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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點擔心……文里說的是個小概率事件,不代表所有,也不影射什麼。警力永遠不足,警察都很辛苦,沒有詆毀的意思。大家就認為成湊巧吧。

  哦對,還有之前有小讀者質疑星星為什麼叫著黃毛兒一起。其實不能算他叫著去的,文里的場景是這樣的:他做下這個決定後就是很自然地需要宣洩,告訴了哥們。後面大家就可以想像,黃毛兒知道了,就一定會去。街上的男孩子們干大架沒有一個人去的,就算單挑都會叫朋友去捧場,除非是被戴了綠帽子去揍情敵可能會一個人。我覺得這個還是符合他們的思維習慣的。

  104、

  黃毛兒和高個兒神秘兮兮地將陳星拉到屋裡,從床底下拽出一個沾了灰塵蛛網的雙肩包。

  陳星臉色一變:「這是……」趙鵬的背包。

  黃毛兒拉開背包拉鏈給他看裡面——蘋果筆記本電腦、手機、錢包。

  「我們已經看過了,錢包里沒什麼錢,但是高個兒說他這電腦挺值錢的,手機也不賴,還新,要是賣二手貨估計能賣個小兩萬。」

  陳星驚疑地看著他們:「你們想把這些賣掉?」

  黃毛兒咧嘴一笑:「我認識人,之前賣我刀的那人也收這些東西。」

  這些東西……這些東西不就是贓物嘛。

  陳星心裡很不踏實,他隱約覺得之前找趙鵬討回公道是一回事,要是賣掉這些東西,似乎就成了另一回事。

  黃毛兒看出他的猶疑,勸道:「這些東西扔掉反而不安全,還不如讓有門路的人來收,直接賣到外省,那些小偷團伙都這麼幹,他們都是熟手,肯定沒事兒。」他「刺啦」一聲拉上拉鏈,又將包塞回床底下,看向陳星的眼裡閃爍著興奮:「星哥,咱們要發財啦!」

  陳星躊躇地看著他,覺出黃毛兒有哪裡不一樣了。

  從前他不會這樣自己做主的,他習慣什麼事都先問問自己,就算他常在街頭混,認識的雜人多,經常提出些奇怪的點子,那也得是自己說行才真行,若自己稍有猶疑,都不用說什麼,黃毛兒就會率先打退堂鼓。

  「不能直接扔河裡嗎?咱們去郊外找條河扔進去,沒人能知道是我們幹的。」

  「不行!咱們當時都說是偽裝成搶劫,要是把這些東西都扔了不就露餡了嘛!」

  高個兒也說:「我也覺得賣了更安全。咱們學校淨丟自行車的,全都被賣到二手市場了,警察不也找不回來嘛。」

  陳星猶豫地看著他們:「這能行嗎?」

  黃毛兒自信地拍了下胸口:「這事兒交給我!我找的那人靠譜!」

  黃毛兒最後拿回來一萬五,按他們往常的習慣是要三人平分,但是黃毛兒之前欠陳星的錢還沒還完,就要把自己那五千也給他。

  陳星只覺這錢燙手,全都給他塞回去。

  黃毛兒笑話他:「星哥,你怎麼經了一次事兒反倒膽小了呢?這都不像你啦!現在回頭想想,這其實算什麼啊,大街上成天都有打架鬥毆,我還見過把腦漿子打出來的,白的紅的淌一地,跟他們一比,咱們這也就算是小打小鬧!」

  陳星真的「膽小」了,嚇得厲聲喊道:「黃毛兒,你可不能這麼想!咱們跟那些人不一樣!」

  黃毛兒被他這嚴厲的態度弄得一愣,隨即打著哈哈說:「唉我就那麼一說,咱又不是真混混。我也就無證擺擺攤,那也還算良民……」

  結果當天陳星的手機就收到進帳的提示簡訊。

  陳星盯著那條簡訊,一萬元,快趕上陳月一年的藥錢了。他到底是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情不自禁地笑起來。

  他又給蔣弼之打電話,這次他打算請蔣弼之吃頓好的。然而對方又是之前那種冷淡的聲音:「不好意思,這兩天還在忙。」

  陳星掛掉電話後怔愣了會兒,似乎明白之前蔣懷中說的「又鬧彆扭」是怎麼個意思了。

  他煩了,厭了,不想在自己身上浪費時間了。

  陳星想做出個輕蔑的表情,咧了咧嘴卻發覺臉頰肌肉僵硬得厲害。他滿不在乎似的拍了拍自己的臉,隨便收拾了下就提前去了檀闕。

  蔣弼之掛掉電話後,若有所思地喝了口水,然後問站在餐桌前的蔣安怡:「你繼續。」

  蔣安怡做了個深呼吸,像給自己打氣:「哥哥,你能不能幫我查查我那個同學怎麼樣了?我給他們老師打電話,說是,沒在學校……」

  「他們老師沒告訴你嗎?」

  「沒有,那老師不肯說,家庭住址也不肯告訴我。」

  蔣弼之認真地問她:「你打算讓我怎麼查?給那個老師送禮來打探學生隱私?讓他們校長給老師施壓?還是找私家偵探?找警察動用內網?還是說找黑客?我需要提醒你一下,前兩種不道德,後三種違法。」

  蔣安怡被他問懵了:「我、我沒想這麼多……就沒有別的辦法嗎?」

  蔣弼之語重心長地說道:「最好的辦法是你自己去問那個女生,而不是通過其他手段,這才是交朋友的正確方式。朋友也好,其他任何一種關係也好,只要是涉及到兩個人,就應該是相互的,而不能是一廂情願。我聽張姨說,那個女生已經明確在電話里和你說,不想和以前學校的同學有來往……」

  蔣安怡突然扭頭沖張姨大喊了一聲:「叛徒!」就從餐桌前跑開了,張姨口裡喊著「小姐」,匆匆地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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