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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判斷,留下腳印的人不但身形高大,且走路姿勢還有點問題。」

  黑夫和怒就這個問題達成一致後,對前來接受命令的眾亭長道:「諸君,務必嚴查那些身高八尺以上,近期有外出、更易刀劍、木鞘者,尤其要注意走路有異於常人者!」

  「諾!」

  眾亭長領命而去後,剛走出門,便開始竊竊私語起來。

  「他湖陽亭長也是個亭長,如今怎麼對吾等下起命令來了。」有人心懷不甘。

  另一個亭長便酸酸地說道:「還不是縣右尉提攜,讓他與尉史、令史一同辦案,瞧那樣子,好似吾等的上吏一般。」

  不過他的話沒有得到響應,其餘幾名亭長冷笑道:「休要在這說風涼話,這也就黑夫亭長有本事,汝二人若有能耐,怎麼不見坐在他那位置上?卻與吾等一起奉命奔波勞碌?」

  因為黑夫這個亭長,是實打實地擒賊立功,並通過了考績得來的。上任後,他又屢立大功,在縣中漸漸有了名望,讓人挑不出毛病來,甚至有幾個亭長,也開始敬仰起這個同行來……

  「還是好好聽著吧,說不準到了明年,他就真成吾等上吏了!」

  ……

  另一邊,黑夫安排那些個亭長去尋訪,他自己則留守鄉邑,坐在案牘前繼續思索案情。

  在之前的查案過程中,令史們已經詳細詢問了兩名死者的親友、鄰居,爰書上是這麼記錄的:「又問,是否有鄉黨與爭鬥、相怨,取葆庸,里人知識弟兄貧窮,疑盜殺里監門者,曰:里監門好為寄豭,常與里中寡婦往來,毋他怨。」

  這死去的里監門生前真是風流,家中有妻有子,還四處拈花惹草,勾搭里中寡婦,甚至和有夫之婦滾了床單。除了獵戶蒙在鼓裡外,在柳樹里,知道、看不慣此事的人還真不少,但也沒到為正柳樹里道德風氣,非要去將他殺了的程度。

  除了私生活不檢點外,里監門其他方面倒是做的不錯,他在里中威望較高,與鄰為善,對家裡的庸耕者不錯,常資助貧困的閭左里人,這麼多年來沒有與誰發生過口角,而且也不算富裕……

  如此一來,仇殺、情殺等幾種可能都被排除,最大的可能就只剩下了一個:為財殺人。

  令史怒擅長做現場勘查,樂則擅長做知情人詢問,細細盤問之後,他向黑夫等人說了自己的新發現。

  「里監門之妻說,在案發前幾天,里監門突然帶回家兩千錢,問他錢從何而來,里監門卻不說。」

  「依我看,這兩千錢,多半就是里監門死的緣由!」

  「但里監門那兩千錢都藏在家中,現已查封,他出門只帶了兩三百錢。」

  黑夫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這年頭,你出門帶的錢多錢少,一看褡褳的輕重便知,兇犯既然謀劃已久,不可能看不出來。

  「若是為劫財,為何不直接去空無一人的里監門家中作案,卻偏偏選在獵戶家裡?以兇犯的手段、謀劃來看,不至於犯這種錯誤。」

  「兇犯不也一時貪婪,將獵戶家的錢財搜刮一空,還帶走了里監門的劍麼,或許他並不如黑夫想的那般聰慧。」

  「是兩名兇犯。」黑夫強調道。

  因為腳印推算出來的兇犯身高很高大,所以只能假設兇犯是兩人,身材高大的那人在屋外,助另一人破窗,用自己的身體為梯,送他入室殺人,所以另一人才沒在泥地里留下腳印。

  但,這一切都只是推論,真正的案情,或許得等他們找到其中一人後才能知曉……

  是日傍晚時分,負責抓人的尉史安圃帶回了好消息。

  嫌犯抓到了!

  ……

  「吾等是在與柳樹里相鄰的邑東里抓到他的。」

  安圃拿著陶壺,大口大口地往喉嚨里灌水,看來是渴壞了。

  喝完水後,他才接著說道:「此人名為『石』,身高八尺二寸,右腳走路時略跛,吾等去詢問他時,此人正在地里割稻,遠遠見到亭長赤幘,竟心虛得往稻田深處逃去,吾等花了不少氣力才將其抓獲……」

  這時候,那嫌犯也被帶上來了,他像是一頭被捕獲的野獸,兜在漁網裡,被四個人連拖帶拽拉了進來。卻見其身材高大,即使此刻蜷縮著,依然能感到那體魄的力量,他身上沾滿稻芒,裸露的手、足被漁網網眼割得滿是血痕,神情十分落魄,眼睛裡帶著一絲憤怒。

  「果然是個彪形大漢。」樂哈哈大笑起來,隨即板起臉,質問那漢子道:「說說罷,亭長例行詢問,你為何要逃?」

  大漢經過一番追逐打鬥後也累著了,在漁網裡喘息一陣後道:「怕官吏,故而驚慌而走,並無他意。」

  「若你沒有犯罪,何必害怕官吏?」

  「動輒拘禁上百,處死十餘,怎敢不懼?」

  「你這廝,還敢嘴硬!」安圃氣得踹了他一腳。

  黑夫搖了搖頭,越發覺得此人有嫌疑:「人雖然看似胖大,卻看不出伶牙俐齒。」

  樂倒是很喜歡這種貓鼠遊戲,他拎起那人佩戴的刀,笑道:「里中的鐵匠說,你三個月前在他那打造了一把拍髀,且讓吾等瞧瞧此物。」

  說著,樂便將武器從那刀鞘里抽出,卻不是拍髀短刀,而是一把短劍!

  見此情形,石頓時臉色大變。

  「刀鞘里卻裝著劍,若是猜的沒錯的話,這劍,想必就是柳樹里死去的里監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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