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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今日一開場,喜就直言,自己並不以官職爵位來決定話語權,眾人可以暢所欲言。

  「諸君,我以為,荊券就是一個幌子,是兇犯想騙吾等上當。」

  黑夫作為在場官職最小,爵位最低的人,卻很有說話的膽氣。

  一來是縣右尉為他撐腰,破格將他臨時調到縣裡,參加破案工作,要知道亭長都是在下面打下手的,很少被如此厚遇。

  二來,黑夫上任以來連破大案,業績有目共睹,至於刑偵破案方面,連怒都誇獎黑夫「頗知令史之術」。

  聽了黑夫這話,對面的令史樂立刻笑了起來:「黑夫亭長,那荊券,不就是你發現的麼?」

  黑夫也不吝承認:「是我發現的不假,但事後想想,我才覺得這荊券落在殺人現場,有諸多疑點。」

  「亭長所言,我深以為然。」

  一直沉默許久的怒接話了,他這幾天可沒少受鄉游徼叔武的氣。那廝為了業績,心態失衡,一心想要儘快破案,竟不管獵戶無辜,要下令嚴刑逼問。之後又不管不顧,一頭跳進了賊人布下的陷阱里,怒苦勸無用,好幾天都徒勞無功。

  接著,黑夫便將這荊券的疑點一一說了出來:「其一,案發時間應當是日出之後,當時全里的男子都去了田裡勞作,女眷也紛紛前去送飯,整個裡像是空的。那對死者正是乘此機會通姦,兇犯也正是依仗著這段時間,入室殺人,當時死者或有大呼救命,但卻沒被人聽到。」

  「那兇犯便堂而皇之地殺害了死者,他沒有再走窗戶,而是開門離開。既然如此有條不紊,兇犯怎可能慌張到將代表身份的荊券丟下?這便是疑點一。」

  「其二,商賈雖賤,卻往往身家不菲,何至於去做殺人盜賊?只為了謀財?據獵戶和里監門的家人所述,現場確實少了一些錢,但未超過六百錢,為了這六百錢而殺人,竟棄千八百錢的荊券,兩者之間矛盾了,這是疑點之二。」

  喜道:「如此說來,你認為,這枚荊券是偽造的?是賊盜故意丟在現場?」

  黑夫道:「然也,那賊人極其狡猾,知道令史辦案詳細嚴明,他是想故意引誘吾等上當,讓官府枉費心力去追查那些販繒帛的商人。」

  怒頷首道:「黑夫亭長此言有理,吾等奉命在鄉市、縣市追查多日,沒有找到這枚荊券的右券,市掾吏處也沒有記錄。這枚荊券根本就沒有右券,而是偽造,吾等都白忙了,通過荊券來查找兇犯已不可能,只有再想想別的法子。」

  這起案子目前進入了一個瓶頸,但黑夫卻沒有絕望,按照刑偵課學的過的物質交換原理:進入過犯罪現場,就一定會和現場發生物質交換,也就是會留下屬於犯罪證據,故完美犯罪不存在。

  雖然兇犯十分狡猾,竟然還知道留下荊券誤導官府,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但畢竟是兩千多年前的賊盜,在黑夫眼裡,他留下的破綻,太多了!

  在場的人都是偵辦多不少案子的幹吏,尤其是怒、樂,他們這些天裡已經感到查案方向不對,便將其他證據都甄別出來,準備換個方向。

  「或許,可以從兇犯所用的刀入手查起!」黑夫和怒不約而同地說道。

  ……

  樂拿起放在案上的兇器展示給眾人看,那是柄長約一尺、中脊微突的小刀,木製的刀柄很短,不足兩寸,上面纏了一些麻布條,色澤暗淡,末端是個鐵環,已經開裂。

  這年頭的短兵器,軍隊主要用劍,民間則是刀劍並用。有一點身份地位的人佩戴長劍,地位卑微卻又喜好武力的人則只能帶如同匕首般的短劍,還有這種短刀,掛在腰間,走動時晃動會拍擊大腿,故稱之為「拍髀」。

  尉史安圃提出質疑:「縣中公士、黔首,均喜好武藝,每年更卒訓練都,均會置辦兵器,拍髀便宜,價不過幾十錢,故人手一把,佩者不下數百人,光憑此物,如何尋找?」

  「當然不止是憑藉一把刀。」

  怒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據里監門的家人說,里監門的確是佩劍出門的,但現場卻發現劍被帶走,只留劍鞘。」

  「兇犯是個聰明人,他也知道,帶著刀離開,上面的血跡會惹來麻煩,所以便棄刀取劍,但卻不帶走劍鞘,黑夫亭長,你以為這是為何?」

  黑夫剛才一直默默地聽著,此刻立即應道:「因為劍鞘上漆有顯眼的花紋,帶在身上太過顯眼。」

  「那為何非要拿走劍呢?」

  「若只帶著刀鞘而鞘中空空如也,依然逃不過令史之眼。」

  「不錯。」

  怒點頭:「吾等試過了,那劍鞘剛好能放下刀,反之,兇犯的刀鞘也能放下劍!也就是說,現如今,那兇犯腰間的刀鞘里,裝著的,應當是里監門的劍!」

  「可若是……兇犯連鞘帶劍一起扔了呢?」尉史安圃憂心忡忡,這樣的話,他們的方向又要錯了。

  「尉史出身學室罷?」

  這時候,喜突然發話了,這個安圃年紀才二十多,皮膚白淨,還有氏,一看就是從小衣食無虞的。

  所以他無法理解最底層窮苦黔首們的想法。

  喜不必讓人去搜檢竹簡,就能將一些他辦過的案子徐徐道來。

  「今王七年,我在鄢縣做令史,當時鄢縣發生了一場劫案,案犯乃一無爵黔首,他以一張一石的敝弓劫掠閭右富戶,劫得一千餘錢,揣滿了衣裳。但在翻牆垣逃跑時,那張弓從他肩上滑落。這黔首竟捨不得那張不值三十錢的弓,又跳下垣牆揀拾,結果弓撿上來,錢又掉了。如此反覆兩次,耽誤了時間,最後他被聞訊趕來的鄰里抓住,送官斬趾為城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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