他,我能擁有他。
這當然是一種錯覺,明韶自己跟個走路都會摔跟頭的小奶狗似的軟弱無力,四隻爪子在光滑的冰面上扒拉,很容易就會摔一跤,或者肚皮貼著冰面亂抓,他時時刻刻需要沈秋的照顧,但卻越來越想要自己能夠留住他,能夠照顧他。
他憑什麼呀?憑滿心的荒涼,只憑自己的熱情和需求嗎?就算是有病自私冷漠如明韶,也知道這太過分了。
他背對著沈秋拿了一籃水果,又挑好了小菜放在料理台上,挽起袖子洗提子,看沈秋正認真的看著,沒忍住先往他嘴裡餵了一個。溫軟唇瓣含住他捏著提子的兩根手指,沈秋卻好像根本沒有意識到一樣,舌尖抵著他的指尖吸走提子。
明韶在那一瞬間感覺到強烈的心悸,只想越過料理台去吻他。
愛是致命的,愛任何人都會讓人改變,變得面目全非。明韶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害怕的是這個,他很熟悉從前那個沒有感情的自己,雖然也不算好,也不怎麼安全,但他畢竟知道那是什麼樣的。但是陷入愛情之後他就不再了解自己了。
等同於把自己的生命放到別人手心裡。
他知道自己從來沒有看錯過沈秋,因為沈秋從未對他隱藏過什麼。這是個好人,第一次見面被他半拖半拽的睡了,接著爬起來就對他宣講要做有尊嚴有志氣有追求的年輕人,不可以自甘墮落,善良得簡直迂腐。
後來沈秋那樣照顧他,說是老母親也好,說是飼主也好,實際上就是一點也不覺得他有力量能夠傷害他。在他們之中那個始終強而有力的人都是沈秋,他想走就走,想退就退,只要拋棄明韶,事情就結束了。
世界上是有正軌和正常生活的,沈秋天然的擁有,且永遠只要後悔就能回去,有人接著他。
所以沈秋和他戀愛的成本很低。明韶知道自己永遠沒法去傷害……他或許會傷害,因為他是個有病的人,他是個沒法控制自己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好與壞,他只是很任性而已。
他妄自菲薄,他無理取鬧,他索求無度,他病入膏肓。
除了沈秋,誰來救他呀?世上哪有什麼失樂園,死了也沒有天堂。
明韶知道自己配不上,這並不是什麼對他的羞辱。如果沈秋選擇葉容那樣的女人,他很快就擁有一個標準版美好家庭,生兩個孩子,還完房貸買車,平靜而且幸福,所有痛苦和矛盾都在家長里短電視劇的範疇內。
但沈秋……沈秋是自己願意,不是明韶強迫,他哪有那個勇氣去強迫,去面對拒絕。這算是最終的好運氣嗎?他都沒敢相信有這樣的好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好像下水道的老鼠瞎著眼溜來溜去,一塊香噴噴熱乎乎塗滿了黃油的吐司掉在他頭上。
簡直是何德何能。
明韶能用人世間最美好的詞來形容沈秋,然後用最嫌惡的眼神看自己。他沒有能力,也不會維持好事,只會消耗而已,他給沈秋的微乎其微,太不對等。
這種關係也是他的壓力源之一,只是明韶多數時候都能說服自己忘記。他也愛沈秋,懦夫的愛,老鼠的愛,瘋子的愛,又有什麼區別?沈秋想要的呀。
明韶算過沈秋到底什麼時候愛上自己的,好像總是和男朋友無套搞起來的姑娘算安全期一樣小心翼翼,掰著指頭算了一遍又一遍,總覺得那不會太早。
他在沈秋眼裡簡直不是個獨立自主的人,是寵物,是孩子,是只貓,而不是男人,老公,伴侶。
明韶沒覺得太不滿,他也確實不知道怎麼做個健全且有力的人,只是這樣快散了的骨頭架子一樣勉強支撐而已。只要沈秋還想要。
他放好沾滿水珠的果盤,拿了兩根香蕉照著沈秋做過的樣子切成片,沈秋放在面前的手機就響了。
早上起來的時候明韶就給二人都請過假了,這個電話多半不可能是公司打來的,明韶的手頓了頓,心裡一沉。
明韶頭回擔起餵飽沈秋的字面意思這種重大責任,還是很看重的,拿了酥餅出來又去開烤箱,把酥餅整齊地碼進去之後回頭看了看粥,問沈秋還想吃什麼,同時掏出了的手機——目前來說他的廚藝也就只能發揮到這一步了。
平常沈秋也沒有太多時間做各種各樣的豐盛早餐,他們一般就是自己煮粥或者沖麥片煎培根配合外賣。明韶胃口不好,進步雖然大,但還是時常波動。他能吃下去的時候沈秋一向不管到底是一天中的哪一餐,都極力讓他多吃點。
何況沈秋自己也不明白怎麼能有人就吃個煎蛋兩片培根幾個草莓順便喝杯咖啡就能結束早餐的。這不科學,他也不許明韶這樣對付早餐。
現在看來明韶已經形成了習慣,沈秋頗為滿意,想了想,說:“洗點水果,我記得有芒果和提子吧,你先洗好飯後吃,然後把泡菜拿出來,挑幾樣裝好,也就差不多了。”
明韶想了想,乖順的去拿了。
他還沒有這樣照顧過沈秋,又新鮮又覺得內心酸軟,還有一種得意的感覺。這個人是我的,我餵飽他,我照顧他,我能照顧好他,我能擁有他。
這當然是一種錯覺,明韶自己跟個走路都會摔跟頭的小奶狗似的軟弱無力,四隻爪子在光滑的冰面上扒拉,很容易就會摔一跤,或者肚皮貼著冰面亂抓,他時時刻刻需要沈秋的照顧,但卻越來越想要自己能夠留住他,能夠照顧他。
他憑什麼呀?憑滿心的荒涼,只憑自己的熱情和需求嗎?就算是有病自私冷漠如明韶,也知道這太過分了。
他背對著沈秋拿了一籃水果,又挑好了小菜放在料理台上,挽起袖子洗提子,看沈秋正認真的看著,沒忍住先往他嘴裡餵了一個。溫軟唇瓣含住他捏著提子的兩根手指,沈秋卻好像根本沒有意識到一樣,舌尖抵著他的指尖吸走提子。
明韶在那一瞬間感覺到強烈的心悸,只想越過料理台去吻他。
愛是致命的,愛任何人都會讓人改變,變得面目全非。明韶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害怕的是這個,他很熟悉從前那個沒有感情的自己,雖然也不算好,也不怎麼安全,但他畢竟知道那是什麼樣的。但是陷入愛情之後他就不再了解自己了。
等同於把自己的生命放到別人手心裡。
他知道自己從來沒有看錯過沈秋,因為沈秋從未對他隱藏過什麼。這是個好人,第一次見面被他半拖半拽的睡了,接著爬起來就對他宣講要做有尊嚴有志氣有追求的年輕人,不可以自甘墮落,善良得簡直迂腐。
後來沈秋那樣照顧他,說是老母親也好,說是飼主也好,實際上就是一點也不覺得他有力量能夠傷害他。在他們之中那個始終強而有力的人都是沈秋,他想走就走,想退就退,只要拋棄明韶,事情就結束了。
世界上是有正軌和正常生活的,沈秋天然的擁有,且永遠只要後悔就能回去,有人接著他。
所以沈秋和他戀愛的成本很低。明韶知道自己永遠沒法去傷害……他或許會傷害,因為他是個有病的人,他是個沒法控制自己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好與壞,他只是很任性而已。
他妄自菲薄,他無理取鬧,他索求無度,他病入膏肓。
除了沈秋,誰來救他呀?世上哪有什麼失樂園,死了也沒有天堂。
明韶知道自己配不上,這並不是什麼對他的羞辱。如果沈秋選擇葉容那樣的女人,他很快就擁有一個標準版美好家庭,生兩個孩子,還完房貸買車,平靜而且幸福,所有痛苦和矛盾都在家長里短電視劇的範疇內。
但沈秋……沈秋是自己願意,不是明韶強迫,他哪有那個勇氣去強迫,去面對拒絕。這算是最終的好運氣嗎?他都沒敢相信有這樣的好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好像下水道的老鼠瞎著眼溜來溜去,一塊香噴噴熱乎乎塗滿了黃油的吐司掉在他頭上。
簡直是何德何能。
明韶能用人世間最美好的詞來形容沈秋,然後用最嫌惡的眼神看自己。他沒有能力,也不會維持好事,只會消耗而已,他給沈秋的微乎其微,太不對等。
這種關係也是他的壓力源之一,只是明韶多數時候都能說服自己忘記。他也愛沈秋,懦夫的愛,老鼠的愛,瘋子的愛,又有什麼區別?沈秋想要的呀。
明韶算過沈秋到底什麼時候愛上自己的,好像總是和男朋友無套搞起來的姑娘算安全期一樣小心翼翼,掰著指頭算了一遍又一遍,總覺得那不會太早。
他在沈秋眼裡簡直不是個獨立自主的人,是寵物,是孩子,是只貓,而不是男人,老公,伴侶。
明韶沒覺得太不滿,他也確實不知道怎麼做個健全且有力的人,只是這樣快散了的骨頭架子一樣勉強支撐而已。只要沈秋還想要。
他放好沾滿水珠的果盤,拿了兩根香蕉照著沈秋做過的樣子切成片,沈秋放在面前的手機就響了。
早上起來的時候明韶就給二人都請過假了,這個電話多半不可能是公司打來的,明韶的手頓了頓,心裡一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