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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方祇仔細一看,又是那個流浪漢。小炒店家的服務員正拿個掃帚往他身上抽。聽來聽去,原來是翻人家門口的垃圾桶,把垃圾桶翻倒了。客人出來踩到垃圾摔了,回頭找店家理論。店家便拿那個人出氣了。

  流浪漢蜷縮成小小的一團,抱著腦袋,悶不作聲地挨打。

  岳方祇看不過,走過去攔了一下:「算了吧,他一個傻子。」

  服務員是個愣頭青,打人打瘋了眼,沖岳方祇道:「滾,關你屁事!」說著就想繞過岳方祇。這可不容易,岳方祇又高又結實,往那兒一站,跟鐵塔似的。

  見服務員不識相,他臉色一沉,伸手捉住了揮過來的掃帚。

  這時候店老闆不知道打哪兒冒出頭來:「行了行了,趕緊先收拾了。」又沖看熱鬧的喊:「瞅啥瞅?趕緊散了散了!」

  服務員悻悻地放下了掃帚。

  周圍人散了,岳方祇便往回走。流浪漢一瘸一拐地跟了上來。岳方祇沒回頭,只是暗暗搓牙花子,心說:「操,又沾上了。」

  快到鋪子門口的時候,他忍無可忍地回過頭去:「你能不能別老在我這兒,耽誤我做生意。趕緊的,哪兒來回哪兒去吧。」

  流浪漢低著頭在地上轉圈,嘴裡頭開始呃呃地嗚咽。岳方祇一個字也沒聽懂,他靜默片刻,最終還是回到鋪子裡,啪地一聲落了鎖。

  流浪漢是約莫大半個月前出現在這一片兒的。也說不上是精神還是智力有問題,反正看那樣兒肯定不是個健全人。一開始沒人搭理他。這年頭人心都冷,自個兒顧自個兒尚且顧不過來,哪還有心思管別人呢。

  再者說,吉祥街兩頭通著的都是一類街道。這種地方,城管大隊每天來來回回不知多少趟,早晚是要管的。別人也沒必要跟著操那份閒心。

  流浪漢生得瘦瘦小小的,頭髮又長,乍一瞅像是個女的。吉祥街上有個老光棍兒,就此動了歪心思,大半夜在背街想要把人忙活了。結果壞事沒幹成,流浪漢跑得實在太快。老光棍兒心急捉人,一腳踩進坑裡,腦袋磕到了馬路牙子上。這人也是奇了,醒來之後因為實在咽不下氣,居然報了案,非說流浪漢打了他。

  派出所把流浪漢捉起來問,啥也沒問出來——瘋瘋傻傻的嘛。好在這附近都是做生意的,不少鋪面門口都有監控。看完監控,片兒警們心說,好嘛,你這老流氓,人家已經夠可憐了,哪兒帶這麼欺負人的。於是連唬帶嚇一通審問。老光棍兒撐不住,一五一十地全招了。

  這下大伙兒的下巴都有點兒合不上。末了一商量,按治安條例來吧。雖說只摸了個屁股,還摸的是個男的,但人送都到了派出所門裡了,那怎麼也得按條例啊。於是三下五除二,把老光棍兒關了起來。

  不過關也沒關幾天。一來是情節輕微,二來是受害人沒吭聲,三來是這老不死的已經被磕破了腦袋。於是差不多關一關,批評教育完也就放了。

  至於流浪漢,他沒幹啥壞事,又是這樣一個沒有自理能力的人。照理說這時候該聯繫救助站了。結果一聽給救助站打電話,他悄無聲息地從派出所跑了。

  流浪漢消失了幾天。有人說看見他在公園,有人說看見他在吉祥街南邊兒的洋快餐店門口。至於活法,大家倒是說得很一致——還是老樣子,靠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飯為生。

  最後的結局也是很一致,他被人——不管是公園管理員還是快餐廳服務員——趕了出來。

  然後他就出現在了如意胡同兒。

  岳方祇的門口沒有垃圾桶,流浪漢一開始並不在他這邊。這人像個小動物一樣,除了在垃圾桶里刨食兒,就是縮起來呆呆傻傻地坐著。

  岳方祇有天大清早給粥鋪送乾糧,路過他身邊,摩托被坑窪的地面顛了一下,後頭的保溫箱蓋開了。幾個花卷掉了出去,正好滾到了流浪漢腳邊。正要下車關箱子,沒想到流浪漢撿起花卷,向他怯怯地遞了過來。

  岳方祇不在乎那幾個乾糧,他起一灶能蒸大幾百個。掉就掉了,他壓根兒沒想往起撿。

  也就是這時候,他頭一回看到了那個人的眼睛。

  大而烏亮,內外眼角都是尖尖的,說不出的秀氣。只是沒有焦距,仿佛不是在看岳方祇,而是在看虛空里的什麼。

  岳方祇沒接。他就又往前遞,乾瘦的手臂平平地伸著,有些發抖。

  岳方祇低聲道:「不要了,你留著吃吧。」這倒也不是因為他多麼心軟,主要是乾糧上又是土又是灰的,沒法再往人家店裡送了。

  結果對方就像聽不懂話一樣,居然想把乾糧放回箱子裡。

  岳方祇,趕緊攔下了:「不要了,不要了。誒你怎麼回事兒?聽不懂話啊?」

  可能是他聲音高了,流浪漢哆嗦了一下。乾糧再次滾落,掉在地上,滾到了旁邊的小泥坑裡。這個可憐人抱著腦袋蹲下了。

  岳方祇抹了把臉,在心裡自嘲:跟個傻子計較什麼呢。他從箱子裡又拿了兩個花卷,用油紙包好,放到了流浪漢腳邊:「吃吧。」

  說完,他就跨上摩托離開了——送完乾糧還得回去賣饅頭呢。

  第2章

  等他回來,流浪漢已經不見了。並且一連幾天都沒有出現。

  這世上的可憐人要多少有多少,可憐不過來。岳方祇想。走了好,走了大家都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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