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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覺得愛情這種古往今來被眾多文人墨客歌頌與解剖的東西,從化學生物角度不過就是腦子裡的多巴胺分泌什麼什麼,她也不是很懂那些專業術語;從文學的角度就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從哲學的角度來說,無解。

  而從她的角度來說,就像是原本生活在不同的山川發源孕育的小溪河流里各自缺失了一半身體的兩條魚,在生命長河裡相遇了,然後一個說:“你長得就像我身體的另一半。”另一個說“我也覺得。”,於是他們兩個就合體了,一起走向生命的大和諧,然後百川到海,生命終結,又開始新的輪迴。

  可是暗戀是什麼呢?

  就像是其中一條魚遠遠地看見了另一條魚長得很像它命中注定的另外一半,然後拼盡全力朝它游過去,用魚鰭拍拍對方肩膀,結果發現人家即使缺失另一半,但是線條仍然完美無缺美輪美奐,像造物主的一個不小心的失誤。但是自己呢?還是有缺陷的。

  但是那另一條魚實在是太美好了,它不好奢求與它合體,但自己只要遠遠地看著,居然都可以得到滿足。

  所以拍完肩膀,它也只能強笑著說:“……hi。”然後就又躲到它身後跟著他游,追逐他的腳步。

  這就像,偷偷地愛著一個人,明明不了解,明明不親密。也沒不細水長流,也不轟轟烈烈。更別提什麼情侶間的甜蜜時光。

  暗戀一個人的日子,其實並不輕鬆,要隱藏守護好自己一點一滴出格的情緒,細心摺疊妥善收藏,盤根錯節的心思包裹著她最不可說破的秘密。

  每天都好像住在下雨的溪邊,等待著一個不可能回來的人。

  她根本不了解他,卻暗戀他。

  她不懂愛,更不懂自己。

  ☆、如果你的疼愛有保質期

  所以有的時候她經常在想,她到底喜歡的,是蘇言這個人本身,還是自己幻想的蘇言?

  她可能自己在心裡反覆不斷地斟酌他所說的每一句話的每一個字,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每一個細微的變化。然後發揮自己過於常人的想像力,過度解讀,充分想像,強硬地曲解了蘇言的本意。

  即使蘇言面無表情,她還是可以通過腦海里自動自覺的修飾,看穿他,看穿他皮囊底下的骨頭是在對她溫柔地笑的。

  她知道自己的想像力豐富得緊。這也是為什麼她的作文寫得好的原因。

  因為她過分誇大,比喻得當,自作多情。

  自作多情。

  她覺得每一個人活在世界上都戴著一副面具,就像米蘭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所說。所以說不定她幻想中的蘇言,說不定就是他脫下面具後真實的蘇言呢?

  但是後來她看了八月長安的《橘生淮南》,洛枳對盛淮南說,“面具戴久了,跟骨肉也會相連。”她才醍醐灌頂猛然驚醒。是啊,她自己何嘗不是戴著面具示人,結果後來就真的成了面具的樣子了。

  而蘇言也是的吧。

  他不是。

  他應該從來不戴面具,因為她覺得他並不像盛淮南,也不像她看過的所有小說里的男主角,他就是他自己。

  他其實本質上來說,是一個非常自私的人。他不會明明自己不想幫助別人,卻裝自己十分大方,他只會很直白地說:“我很忙。”,直接拒絕。他不會親口為自己辯解什麼,除非涉及到某些利益關係。他對待人際關係只憑心情好壞,比如前一秒他開心就可以捏你的臉摸你的頭給你毛巾擦頭髮讓你去天台,可下一秒他心情不好就冷下臉來沉默不語甩了車門就走。

  她明明懂的。

  可是她還是愛他。

  不了解卻被吸引,不了解卻上癮。

  只是她太貪得無厭,想要更多的他。

  想要他像她愛他一樣愛她,想要從此跟他一起生活即使亡命天涯,想要他用專注深情的眼神看她,想要他在下午茶的時間帶她去喝她最喜歡的拉花咖啡,想要他跟她一起去餵房間不遠外的那座山上的流浪貓,想要他在做丨愛的時候沙啞叫她的名字,想要他跟她十指相扣步入婚姻殿堂……

  她想要的太多太多,而他給不起。

  她也不敢奢求太多。

  從初中到工作,十一年的時光,她始終在暗戀,也不是沒想過放棄,只是不能成功。或者是從來沒有遇到過比他更好的男人,她看不上。

  即使是當時他跟夏雪柔的緋聞傳的那麼遠,她也只是將這份喜歡深埋心底。

  大學雖然不在同一所大學,畢竟蘇言是p大,但索性是在同一個城市同一片校區,她怎麼說,好歹也是個985中的重點,也算是不枉費了三年努力的青春。

  大學她嘗嘗主動聯繫他,有事沒事,總是沒皮沒臉,好歹比較熟了起來,她心裡還是歡喜的。

  畢業之後的老鄉聚會,她來了,他也來了,只不過不在同一桌。而她早就知道自己酒量不好,提前告知過,只以茶代酒。

  只是後來基本大家都喝多了,但都有人來借,或者是自己勉強打車走了。

  有人喊“誰認識蘇言?這哥們喝得暈了!”

  莫若弱弱地回頭:“我認識。”

  她知道他租的房子在哪裡,打了車,好不容易抗著半昏迷狀態的他上了樓。

  從他口袋裡掏出鑰匙,她開了門。房間很整潔乾淨,她知道他有強迫症。

  吃力地扶他進臥室,甩到床上。

  趁著他睡著,她貪心地想多看看他。

  手指在他發燙的臉上遊走。

  不知不覺看痴了,竟然就趴在他床邊睡著了。

  半夜醒來,居然發現一雙粼粼的眼睛正在看她。她嚇得差點尖叫出聲,他卻吻了上來。

  這是她的初吻。

  她如同被雷劈了一樣愣在原地。

  這個吻只是貼唇,一股強烈的酒氣令她皺眉,但是卻不敢推開他。

  這是她的初吻啊。

  這個雨夜裡,她的心跳聲轟鳴如雷。

  他放開她。

  她不確定他是否清醒,但是她確實看到他在松領帶了。

  心裡有預感他到底想做什麼,但是又不敢確定。她直覺恐慌,但是腦海深處卻清晰地告訴她,她似乎一直在等這一刻。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中,那個陌生女人終其一生,不過是在等她生命里的那個作家將她帶回家,像他對許多女人做過很多次那樣。

  他解她衣服的時候,她想,她會不會後悔?

  她曾經看過一個問題,是如何判斷一件事究竟是該做還是不該做。其中有一個回答是,如果當你覺得你很多年以後回想起來,嘴角邊仍可以帶著笑容的話,just do it。

  她覺得,她不會後悔。

  即使是她曾經看得最為珍貴,曾經覺得只有結婚後丈夫才可以的第丨一丨次,雖然說現在這個社會早就沒有這麼迂腐,但是她還是保守的。但是如果對象是他,那麼無所謂了。

  無所謂了。

  只是他進去的時候,她還是痛得忍不住咬著他的肩膀,哭出來了。

  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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