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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這兒不錯呀。”他隨口贊道,“就是地氣稀薄了些。難為這株野櫻還活得下來,夠堅毅。”

  微風沙沙,野櫻像是醒了過來,像是把十來日的時程加快,瞬間就怒放了。

  “還知道稱讚她呢,真厲害,才活了十餘年,如此稚嫩的生命啊。”碁宿大人笑著,拿下了眼鏡,眼底溫柔的星芒閃爍,“沒錯,你這樣才叫做美。堅強的抓著薄薄的土,用盡力氣開花,才是最美的。這半杯就賞你吧。”

  他將手底的喝殘的酒撒在野櫻上。

  濃郁的芳香噴涌,花瓣隨風舒捲漂蕩,留戀的迴旋在碁宿的身上,居然印進他的白襯衫,淡淡幾許嫣紅。

  那奇妙的瞬間,連我都臉紅起來。像是心底也開滿了燦爛的花,怒放著。

  “糟啦!”郎先生慘叫一聲,抱住頭。“怎麼會看上這個老小子啊~”

  這次碁宿沒有抗議,低頭看自己的襯衫,“噯,真的糟了。怎麼會這樣…”他蹲下身,挖出沾滿泥土的一包碎片。那是阿魁的碎片。

  “…是這個催化了你的修為啊。”碁宿有些苦惱,“怎麼辦好,不該萌發你的心花…”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明白了。原本才十幾歲的野櫻,應該無知無識才對。但因為我在她樹下埋了阿魁的碎片,算是郎先生造的妖器。憑著那些微靈氣,她開始萌發了情感,大約再幾十年就可以成妖。

  但在成妖之前,因為碁宿的稱讚和半盞殘酒,得了天仙的一口氣,她居然沒趁機成妖,而是萌發了愛戀。

  “她還是個孩子!”愛花成痴的郎先生跳起來,“你說!你要怎麼負責任啊?!”

  正確的說,是個胎兒。不過我聰明的沒去點明。

  “這怎麼能怪我?”碁宿沈下臉,“難道每個人愛上我,就可以賴在我身上?”

  不,妾身從來沒這麼想。

  應該無法開口,尚是櫻樹的野櫻用芬芳和風聲構成語言。

  容妾身思慕,即是吾極大福份。妾身願年年遙遠芬芳,祝君平安。

  這瞬間,野櫻極盡所有的力氣,怒放如燎天野火,這是我見過最美的櫻綻。可能只有幾十秒,卻是她最深刻的表示,轉瞬間滿天落英繽紛,留戀纏綿了碁宿一身,墮落泥塵,就此寂靜不語。

  碁宿握著幾片花瓣發愣,郎先生沮喪的蹲在地上,瞪著凋盡的野櫻。

  “…我沒辦法說什麼負不負責,又不是買賣。”碁宿終於說話了,他傲然的讓花瓣飄落,“但我也不會阻止你追上來。追上來吧。”他盤腿凌空而坐,“若真的這麼執著,真的那麼喜歡,真的那麼堅強,追上來吧。想辦法感動我千萬年未曾動搖的仙心吧。”

  野櫻無風自搖,落下一地露珠。

  “你這是什麼態度啊?”郎先生對他吼。

  “哼,笨蛋。”碁宿冷哼一聲,“連棵未成妖的櫻樹都比你聰明。”他抹下印在襯衫的嫣紅,瞬間成了一隻櫻花墜子,掛在胸前。

  如來時那樣突然,他又離開了,連再見都沒有說。

  郎先生依舊沮喪的蹲在野櫻前面,蹲到天黑,還不想起來。

  我讓阿襄去吃晚飯,也蹲在郎先生旁邊。

  他還在喃喃自語,“…那老小子是天仙,還是身分很高的天仙哪…傻孩子,你連妖都還稱不上,跟人怎麼爭?還是趕緊換個人吧,千萬不要傻氣下去…”

  “…櫻樹堅心。”雖然不想,還是不得不提醒他這個殘酷的事實。

  郎先生抱住頭。

  這愛花成痴的傢伙,哎,真沒辦法。“懂得心花怒放的瞬間…也不枉了。”我撐著臉說。

  “那有什麼好?”郎先生悶悶的說,“一輩子不識得心花滋味才好。心花怒放,迸裂處開滿血花和傷痕。”

  我看了他一眼,有些詫異。回頭想想,還真是這樣的呢。“也對。但這是個人緣法和選擇了。”我輕輕嘆了口氣。

  他呆了一下,“…朱移,你也給這傻孩子說說,看能不能讓她頓悟。”

  還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我不禁啞笑。“也沒什麼好說的…你知道我這一生蒼白。只萌發兩次心花,一次只含苞就凋謝,一次只記得感覺…”

  我年少的時候,還算得上知本分,念過書當然識得禮。但禮教再嚴,還是不抵青春。十四五,最愛做夢的年紀,雖然目不斜視,但我還是偷偷喜歡了我爹的一個學生。

  有些靦腆、斯文,待人彬彬有禮。每年三節都會來拜會我爹,偶爾在街上還會碰到。

  我們那個年代的女孩,怎麼可能說出口,連想到都羞死,哪敢直視?他來拜會的時候,只敢用眼角瞄一眼,就夠好幾個月回憶了。

  “朦朦朧朧的,也不太懂。”我輕笑,“只覺得心底微甜羞澀…這可不是含苞麼?”深深吸了口清冷的空氣,“但我十九歲那年,就凋謝了這種心情。”

  那時我已經出師當裁縫師傅了,路過一個長巷。那年頭的長巷狹小、彎彎曲曲。

  蒙蒙春雨,我撐著梧桐傘,小心的走。卻聽到暗戀的人說話的聲音。

  想轉身就跑,又捨不得。想來真是傻氣。我就怔怔的站在轉角,聽著他和其他年輕人說話。

  他們在說春酒的事情,說哪家姑娘嬌、哪家姑娘俏,去喝春酒又可以看到誰。

  暗戀的那個人說,“哪家都好,我就最不想去朱家…看到蟾蜍姐的死魚眼瞪著,飯都吃不下,還喝酒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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