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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維轉轉眼珠,驕傲道:「我哥是中華田園犬!」
警長默念了兩遍,表示自己記住了。
大狗呆了呆,中華田園犬,那是什麼?
它仔細想想,忽然記起,所謂中華田園犬,不就是所有廣泛意義上的土狗麼!
大狗猛地站起身,虎虎生風往外走。
「哥,你幹嘛去?」席維拉住它的長尾巴。
『剃毛!』
就因為它毛長,蓬蓬的像個圓球,所以便不果敢不冷酷不剛硬不幹練了?
哼!
第75章 百花成坑
不要呀——!!!
席維淚流滿面,撲上去抱住大狗的大腿,「哥,我錯了哥,你好威武,好神勇,好剛強,好霸氣,好男子漢,哥你的毛毛最威風了,沒有了它們不成哇。」
大狗不理他,執著地往門外走,席維也死不撒手。於是,在眾多警員驚訝的目光中,一條碩大的毛團狗,拖著一個強健的大男人,在地上蹭出明亮的尾跡,蜿蜒消失在大門外。
哎,這年頭,特立獨行不在意他人目光,甚至以行為藝術為樂的人,越來越多了。
警員們聳聳肩,心想跟這一人一狗組合比起來,那些裝X扮酷的黑西裝特工,簡直弱爆了。
「哥,鬃毛是男子漢的象徵哦,你看雄獅就是最好的例證,人類當中,審美觀也是如此,電視電影裡面一想表現雄壯的大男人,那必須得有絡腮鬍哇,沒這個的,就是小白臉一枚,當不了大英雄的,對對,黃先生版的喬幫主看過吧,多威猛!」
一路被拖著,席維一路喋喋不休,搜腸刮肚想出無數理由來勸阻狗哥的災難性行為。
狗哥的毛毛,不是它一條狗的財產,他在這上面付出的努力,不知比大狗多了多少,現在怎麼能因為狗哥的錯誤認識,就將過去的辛勤勞動成果統統破壞殆盡呢?
洗腦,必須給他哥洗腦,一定要發揮唐和尚的功力,用大殺器語言攻勢,推倒狗哥,徹底根除它的不正確思想。
於是,席維說啊說,說啊說,大狗走啊走,走啊走,出了電梯,出了酒店庭院,上了山坡,穿過樹林,將無數人好奇的目光甩在身後。
等大狗終於停下腳步的時候,席維的舌頭已經木了,他喘了口氣,忽然有些奇怪。
剃毛的話,不是應該去寵物美容店嗎?這裡已經是遠離繁華大道比較偏僻的所在了,雖然風景秀麗,但也不像是有美容店開設的地方。
「到這裡做什麼?」席維問。
大狗半眯眼睛,輕輕抽動鼻尖,『氣味。』
哦,原來不是要去美容店,看來自己的唐和尚攻勢起作用了,席維十分有成就感。
不過,氣味,是指兇案現場那裡的氣味嗎?
果然不愧是狗哥,別的狗狗都聞不出來,它卻已經找到線索了啊。
大狗輕輕搖頭,『也不算找到線索,只是覺得很不對勁。』
「哪裡奇怪?」
『那個房間中,氣味已經十分混雜,因為有好多人來來去去,還有各種採集證據時用的化學製劑。所以一般狗都會傾向於將焦點集中在被害者身上,可是,按照常理來說,已經剩下了骨骼的被害人體味,與他生前遺留在衣物和隨身用品上的味道,並不一樣。』
席維抬手聞了聞自己,確實如此,一般情況下,通常意義上的人體氣味,由毛囊汗腺主宰。
骨頭上面並沒有產生特殊體味的器官,它們帶有的,應該是筋膜血液肌肉脂肪所散發出來的味道,也就是所謂的血腥氣,肯定會與有皮肉覆蓋時的人體氣味不同。
大狗繼續道:『對於追蹤犬來說,十分微小的不同也會造成迷惑,這樣在追查的時候,就有問題了,所以,一般追蹤程序都有許多道,利用不同類型的物品進行查找。警長說,內衣外褲鞋襪當然還有遺骸,全都用過不止一遍,可是警犬們追蹤時,無論怎麼找,都只是標記出了被害者仍活著時,都去了哪裡。警察進行過無數次這種調查,結果全都一無所獲,這就意味著,被害者至少在沒有變成骨頭之前,他的活動一切正常,並沒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地方。』
席維想了想,緩緩道:「那是否由此可以推測出,發現骨骸的地點,就是第一殺人現場?」
大狗點點頭,『我是這麼推測的。』
「可是,卻找不到兇手?那個殺人狂,竟然能夠完全不留痕跡,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試想,兇手要殺人,剔肉,擺人骨插花,收拾乾淨一切痕跡,然後還要帶走那麼大一團血肉,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幹淨得好像憑空消失了一樣呢?
如果是幽靈這種不遵循物理定律的存在的話……
席維想著想著,趕緊搖搖頭,不,幽靈是不科學的,將所有不可解決的疑點,都歸結到不可知的幽靈身上,這種思考態度本身,就是不端正的。
即便魚妖孽和嚶嚶這種牆外生物,他們的本領能力與種種特異之處,也是可以用科學去解釋的。
假如真有可以無視物理規律,隨意進出房間不留絲毫痕跡的透明體存在,那麼他也不大可能對真實物質形態的東西產生什麼影響。
就好像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雖然都可以被人們感受到,但兩者之間卻無法交集一樣。
假如那個兇手是個可以隨意變幻虛實存在方式的傢伙,那麼他簡直太逆天了,光天化日之下殺人於無形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他真是個以殺戮為樂的變態,那他完全可以在更加廣大更加開闊的空間中,享受將一個人突然間變成一堆白骨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