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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呢?不過這一點你擔心太多了。”他不認為有幾家媒體有膽子和能力能跟蹤的到霍家的私人直升機。

  “好吧!當我沒說,你知道……我只是有點擔心。”

  “我當然明白的,伍俊。只是,在這件事情上,最開始我的態度,你是最清楚不過的。我們都知道物極必反的道理,你看,我當初那麼猶豫,最後……”李哲停了停繼續說道,“有些事當我們不能擺脫和拒絕的時候,何不接受?我的意思是將來會怎麼樣我們大家都說不好,不過總比後悔來得好,我從來不喜歡讓自己後悔。”

  說完後他就定定的看著伍俊,兩個人對彼此了解的很深,但是那是通過長期的相處的結果,而李哲很少和對方說這麼多直白的話。

  伍俊最後終於放鬆的笑了:“你這麼冷靜的分析,和以往一樣的理智,我真的懷疑你對霍安森是不是真的那麼……”有感情。

  李哲笑了笑:“這麼說好了,他可以讓我改變,但是相信我,這還不至於讓我失去理智。”

  “那有什麼其他的打算?比如對霍家,你父母,還有……上面。紙是包不住火的。”

  想到霍安森跟他說過的話,沉默良久,才道:“霍家,不需要我來擔心。其他的一步步來吧!”

  霍安森敢說出“沒有人可以左右我的決定,任何人都不行,包括我的父母”這樣的話,李哲不覺得自己的擔心還有多大的作用。至於自己的父母,他想父親可能不會多在意。他的父親可以說是一個相當開通的人,也不是愛面子的人,主要原因還是他們家和其他親戚並不怎麼親近,所以不會怎麼在意外界的眼光。對自己唯一的兒子,有時會給出建議,但從不替他做決定。相反,母親這關恐怕不會那麼容易才是。

  “那好吧!不管怎麼樣,有需要幫忙的時候,包括工作以外的,我都可以。我想有霍安森,這次我就不用替你安排了吧!還有那個……”伍俊摸了摸鼻子,有點尷尬的說道:“我前段時間有點耿耿於懷,所以你不要介意,當然還有霍安森。”

  “好了,你想太多了。你和陳震是不是都覺得是霍安森……把我給帶壞了?”李哲悠閒地笑著問道。

  “嗯……事實就是。”伍俊還做思考狀的沉吟道。

  李哲沒再說什麼,只是笑了笑。他想,霍安森,遇到我看來你只能是反面角色了。

  李哲靠在臥室的門邊看霍安森收拾行李。

  “我說,有必要帶這麼多嗎?住幾天而已。”李哲沒覺得有必要春夏秋冬的衣服都要帶,可看霍安森光兩人的衣服就收拾了兩包,好像是春曉秋冬的衣服各一套。

  “那裡的氣候一天也分成四季的。早晨像冬天,到下午又會像夏季,黃昏到傍晚時就涼慡如秋,溫差有點大。那邊的人準備的衣服我怕你穿不慣,馬上就好了。你看看你有沒有什麼特別想帶去的。”霍安森吻了吻李哲的嘴角,將準備好的行李袋拿到客廳,一會兒助理會來取。

  李哲想了想,最後也沒想出有什麼要帶的。說起來,每次出差,以前都是伍俊在準備,後來是霍安森。其實他不知道他們到底準備了些什麼,只是每次當他出差在外需要用到某樣東西的時候,自然就能在行李中找到。就像這次,他當然知道紐西蘭氣候變化大,但若是他自己來準備,恐怕就只會胡亂的抓幾套冬天的衣服,哪裡還會考慮這麼多?

  “我沒什麼想帶的。”李哲最後搖了搖頭,繼續說道:“還有什麼要收拾的?”

  邊說著還有點手足無措的想幫忙。

  霍安森當然知道李哲在日常生活上的白目,不過人都不會完美無缺的,這麼個缺點倒讓性子太淡然的他顯出一些真實來。

  “都好了,去換衣服吧!我放在床上了。”然後霍安森去了書房,準備拿兩本李哲常看的佛經帶走。

  “好吧!”李哲也覺得然他來參和恐怕會添亂,不如去換衣服好了。

  經過接近十個小時的飛行,終於到了目的地。

  牧場在紐西蘭兩個主島中的北島上,離這裡著名的溫泉城羅托魯瓦只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到奧克蘭機場來接李哲和霍安森的是農場目前的管理者,是個非常健談的當地人,年紀大概五十多歲,叫做約翰?帕洛斯。從機場出來,從上車後一直非常熱情的向第一次來的李哲介紹自己的國家和牧場。長時間的飛行讓李哲覺得很累,但還是打起精神回應對方。

  最後還是霍安森出聲阻止了:“約翰,我們剛坐了十個小時的飛機。”

  約翰隨即一臉歉意的對李哲說道:“哦,親愛的,真抱歉。你看,我太高興有人來看我這個老頭子了。到農場還要三個多小時,現在你們可以先休息一下。醒來就可以看到紐西蘭最漂亮的牧場了。”

  李哲笑了笑,說:“沒關係。我想我們有足夠的時間慢慢領略這裡的景色。”

  “先睡一會兒。到了我叫你。”霍安森拍了拍李哲,讓他枕到自己腿上。

  “嗯。”

  開車的約翰看到兩人的動作,吹了一聲口哨,促狹的對霍安森笑了,霍安森沒理他,最後他只能聳聳肩,專心的開自己的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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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第二十三章 …

  牧場在一個叫做Baff Town的地方,雖然說是小鎮,但是除了霍安森的牧場,其他總共不超過十戶人家,真正的是地廣人稀,當然空氣也很不錯。

  這裡的日子確實很愜意,餐桌上永遠不缺紐西蘭本地產的頂級PinotNoir,甚至還有橙色的大龍蝦、三文魚和牡蠣,雖然海鮮不是李哲的最愛,但是這次他不得不承認它們確實很美味。原本約翰邀請李哲離開小鎮去嘗試一下食材豐富的毛利傳統美食Hangi的,但李哲對那種油膩的類似燒烤的大魚大肉實在是敬謝不敏,最後婉拒了。

  住下來之後,李哲對騎馬就有了前所未有的熱情。以前李哲也是會騎馬的,只是並沒有多少興趣,因為大多是在馬場。這次到了農場,約翰替李哲挑的馬不錯,完全是無拘無束,空間也比在馬場大了不少,於是李哲每天早上起來都會騎馬跑上幾圈。當然霍安森更不用說,兩人常常是上馬後不到十分鐘就開始比賽起來。

  李哲從馬上下來,解開帽子和衣服的扣子,牽著馬走向牧場的圍欄邊,霍安森正拿了水等在那裡,他那匹馬的速度果然不錯,贏過李哲的次數總是偏多。

  李哲接過水喝了一口,身體輕靠早圍欄上放開馬的韁繩,稍作休息。霍安森在他右邊,用拿著水瓶的右手指著最遠處的很朦朧的一塊突出一點的高地,說:“那個地方,離著名的皇后鎮非常近,想去看看嗎?”

  “來回大概花多長時間?”

  “得在那邊過夜才行。”

  “那算了,這樣放鬆很不錯了。”原本只能在這裡待上一周時間,還要花去兩天時間舟車勞頓,不想把自己搞的那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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