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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了,這一點毋庸置疑,因為火就是他自己點的,他活膩了,錦衣玉食又如何,嬌妻美妾又如何,他總覺得自己活在一個不真實的世界裡。
所以呀,他當皇帝的時候,只顧著享樂了,因為享樂是真的快活,有錢有權就能過著很舒坦,還不用擔心被人罵,因為乾朝他最大,想殺誰就殺誰,你罵我,我就殺你,你想殺我,我就滅你九族。
以前他想錯了,以為昏君不快活沒自由,所以不想當皇帝,結果他當了皇帝,成了昏君,才發現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像不到的。
所以他亡國了,畢竟一個國家再強盛,也經不住被他隨意玩.弄著,想過一把楊貴妃的癮,就千里迢迢的讓人送荔枝過來,想過一把好色帝王的癮,就強行征美人進宮,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費無數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雖然只享受了十年,趙之瑾還是有點捨不得的,當然只有一點點捨不得,畢竟他也覺得自己得了神經病,不然怎麼會臆想出一個太叔聖哲出來。
所有人都忘記他了,只有他還記得太叔聖哲。
當皇帝的第一年他用舉國之力瘋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範圍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經不找了。
第五年關於太叔聖哲的記憶變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樣不記得他了。
第七年他開始享樂順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誰。
第八年沒有疑惑繼續享樂。
第九年依舊。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權,自焚而亡。
真是悲劇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趙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記得太叔聖哲了,他只記得他是因為太顧享樂所以把一個國家給玩完了。
當昏君很快活,雖然死的有點慘,但畢竟享受過什麼叫至高無上。
所以等趙之瑾接收完這輩子的記憶後,整個人都有點焉了,父母雙亡身世可憐的大學生,又善良又體貼,還忠貞不二的愛著自小一起長大的青梅。
這是什麼見鬼的記憶,賣血給青梅買衣服買飾品,只為了不讓青梅丟臉,一天只吃一頓,就著饅頭喝開水,卻請青梅去高級餐廳吃飯。
為了青梅開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學期間晚上還去做家教,賣血賣力賣精子,能賣的都賣了,就這樣,原主這一次在黑市賣血過多沒挺過來,成了趙之瑾。
當過昏君的趙之瑾表示自己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人設,這樣一個活成聖母瑪利亞的男人,就應該放在神壇上被人膜拜供養才對。
現在這具身體是他的了,他不是聖母瑪利亞,他是昏君。
青梅還是從他身邊消失比較好,畢竟是這具身體愛著的人,他沒有理由也沒時間去報復一個女孩子。
畢竟連吃飽都艱難的人,哪有時間想著報復,趙之瑾拿起放在床頭的手機,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確認銀行卡里只有七百塊錢了,只夠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後,他就兩百塊錢,而等他發家教的工資還有半個月。
原主二百塊錢能活半個月,他不行,讓他吃饅頭就開水,實在無法接受。
現在是2035年,也是一個現代社會,只是這個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國完全不同,沒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沒錯,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個。
腦海里的記憶清楚的告訴他,在歷史的記載中,他是一個暴君,貪圖享樂,驕奢淫逸,因為他的暴戾,讓九州混亂了三百年才得以統一。
也因為他,讓九州比外國整整落後三百年,也因為他,讓國外列強在九州肆意掠奪近二十年,他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架上,也被寫進了九州的教課本,同時還寫進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試卷上。
想想,還挺驕傲的。
原主也叫趙之瑾,因為這個名字,從小到大備受歧視,至於養成現在這種聖母性子,也只因為他愛的青梅從小到大,都不因為他的名字恥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對不起了,叫趙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趙之瑾面無表情看著鏡子裡的男人說道。
吃飽飯才能去掙錢,趙之瑾穿好衣服拿著手機出了門,朝著記憶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麵館去了。
至於為何不去吃一頓大餐慶祝一下新生,因為原主腦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家拉麵館,快成執念了。
“老闆,大碗拉麵,加一個雞蛋”趙之瑾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樣,對著老闆喊道。
“好嘞”老闆也大聲回應。
“下雪了吧,能不能給我面多一點,分量少了吃不飽”
“客氣啥,都多熟了”
“老闆,我銀行卡支付哦,手機裡面沒錢了”
掃碼支付成功,拉麵館裡傳來清脆的女聲,收到轉帳十元。
這一切多接地氣,趙之瑾手掌撐著額頭,靜靜的等著面送過來,等面送過來,吃了一口,果然和記憶里一樣好吃。
當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沒法比,要是上輩子的身體,恐怕沒有吃到嘴裡就會吐出來,面太粗,湯味太濃,雞蛋有點焦,畢竟被山珍海味養叼的舌頭,和這輩子就這開水吃饅頭都津津有味的舌頭不一樣。
他雖意志堅定,卻還是受到了原身的記憶影響,如覺得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腦子一閒,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純潔和天真等等,這都是原身的習慣在作祟,俗稱條件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