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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筱鬧鐘是偶然從電視新聞中看到益母草出事的,那時候,正跟同事一起在巷口的小吃店裡吃麵,看到那熊熊烈火的畫面,整顆心如同琴弦揪緊了。

  新聞里並未看到益母草,只說受傷不輕暫未露面。

  筱鬧鐘一直凝神盯著電視畫面,直到同事的手指像一根麥草一樣在她眼前晃了晃,才回過神。

  同事似乎早就在公眾刊物上認識過益母草,說:“這個人好像還挺厲害的,年紀輕輕就被記者追捧,而且據說感情還是單身,就這麼被燒死了好可惜。”

  筱鬧鐘滿臉的驚慌失措:“剛剛有說他被燒死了嗎?”

  同事說:“沒死也殘廢吧,你沒聽見記者說著火時他一個人被鎖在辦公樓,這麼大火他要怎麼逃離?”

  見筱鬧鐘連手都在顫抖,好奇地問:“你跟他認識?”

  筱鬧鐘遲鈍地拋回問題,說:“如果我跟他認識呢?”

  同事說:“如果跟他關係很親,那就回去看他吧。”

  筱鬧鐘說:“應該算很親,但是曾經發生了一些事。”

  同事說:“吵了架分手了?你有多長時間沒見他了?”

  筱鬧鐘說:“我們沒吵架,實際上他當初很照顧我,但我做了讓他失望的事,離開他至今有三年多了。”

  同事很吃驚,說:“三年,那你對他還有沒有想念?”

  筱鬧鐘說:“如果沒有想,就不會擔心他有沒有事,其實是前男友,如果是你,這時候會不會回去?”

  同事說:“這得看情況吧,我這人屬於沒有長情的,一想到他可能落得個像《簡愛》里的男主角一樣,就算以前有再深的感情,也沒打算照顧他下半生。”

  黃昏的海邊,孤身一人,海鷗的聲音像檣櫓咿呀,發光的銀魚飛躍出海面,有吹簫人在漁船上吹曲。是一首年代有點久的台灣民謠《踏著夕陽歸去》,經常被當作是校園兒歌,歌詞卻帶有戀人的滄桑,所以,既有孩子可以唱,也能讓分別的戀人感傷,而此時,船上大概是一位父親,曲中含著摯愛。筱鬧鐘想駐足原地聆聽,然而禁不住風一直吹她,她只好順著裙子飄拂的方向走,像飛花的感覺。

  她已經辭掉了工作,此時此刻,心果斷而激昂。從來只覺得,離開益母草是種無奈的望北而逃,卻不明白,原來,自己回去能夠照顧他,給他保佑,讓他依賴於自己,如此,她還有什麼猶豫?

  簡愛確實是深情的,雖然沒有寫出他們的暮年怎樣廝守,但益母草都從未嫌棄過自己的落魄,就算她真的自比於簡愛,這份回報也算不得壯烈,即便有暮年的悽慘預警,她也將義無反顧地回頭。

  一隻海螺的耳朵進了水,她撿起來,將水倒出來,捧在口邊吹,聲音不成曲調,卻感覺清心悅耳。

  這是她遠離故鄉的最後一夜,她決定明天回去,回到自己心愛的人旁邊,那是她期盼已久的依存,從此將結束思念的泣歌,在永夜裡陪伴他的孤魂。永遠,永遠不會再離棄,也不會再有辛苦與悔恨。只要重新牽起他的手掌,她可以漫步到生命最後。

  回到家鄉,馬上趕往那座新聞中所報導的大廈,她並不知道他現在的新住址,只能到這裡詢問。仰頭看到的是“益氏餐飲連鎖企業”幾個金字,如同空中的花園,不再是往日裡的“吃心絕對”。從下往上看能明顯發現,最高一層被火燒得不輕,此時牆外吊著裝修工人,正在整修被燒毀的窗戶。

  筱鬧鐘心有餘悸,正想要走進去尋找前台人員,卻突然看到從大廈里走出一個熟悉的挺拔身影,他站在門口一側的斜坡處,目光掠過這個方向,筱鬧鐘屏住呼吸,幾乎以為他已經看到了自己,她匆忙地躲在一叢綠化樹的後面,悄悄地望他。

  他看上去很好,什麼事也沒有,不像被火燒過,為此她不禁鬆了一口氣。

  這時,才又仔細地看他。他如今穿著好看的襯衫,襯衫的襟擺塞進褲子裡,腕上戴著一塊簡式男表,顯得俊朗、雅致又風華。這樣子,就跟偶像劇里走出來的閃亮男神一樣,難以想像曾經的他拿起圍裙隨手就往腰間一系。轉念一又想,這也正常,奇花誕生於粗拙的泥中,優秀男人要是懂得打扮,去逛超市也能引動思念。從前,她為什麼沒發現,他原來是這樣的天上客,就因為他為了融入她的生活,寧可與油煙相伴?而在沒有她在身邊以後,他反倒更懂得拾掇自己。

  心裡不禁感到一絲失落,卻仍為他感到驕傲,想:“真好,你已經是一顆星了,還擁有這樣的成就。”

  他原來在等人,不一會,有輛銀色車駛進了院子,剛好就停留在他的面前,從車上走下來一位女子。

  筱鬧鐘感覺,女子的穿著與舉止與他如出一轍,而且,從相貌上來打分,完全可以壓倒眾多女星。

  他從女子的手中接過一個小孩,帶著滿分小心,他們不知道說了什麼話,他始終掛著笑容,最後,女子還無忌地張開雙臂,摟著他的脖子抱了一下。然後,鑽回銀色的車裡,隨即沿著來路駛離開了。

  他抱著小孩往這方向又看了一眼,走回大廈內。

  從來也沒聽說過他有什麼姐妹,如果不是至親,很少會做出這類的親昵接觸,那是他的妻子吧。

  筱鬧鐘笑自己太過天真,當年是自己主動逃離的,三年裡一點音信都沒有,記憶怎麼可能還在等她?那段時光早已經過去了,而他如今也三十出頭了,以他這樣的條件和吸引力,怎麼可能還沒成家。看來他早已將她放掉了,這是正常人的明智之選。從她剛才所看到的一幕,女的美麗端莊,兩人的舉止間透著甜蜜,怎麼都不輸給她對他的倚賴。而她如今才要回來找他,就算他肯見她又怎樣呢?如果他不吝惜這點慷慨,可以再喊她一聲“阿鬧”,甚至依然負責她的生存,在她不打擾他的前提下,那也只不過是出自於他那份天生的責任與同情,只因他在她母親臨終前,曾經發過誓言會照顧她。再說了,她又怎能保證不給他的家庭帶來打擾?保證他的妻子不會介意?怎能白白接受他的好處?

  她心裡說道:“我的機會早在三年前決定離開時就已經失去,不該在這個時候又向他索取什麼,雖然他曾經愛過我,但我現在唯一能做的,是在心底對他默默地祝福,如果打擾就是種可恥了。”

  想到這裡,她將昨天到現在心裡那股期待扼死,轉身離開,不讓他知道自己回來過,來去無痕。就當做她是來驗證曾經,終於看見了他新的生活,明白了真相原來是新生,從此天各一方變陌生人。她至少還擁有他給過的回憶,靠此勇敢地生存,即便是存在回憶里的人,她也不能活得讓他看輕。到底未來的某一天,她是在街邊乞討偶遇到他,還是也能養育著一個家,在路上與他坦然打招呼。

  難得一次回來,臨行前,她想最後去看一眼老家,走了幾條街,來到那個熟悉的巷口,已傷客心。三年不見,哈默巷的景象比從前更繁盛了許多,沿著長逕往裡走,有一半店面已經改頭換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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