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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所謂的辦法就是帶我去gay吧,看他輕車熟路的樣子,我心底不由升起些異樣,難道他是…

  “給你介紹一個,看看能不能起衝動。”他在爆炸性的音樂聲中貼著我的耳朵大聲說,順便點了一杯雞尾酒。

  男孩兒很快就過來了,容貌清秀,我看著他感覺有些不自在,“你好。”我緊張的打招呼,對方打招呼的方式有些特別,輕輕鬆鬆坐在了我的大腿上,還順帶磨蹭了一下,我一個激靈推開他站了起來:“對對不起。”

  半個小時後,齊烽帶著臨陣脫逃的我到了另一家酒吧,我坐在包廂里,門被推開,呼啦一下進來一大群女孩兒,齊刷刷的白大腿讓我眼花繚亂,生平第一次體會了被好多女孩兒緊緊包圍的感覺,緊張到呼吸不過來,齊烽笑嘻嘻的又趕走這些女孩兒,問我:“怎麼樣?有沒有感覺?”

  我認真想了想:“還是對女孩兒有感覺的,但也沒有那麼明顯。”

  他幽幽的喝了口酒:“你是忘不了之前的那個人,所以這麼折磨自己,對不對?”

  不知道,或許是吧,我這樣想,但表面上我用力搖搖頭:“這世上誰碰見誰,誰成為誰的過客,其實都挺隨意的,過去了就過去了,我有時候挺想開始一段新感情的,可是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人。”

  “你是1還是0 ?”他忽然這樣問。

  “啊?”

  “這麼說吧。你是上面那一個還是下面那一個?”

  “…下面。”搞不懂他想表達什麼。

  他笑笑:“我可以做你的愛人,重新談一場戀愛吧。”換上正經十足的表情,他輕輕跪下,握起我的手指:“考慮一下吧,小沙粒,你一定不知道,我第一次見你竟然就喜歡的不得了。”

  “啊??!!”我愣在原地:“你?”

  “我一眼就看出來你不是同性戀,所以遲遲沒有行動,不過,今天真的是有意外收穫,你能接受他就能接受我,我上下都可以,還會是個很溫柔的情人。”他開始自誇,自信滿滿的樣子讓我想到了李安尼。

  他低下頭,吻上了我的指尖。

  ☆、第三十章

  利丹清的電話救了我的場,手忙腳亂的接起電話:“餵?”

  “沙礫你在哪裡?出來喝酒吧?”他說。

  “哦,好,我馬上來。”

  齊烽撇撇嘴,站起來:“好吧,那你先去,我等你的答覆哦。”他眨眨眼,細心的替我穿上外套。

  我出了酒吧的門口才回過神來,指尖上還有一絲絲不自在的感覺,我開始想重新找個愛人的可能性有多大,齊烽很不錯,人帥錢多,關鍵還溫柔。

  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利丹清,並且警告他要保密,他卻高興的手舞足蹈:“太好了,你怎麼不早說,搞得我還很擔心你跟我搶齊萌萌,原來兄弟你是嘿嘿,太好了。”

  這個人真是,“喂,我在問你事情呢?你能不能走點心。”

  “那你就和他約會試試看嘍,你總不能自己孤獨終老吧。”他說。

  “那倒也是。”

  “但是可不能隨便跟他發生關係,我聽說這個圈子很亂的,說不定會染上什麼病。”他壓低聲音,賤兮兮的說。

  我瞪他一眼:“你當我是什麼人?!!”

  “哎,那可不好說,人都是有衝動的。”他咂咂嘴:“來來,好久沒和你一起喝酒了。”

  把酒言歡之際,手機收到一條簡訊:小沙粒,不要玩得太晚哦,明天見。最後還加了一個微笑的表情。

  我不由的扶額,為什麼有點頭疼。

  不知不覺,喝到了後半夜,分開回去的時候已經凌晨兩點,我瞄了一眼手機屏幕確定時間後,踉蹌著進了屋子,沒有開燈,直接摸索著躺到了床上,下一秒我睜大了眼睛。

  床的舒適程度不亞於我躺到了一堆棉花上,被子散發出淡淡的薰衣草清香,而這時才清楚的認識到,房間裡不止我一個,黑漆漆的夜裡,他站在牆邊悄無聲息的注視著我,一雙眼睛目光犀利。

  我坐起來,燈隨後亮了。

  “你怎麼會在這裡?”雖然頭仍然暈暈的,但我依舊警鈴大作。

  他走過來,步伐穩健,卻一步一步敲在我心裡:“你別過來。”

  “你都活成這樣了,我看著蠻心疼的,特地來幫幫你,怎麼?不領情?”他淡淡地說。

  我這才看清周圍,牆壁包了暖色壁紙,左手邊多了一張沙發和茶几,右邊高高地立著一台單開冰箱,衣服也整整齊齊的掛在陽台上…

  略有些頭疼的扶住額頭,搓了搓僵硬的臉,我躺下:“要做什麼隨便你吧,我要睡了。”

  倦意再次襲上心態,我昏昏沉沉的睡著了,朦朧中他好像一晚上沒走,沙發上那個影影綽綽的影子一直映在我的腦海中。

  第二天我醒來的時候已經中午了,屋子裡暖烘烘的,被子也挺舒服,我在床上打了個滾,才意識到身上不知什麼時候換了睡衣,素色的格子睡衣也散發著令人舒服的溫暖味道。

  李安尼已經不在了,他究竟要做什麼?再續前緣?還是折磨我?那年他是受了傷走的,不可能這麼輕易的放過我,他曾經說過最討厭背叛,我也不可能自戀的認為他會對我有特殊對待。

  再也沒有睡意,從床上爬下來,簡單的洗漱後出了門。

  走進巷口的一家小餐館,隨便點了些吃的,狼吞虎咽的吃完後才開始重啟大腦,李安尼想幹什麼?我該怎麼辦?這一切都是問號。

  在陽光鮮明的近乎不可思議的冬日午後,我沿著幽靜的小路街道緩慢移步,乾冷的風搖曳著早已枯敗的枝條,這條我無數次路過的小街,今日同往日一樣衰落又鮮活,廣播公司坐落在本市稍稍遠一點的僻靜街道,走到門口時我低頭看看手機,差一刻下午三點。

  我撥了號碼,媽媽在那邊很快就接起來:“餵?沙礫啊,有事嗎?”

  “媽,沒事,就是問問您最近好嗎?”

  “好著呢,剛剛到公司來,你好不好?缺錢嗎?”

  “沒有,不缺。”

  “啊,好,缺了就跟媽說,我給你打過去。”

  “嗯…”

  “好,那我掛了。”

  我喜歡這座城市,喜歡在晚上坐夜間的汽車,喜歡街上的燈火,喜歡市中心大廈上的巨大鐘表的報時聲音…喜歡電台里節目未開始暫時的無所事事。

  齊烽準時到,他一向準時,見了我微微一笑,就進了錄音室。

  兩個小時後他坐在桌面上悠悠地晃他的兩條長腿:“你有信仰嗎?”他忽然這樣問。

  “沒。”我搖搖頭。

  “我小時候是基督徒。”真看不出來,他這麼潮流的人會信教。

  “小時候經常跟著媽媽進教堂,並且接受了洗禮,牧師布道的時候會先唱幾句,如果我會的就跟著唱,牧師最愛講的就是關於罪行的言論,基督教認為同性戀是有罪的,上帝支持的是一夫一妻,所有的例外都蒙著罪行的陰影,死後會進入地獄,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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