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北父被噎了一下,嘆了口氣:「爸爸雖然覺得要是你喜歡旅行,就跟你之前一樣,每年去幾個地方度個假就好,沒必要環球旅行吃這個苦。但既然是你想做的事,爸爸還是會支持你的。」他頓了頓,又看向沈洛,「那你們?」

  沈洛道:「我的意思是他出發前,我們先結婚。」

  北雨道:「我沒這個打算。」

  旅途有太多的未知,雖然她將不可知的危險淡化,但誰都知道長途旅行本就是一場大冒險,她不需要帶著這種牽絆上路。

  作者有話要說:  哈哈哈又遲到了,我還能說什麼呢~

  63、愛情合約

  北雨對她老媽十分了解,脾氣來得快去得快, 今晚睡一覺, 明天又是一條好漢。

  一條罵她的好漢。

  所以她沒心沒肺地窩在沙發, 看了一半無聊的春晚, 才拉著沈洛一塊回房。

  這是沈洛第一次在北雨閨房過夜,先前求婚失敗的鬱卒, 好了不少。

  北雨對他在年飯上的表現頗為滿意, 當他坐在床邊, 好奇地東摸摸西看看時,她四仰八叉往床上一躺,用腳蹬了蹬他:「謝謝你幫我說話啊!」

  沈洛瞥了她一眼, 沒好氣道:「怎麼謝?能結婚不?」

  北雨翻了個白眼:「你剛剛不是對我媽說過,不是每個人都要按部就班結婚生子麼?怎麼一轉身又來了?」說完,她忽然想到什麼似的爬起來, 跑到書桌前打開電腦, 噼里啪啦打了幾行字,然後列印出來, 拿著跑到沈洛面前, 「要不咱們再簽個協議!」

  沈洛好奇地拿過她手中的A4紙。

  抬頭是愛情合約四個大字, 下面幾行簡單明了。

  男女雙方基於相愛的原則, 今達成一致協議, 成為彼此一輩子唯一伴侶,並遵守以下幾點:

  1、不以結婚為目的,只以相愛一輩子為目標。

  2、無論結婚與否, 永遠是彼此愛人,不因為時間長久,變成所謂的責任和親人。

  3、此協議具有排他性,且永久有效。

  她戀愛經歷不多,在過去的那些年裡,她不願輕易去談戀愛,是因為在愛情中她有精神潔癖,而且還存在著可笑的理想主義——她想談一場一輩子的戀愛。

  在目睹太多的男女,因為愛情走入婚姻,此後在柴米油鹽的襲擊之下,變成習慣和責任,再沒有風花雪月,只有苟延殘喘後,她對婚姻完全失去了興趣。

  她最不喜歡聽的就是愛人變親人的理論。

  真是可怕。

  |

  但是她已經二十八歲,足以知道自己想要的愛情是什麼樣子。

  和沈洛的相遇,其實並沒有任何驚天動地,可就是她想要的狀態。

  很多人願意用婚姻去承諾愛情,而不是用愛情本身去承諾,無非是因為愛情比婚姻虛幻太多,婚姻的承諾可以踐行,而愛情的承諾卻有太多不可抗逆。

  她遇到了沈洛,並沒有改變對婚姻的看法,卻讓她想單純因為愛情去冒一次險。只因為相愛,與其他無關。

  她想和他談一次永不分手的戀愛,結婚生子這些不過是可有可無的附加,充其量不過是錦布上的一團花。

  她覺得這份愛情合約,比法律規定之下的結婚協議,更加神聖。因為這是他們自己的規則,而不是這個社會的規則。

  她有些忐忑地看向沈洛。

  他拿著紙張,飛快掃了一眼,勾了勾唇,輕哼一聲,沒說話。

  北雨心裡涼了一下,故作不在意道:「怕了吧?一般急著想結婚的,其實都是對愛情沒有信心。」

  沈洛瞥了她一眼,從她手中接過筆,刷刷簽下自己的大名,又抬頭看她:「我從一開始就這麼想的,若不是這麼想,才不會和你在一起。不然你覺得我想和你結婚,是因為你長得像賢妻良母嗎?」

  兩人在一起後,他時而會毒舌懟她,不過現下這句吐槽,卻讓北雨心裡樂開了花,她嘻嘻笑道:「你真的一開始就這麼想的?」

  沈洛道:「在遇到你之前,我沒想過戀愛結婚這種事。」

  所以其實當時前那份床伴協議,也不算完全騙她。

  他從未說過很直接的情話,但這樣的話足以讓北雨飄起來。

  就好像有句話說的「沒遇到你之前,我沒想過結婚,遇見你,結婚這事我沒想過和別人」。

  其實她自己又何嘗不是。

  從少年到現在,她幻想中的愛情,只出現唯一一張面孔,那就是沈洛。

  她把自己的名字簽上,然後喜滋滋捧著看。

  沈洛瞥了她一眼:「有這麼值得高興麼?」

  北雨笑道:「你不懂。」

  沈洛嗤了一聲,他確實不太懂,在他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為何她如此鄭重其事。不過看在她這麼高興,並且也打算愛自己一輩子的份上,她勉強不計較她多此一舉的白痴行為。

  他看了她一眼,佯裝嘆了一聲:「既然咱們已經簽了一輩子的愛情合約,我也就不逼你結婚了,等你什麼時候想結婚告訴我一聲。」

  北雨大怒:「什麼叫我想結婚告訴你一聲?難道你不知道男人應該求婚這件事嗎?」

  沈洛一臉無辜:「我求了你又不答應。」

  北雨道:「你什麼時候求了?」

  沈洛道:「昨天今天都求了。」

  北雨算是明白了他對求婚的定義,提出結婚就算求婚,活該他娶不到老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