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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中最硬、折光率最大、色散性最好的礦物。鑽石晶瑩澄徹,其品位高低是以它

  的“色”來劃分的。95色以上的無色微藍鑽石稱為白鑽,最為昂貴,黃色的次之,

  其它顏色的鑽石較少。據報導,世界上有三顆著名的黑鑽石,最大的一塊叫林布

  蘭鑽石,125 克拉,原是珠寶商人棄之不用的廢物,後來一位有心人——荷蘭珠

  寶師富力克。范納斯——以數年精力把它琢磨出來,成為價值連城的寶物。

  鑽石也可以人造,這也有數百年歷史了。原料是極普通的石墨,甚至是花生

  醬,反正只要含碳元素就行。開始是製造小顆粒的工業用鑽,到20世紀末已能取

  得寶石級的鑽石,其硬度、透明度和天然鑽石相差無幾。在丈夫的實驗中心裡,

  人造鑽石的製造工藝被改進到了極致,可以隨心所欲地製造數百克拉的95色以上

  的鑽石。不過他過去並不經常製作。這種自我約束是基於一個簡單的原因:如果

  數百克拉的鑽石能從生產線上滾滾而下的話,那它的價值就等同於一個普通玻璃

  球了。正像在中世紀,一面玻璃鏡子就是一件寶物;拿破崙時代,一件鋁製品要

  與黃金等價呢。世界是一張錯綜複雜的網,你扯動任一扣,都會帶出你不一定願

  意看到的結果。

  所以丈夫從沒為了出售而製造寶石級鑽石,在他的內心深處,仍遵循著中國

  古代聖賢的教誨:不可暴殄天物。但他同時又是一個頑固的至善主義者,就像武

  俠小說中的獨孤大俠,孜孜追求武學的絕境而其意並非為殺人。不過,這位夏侯

  大俠的對手不是凡人,而是上帝,他發誓要比上帝幹得更好。大自然中不是有一

  塊3106.9克拉的庫里南鑽石嗎?那他一定要造出一塊超過庫里南的鑽石。他不會

  出售它,不會把它解開,他要把它整體琢磨成58翻(指鑽石的折光面)的鑽石,

  送給妻子作50歲生日禮物。

  在丈夫與上帝的這場賭賽中,我只是一個附帶的收益者。

  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心中沒有妻子。結婚25年來他一直深愛著我,當他在一個

  又一個年輕女人身上汲取激情和靈感時仍深愛著我。也許這件無比昂貴的生日禮

  物表達了他無言的贖罪。

  我已經接受了這個現實。他喜歡年輕女人,就像我喜歡讀書喜歡獨居一樣,

  只是一種生活習慣。我不忍心讓他的天才之火慢慢熄滅,所以——由著他去吧。

  對付了晚飯,家政機器人悄悄縮回它的角落。我打開涼台透明屋頂上的遮陽

  罩,露出繁星滿天的夜空。204 樓是大樓的頂層,在這兒遙望夜空,似乎繁星比

  地上的燈火更近。一彎殘月謙遜地隱在夜色中,晚風帶著清脆的嘯聲從屋頂急匆

  匆地滑過。

  婚後我就放棄了自己的記者生涯,蝸居在這裡,相夫教子,任25年的時間如

  沙漏般從指縫間流失。我曾以為自己是幸福的,一直到知天命之年,一縷若有若

  無的懷疑才漸次而生。我愛丈夫嗎?愛。我仍然願意為丈夫貢獻我的一切。我了

  解丈夫嗎?恐怕回答是不。在共同生活了25年後,我不敢說我能進入科學家夏候

  無極的內心。

  我在涼台枯坐了一個小時,回到裡間。晚上幹什麼呢,看三維光碟和互動式

  電視嗎?我置買了滿滿一櫃的光碟,足夠我看50年了。但可看的東西太多,反倒

  失去了興趣。記得爺爺說過,60年前他上大學時曾組裝了一台12寸的電子管電視

  機,送給爸媽作禮物,這個簡陋的傢伙那時是上百家街坊中的唯一。每天晚飯後,

  院牆內外擠滿了人,眼巴巴地從人頭的縫中盯著電視,直看到屏幕上映出“再見”,

  人們才意猶未盡地散開。這種樂趣在今天再不能復現了,那麼,是誰更幸福呢?

  是60年前物資匱乏的爺爺一代,還是生活於高科技天堂的我們?

  我在光碟櫃前呆立一會兒,沒有打開櫃門,轉回頭無聊地打開電腦。在300G

  的硬碟里,容納了我和我家50年來的所有信息,從小學的作息時刻表、大學的筆

  記,到我幾十年的私人日記和私人文件,等等。只要回頭看一看,50年的生活就

  如影重現——但這也只是理論上的可能。信息過濫就變成了噪音,面對浩如煙海

  的資料,這些年來我從沒靜下心來回顧過。

  但今天實在閒極無聊,還是回到過去徜徉一番吧,也許能拾到一些往日的樂

  趣。我打開電腦中我的日記,第一頁,日期是2011年3 月29日,日記上寫著:

  “媽媽送我一本精美的日記,爸爸說我要養成天天記日記的好習慣,一直堅持一

  生。我能做到這一點嗎?一生,這是個多麼漫長的時間,假如我能再活60年,那

  就是兩萬多天。我能堅持下去嗎?”

  這一點我倒是堅持下來了,我一直堅持記日記,至今不輟,並把日記本里的

  內容全複製到電腦中。我又隨手點到2016年4 月14日,那年我16歲。這一天的日

  記很簡單:“我今生今世絕不會忘掉它。”

  我感到莫名其妙,這個“它”代表什麼?是一隻可愛的小動物,還是一件震

  撼心靈的事件?我苦苦回憶,沒有一點蹤跡可尋。日記中沒有任何暗示,任何注

  解,也許16歲的我認為這一天極端重要,不可能忘卻,只用在此立一個“無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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