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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咬著牙,聲音像是從我的腮幫里硬擠出來:“他是穿著鞋進去的!”

  在我們家,地板是屬於韓曉的。她嫌我擦得不夠乾淨,每次都要自己動手不可。這其實也跟丫丫有關,當年我們還租住在那個可憐兮兮的小房子裡,丫丫偏愛滿地亂爬。為了女兒的健康,韓曉無論如何也要把洋灰地地面擦得一塵不染。而且她立下了嚴格的規矩:進門換鞋,不允許赤腳,每次丫丫吃完飯所有人都不許動,她先趴到地面上把掉下的飯粒統統撿起來再說。

  就是這樣一塊地板,在那天粘上了祝衡的腳印。

  我想像著祝衡聽見我開門的聲音,他昂貴的菲拉格慕皮鞋慌不擇路,韓曉把他安排進衛生間,對他沒有換鞋這點毫不在意。

  我就感覺像是被人甩了個巴掌在臉上。

  韓曉出軌了,出軌的對象是祝衡。她雖然也死撐著沒有承認,但我可以確信這點。韓曉料定我就算知道也不敢怎樣。的確,祝衡是我最大的客戶,是我信賴多年的……朋友。再往前說,他是把我以及我的家庭從貧困的泥潭裡拉起來的恩人。

  他跟韓曉有了一腿,我無法輕舉妄動。

  我多麼希望韓曉出軌的是別人,可以是任何一個人,甚至是那個滿臉痘印、怯懦猥瑣的周同學。那樣一來我可以輕鬆撕破臉皮,對內好好懲罰韓曉,對外則找人揍姦夫一頓。可是祝衡,現在的經濟大環境不好,我還依賴著他,不免投鼠忌器。

  我問韓曉到底是怎麼回事,她說不怎麼回事,總之不是你想的那樣。可我必須弄清楚來龍去脈,總不能老婆都跟人跑了還不知道個所以然。於是我換了種問法:“祝衡說他路過上來瞧瞧,你倆肯定聊了會天吧?聊什麼呢?”

  “我要開一家芭蕾舞蹈學校,”韓曉毫不避諱,說得極其輕巧:“我需要得到他的資金支持。”

  是啊,這個道理太簡單了,我一個字也反駁不了。

  開舞蹈學校的事情韓曉跟我說過,我當是她只是頭腦發熱,所以不以為然。她沒從我這裡要到一分錢,還能從哪裡弄到足夠的錢呢?黃純純的錢她不好意思要,剩下的,幾乎只剩下祝衡了。

  回想起當初帶著丫丫去祝衡家裡那回,他得知韓曉會跳舞時的那種支持和鼓勵,我仿佛找到了整個錯誤的根源,居然發端於那麼微小的一個苗頭。

  “所以,你為了這個事情,不惜在外面找個男人?”我說。

  她這下也有些急了,反咬得又准又疼:“說到在外面找,誰比誰好啊?”

  我一愣,再沒話說。

  第 34 章

  是,誰比誰好,誰又有資格說誰?

  我在外面有一個女人,我心裏面還有另一個,要說對不起,也是我對不起韓曉。

  不過,具體地說來,韓曉所指應該是小沐吧。祝衡一定跟她說了,他知道我的把柄,也了解法律,知道婚姻中的雙方都出軌,就實現了某種恐怖平衡,就像手持核大棒的國家間一樣。我家的空氣似乎更自由了起來,至少這比單方面出軌的那種相互猜忌、疑神疑鬼要好得多。小沐是祝衡交給韓曉的一張牌,或許也正是因為小沐的存在,韓曉終於同意隨波逐流,向祝衡敞開懷抱。

  但我還是不免氣憤。因為韓曉既然知道了“外面的那個女人”,卻都沒有來向我求證、鬧,或者想辦法捉姦在床。她知道了就只是知道了,完全沒有所謂。

  如此光怪陸離的婚姻,雖然在這個世界上絕非孤例,但也已經算是笑談。那天我坐在家裡半晌沒說話,跟韓曉說:“那既然這樣,咱倆乾脆離婚吧?”

  “離婚?”韓曉鄙夷的表情有些出人意料,“你心裡頭還有沒有丫丫?”

  我一怔。

  出軌和離婚僅僅讓夫妻成仇嗎?不,它導致的是整個家庭的反目。

  我見過身邊太多這樣的例子,敢於離婚,卻不敢離家。都說現在人思想開放,離婚率只高不低,其實放到全民的大背景下,也不過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2008年汶川地震後的幾年內四川離婚人數屢屢高居全國前列,那裡的許多夫妻都失去了孩子,失去了約束,失去了家庭的牽掛和羈絆,婚姻就根髮絲一樣不甚牢靠。

  我讀到過一篇科普文章,說是如果全球的農業生產立即停止,那麼人類離餓死只有51天。我還看過德國有一部電影叫做《浪潮》,裡面用一次班級實驗告訴我們,人類離□□只有5天。我總是忍不住想,看似牢固的婚姻與家庭的全面崩潰究竟隔著多遠的距離?如果以汶川的經驗來看,大概連5小時、5分鐘都用不到。

  所以,離婚實在是一件輕易不過的事情。離了婚又能怎樣?孩子還小,還在念書,離了婚也離不開這個家。有多少人早早就沒了愛情,但靠著親情與責任,仍維持著牢固的家庭,直到終老。我向韓曉提出“離婚”,實在既輕率又慚愧。不過,這種雙方出軌的心照不宣對我來說又始終是個煎熬,最可笑的是,我從其中感覺到了一絲不平等——韓曉和祝衡,說實話還挺般配,甚至他們真的發展出了感情也未可知。可是我和小沐呢?交易罷了,我早就巴不得抽身。

  虧了,我自嘲地想,在這場出軌的競賽中我先發後至,虧了。

  思來想去,我想到了一種很可笑的自我補償:莫思薇。

  是,就在我準備放棄莫思薇,並且與小沐一刀兩斷的時候,來自於韓曉那邊的變故讓我重回軌道。

  自從胖室友結婚之後,我就沒有太好的理由跟莫思薇接觸。儘管我們其實離得很近——她兒子跟我女兒在同一個學校的兩個分部上學。我為什麼從來沒有把附中的校園當作偶遇的場所呢?究其原因,我可能有種思想上的怠惰,畢竟丫丫上的是高中部,通常從師範附中的正門進出,而莫思薇的兒子就讀的初中部在校園西側,走的是西門。

  不過現在,我有了十分充足的理由,讓我去做一些看起來相當荒唐的事。

  自從韓曉“工作”了之後,接送丫丫都是我的份內。我每天下午五點半把車開到師範附中的正門口,搖下車窗點上一支煙,慢悠悠地抽完。這時候丫丫差不多就會打開車門,把書包扔進后座,然後抱怨:怎麼這麼大一股煙味兒。

  可這天我卻把車開到了西側的那個門口,這不是丫丫平時出來的地方,也不是我從家或者公司的來路。我繞了個彎,是想利用一個時間差——初中部放學通常會早個10分鐘,為的是防止交通過於擁堵或者其他危險。在這10分鐘的時間裡我想我大概可以看到莫思薇從哪個角落裡冒出來,伸手去接她兒子背上的書包。然後我可以假裝不小心碰到,下車打個招呼,然後問她要不要送一段?

  至於丫丫,就讓閨女等幾分鐘好了。

  不過,當我把車停在附中的西側門口、聽完了初中部的肯尼金《回家》下課鈴、慢悠悠地任由一顆煙在指尖燒灼的時候,我看到了一些意外。

  居然是丫丫。

  丫丫出來了,但不是前門,而是西門。而且,閨女居然還有個伴兒,不是女伴,而是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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