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不過在這人明目張胆的跟他告白、並且明顯的把他當做了其他人的時候,藜麥就覺得渾身那股子不對勁瞬間爆發了。

  你這般步步緊逼、絲毫不讓, 那我還寬容個屁啊, 你都讓我這麼難受, 我還得顧忌你的感受?

  說起來,藜麥這人脾氣算很好了,長得也算不錯,也有些自己能掙錢養活自己的本事。

  可除了他跟秦封,上輩子似乎就順理成章的滾到一起, 這輩子也就兩人之間小打小鬧著, 有些矛盾彆扭。

  他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表白, 還是個男人

  ——學校里那些藏到他書桌裡面的情書不算,畢竟他從來都沒有看過,甚至都不知道寫情書的到底是誰。

  就這麼兩輩子加起來被人這麼認真的表白,藜麥倒沒什麼欣喜的情緒。

  他在聽到齊臻這句話的時候,根本都不用動腦子想,這人分明就是把他當做了別人的替身。

  而且這個別人,跟藜麥還有些關係,從血緣上上,他得喊聲姑姑。

  想到這個藜麥就有些惡寒,看著齊臻的眼神裡帶著些嫌棄。

  暗道你就這樣對著我下手,我也就先不說你老牛吃嫩草的想法了。

  畢竟算上上輩子咱兩心理年齡也差不多。

  可你這樣,就不怕我那位漂亮大氣的姑姑氣得在夢裡罵死你麼?!

  就算她去世這麼多年可能不會罵你了,可問題是,這樣子做,也不怕後面齊略見到藜麥尷尬麼。

  他可比齊略還要小些呢,要真是腦袋一暈,被人勾去了。

  到時候齊略怎麼自處,把一個比他還小些的男人,叫什麼,叔叔?還是不走程序,直接喊媽?!

  ……想到這個可能,藜麥就覺得身上就跟有小蟲子爬似的難受,渾身癢酥酥的難受。

  趕緊把這個不靠譜的念頭甩到腦袋外面去。

  忍著發火的念頭,僵硬的笑著,「我知道我的長相,可能對你來說會讓你想起某些人和某些事,不過我希望你能明白。

  我不是她,也不會是她,怎麼說呢。」

  他猶豫了下,覺得這人也有些可憐,自己好好的老婆懷孕難產死了,跟兒子的關係也不親近。

  心裡又還惦記著死去的老婆,孤家寡人的過了這麼多年,好容易想找個媳婦過吧。

  兒子還不願意,非得把藜麥往他跟前拎。

  雖然上次藜麥去齊家提前走了,可藜麥想都不用想,齊略肯定很多次在這人跟前提到過他。

  無非就是什麼我找著個特別像我媽的之類的,勾的老男人都坐不住了,得自己過來瞧瞧。

  見著個跟他老婆長得特別像的,自然也就會想要靠近些,不管是不是把他當做替身。

  可能還會因為長相的關係給予藜麥很多事務上的方便。

  可惜藜麥是打定了注意要跟秦封過的,他是種情感生比較專注的人,很難接受別人好意,並且給出回饋的。

  要不上輩子他跟秦封離婚了,就自己過了那麼些年呢。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他其實是很冷情的人,他不接受別人的心意,別指望他對別人多用心!

  從他能夠冷靜到近乎冷漠的對待陳瑗這件事兒上就能看出來。

  他表面溫和,但是真要走進他心裡,很難。

  反而是戳到他的忌諱,他可能就跟兔子一樣,飛快的繞開了。

  跟秦封也只能說機緣巧合、恰逢其會。

  畢竟當時他奶奶剛去世不多久,他還沒有完全習慣獨自生活,況且又遭逢巨變。

  他被人逼得念不得書,得去適應另外一種,完全陌生的生活方式。

  得學會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另謀出路,在自己茫然無措的時候,恰好秦封能跟著他過。

  最開始跟秦封在一塊兒的時候,多少有些是想要跟秦封搭夥過日子的想法,磨了那麼些年,才磨到相濡以沫的地步。

  然後他有了這麼個人,也就懶得在去看別人的優點長處了。

  他是典型的知足常樂性子,這個性子早已經深入骨髓,他並不打算改。

  所以別人哪怕再優秀,再喜歡他,他也不可能分出丁點心思來,去應付。

  或者說難聽點,去逢場作戲。

  他懶得去,也不願意去,所以齊臻這人他即便是不討厭。

  即便是,齊略也並不是真的喜歡他,只不過是想透過他的長相去找另一個人的存在。

  也不可能給人留下丁點念頭,拒絕的很乾脆,「齊略之前也跟我看過你夫人的照片,不得不說我們確實會有些像,但是你得知道。

  我今年十八歲,等我二十歲、二十五歲的時候,我就完全不是我現在這個樣子了。」

  這也是實話,他的長相在這兩年裡變化的挺多的,等到二十五歲的時候,跟現在基本上都是判若兩人了好嘛。

  他慢悠悠的說話,盯著齊臻,「你明白我的意思麼。」

  齊臻還是那般笑容溫和穩重的模樣,也不說話,只是笑眯眯的盯著藜麥看。

  仿佛藜麥的惱怒和解釋對他半點影響也沒有,臉上的表情都不帶變化下的。

  藜麥甚至懷疑他有沒有聽進去自己說的話,看他那模樣,估計也是沒有的。

  就算有,恐怕也只是聽進去了,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這人一看就是那種打定了注意就不會輕易讓人說動的性子。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