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呵呵,趙先生和諸位請,勿用客氣,今日管飽!」陳旭笑著說。

  「多謝多謝,開食!」趙擎一聲令下,筷子夾起一個熱氣騰騰的麵條大吃起來,嚼的汁水順著嘴角流到鬍鬚上卻怡然不顧,並且嘴裡還支支吾吾連稱美味。

  而一群屬下和車夫也都迫不及待,其中有幾個上次來過,自然知道麵條是何物,運筷如飛稀里嘩啦瞬間就吃下去近半。

  「精白軟滑的麵條加上熬煮酥爛的狗肉,濃香無比,堪稱天下第一美食也!」一大碗麵條趙擎埋頭不過三分鐘就徹底吃完,連麵湯都沒放過,咕嘟嘟喝光之後抹著嘴巴連聲讚嘆。

  「來了來了,諸位小心燙!」食堂的幫工第二鍋麵條也很快端上來,每人又添了一大碗。

  幾分鐘後一盆麵條再次告罄,幸虧食堂準備充足,趕緊又端出來一盆,趙擎一群十多人足足吃下三大盆麵條,光是精白麵粉都用了十多斤,不過陳旭卻一點兒都不心疼,十多斤麵粉才值幾個錢,這五大車東西,對於他來說價值連城,有了這些東西,這個冬天他可以好好的窩在小河村仔細研究自己的東西,說不定一不小心就研究出來了火藥和土銃,嘎嘎~,陳旭又抹了一把口水,弄的虞無涯又差點兒跟著流口水。

  第222章 會不會扯到蛋蛋

  一頓飯吃完,在陳旭的安排下,裝藥材的車直接就拉去了衛生院交給徐福和許壚兩人清點登記,剩下的四車全部都拉到了陳旭的住處全部卸了下來。

  首先是羊毛,足足十多包,陳旭挨著打開看了一下,其中有幾種比較粗,估計無法用來做毛衣,但還有三種看起來細軟無比,陳旭雖然沒有接觸過羊毛,但卻穿過毛衣,這三種羊毛除開羊膻味比較大以外似乎用來織毛衣沒有任何問題,實在不行做填充物做成厚衣服禦寒也可以。

  除開羊毛之外,還有一個小口袋,裡面放著幾張貂皮,顏色有灰有白,已經完全鞣製好了,摸起來非常柔軟,皮毛也異常順滑。

  動物的皮毛在這個時代非常貴重,牛皮不說,那是軍用物資,必須上繳,但即便是豬皮狗皮羊皮等,也是廣受追捧的,很值錢,一張成年野豬皮可以賣數百錢,一個獵戶獵殺到一頭野豬,基本上能保證全家幾年的吃喝用度,不過要想一個人獵殺一頭成年野豬,那個不光是要靠運氣,更多的還要賭命才行,所以野豬這種東西一般獵戶都不會輕易去招惹,獵人喜歡的是鹿,麂、兔等溫順的動物,雖然比較靈活但不會有性命危險,遇上虎豹狼熊這些猛獸,一般是有多遠就跑多遠。

  而越是兇猛的野獸,皮就越值錢。

  就像上次王翦殺死的那頭老虎,雖然虎皮已經被破壞的很嚴重,但他還是將虎皮帶走了,因為老虎這種猛獸的皮已經不能用金錢來衡量,除開是代表一種勇猛和榮譽之外,還是一種極其稀缺的物資,民間不允許私藏,就連皇宮之中也沒幾張老虎皮,即便是有,也許都流傳幾十上百年了,那是祖宗傳下來的老物件,老虎這種猛獸,一般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來去如風兇猛無比,即便是老死病死,也都在大山深處,而如伏牛山一般的大山深處,那絕對是人跡罕至甚至從未有人類踏足的地方,因此像老虎這種猛獸,除非正面剛死它,不然想撿漏弄張老虎皮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而除開猛獸的皮值錢外,還有另外一種絲毫都不兇猛的小獸的皮也異常珍貴,那就是貂皮,貂是一種膽小謹慎的小獸,生活在西北極寒之地,如今也只有遼東才有,貂皮因為柔軟順滑,而且特別保暖舒適,因此特別受貴族追捧和喜愛,但因為膽小謹慎,捕獲也非常困難,要弄到一張並不比獵殺一頭野豬簡單多少,只不過考慮安全性的話,獵人更願意去追蹤獵殺。

  手中這幾張貂皮,可以說價值萬金也不為過。

  陳旭拿出來觀賞了片刻之後趕緊收起來,他發現所有圍觀的人都雙眼冒光,就連虞無涯都開始盯著貂皮流口水,明顯是想占為己有。

  「趙先生,這貂皮甚是貴重,為了感謝你的慷慨,旭決定到時候送你一條圍巾!」陳旭拱手說。

  「好,趙某甚是期待!」趙擎也不知道陳旭說的圍巾是個什麼玩意兒,但既然陳旭說送,那定然又是一個新奇的東西。

  收好羊毛,接下來是第二車貨,也是分成了大大小小數十個口袋,裡面裝著不同的雜糧和種子,其中許多陳旭都不認識,一番查看之後,發現除開幾大口袋稻米之外,竟然還有一大口袋的高粱,然後看了一下口袋上的字,用小篆寫著蜀黍兩個字。

  「趙先生,這蜀黍從哪兒弄來的?」陳旭激動的問。

  「中原地區多食粟麥,西北多食蜀黍,大秦西北諸郡如今很多地方都種蜀黍啊!上次里典言說想吃稻米,趙某便順便也弄了這些蜀黍,料想里典也沒吃過,或許也想嘗個新鮮!」趙擎趕緊解釋說。

  陳旭知道北方有種植高粱的傳統,而東北人常吃的窩窩頭就是用高粱面做成的,不過有澀味,還塞牙,不好吃,陳旭有一次逛美食城吃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沒碰過。

  農村人喜歡在田坎地頭種一些高粱,不過不是用來吃,而是把高粱的穗刮乾淨之後紮成笤帚,家家戶戶都有,因此陳旭自小便接觸,自然是很熟悉的。

  但他不知道秦朝已經開始大規模種植高粱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