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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相比祝沛琪那蠢貨,他對什么小說不小說,作者不作者根本不感興趣,奈何那蠢貨才是這副身體的主導,他還沒反應過來,就隨他來了這裡,再睜開眼,蠢貨已經找上了門。

  他想著來了就來了,只當看場好戲,他雖然對宋白沒有怨意,卻也沒有想幫他的意思,他向來厭惡那蠢貨做的決定。

  但沒有人知道他是個手控,包括創造他出來的宋白。

  手心裡的《亂世情殤之蒼天無淚》祝沛琪看過,他當然也看過,裡面關於他的描述並不多,但沒有描述不代表不存在,他的喜好他的經歷,他自己再清楚不過。

  他喜歡漂亮好看的手,宋白這雙手就十分合他的胃口,比那蠢貨看上的戲子強多了,他實在不懂那蠢貨怎麼會看上那種人,所以說蠢貨果然是蠢貨。

  祝瑾心情愉悅,心道看在這雙手的份上,他不介意幫宋白一把。

  宋白倒沒有在意祝瑾的目光,他的大腦已經被自己寫的主角要來報復他這件事占據了,此刻頭大如斗,連飯都不想吃了,灌了一口椰汁,繼續打探情報:“你說要保護我,啊不,祝沛琪要保護我,他打算怎麼做?”

  或者說他有什麼依仗。

  祝瑾聽到他的糾正皺了下眉,道:“不管他們原來所在的世界是什麼設定,到了這裡,他們就是跟你一樣的普通人,這裡是法治社會,他們不會亂來,而且……”

  而且什麼?

  宋白正等他說完,冷不防祝瑾手腕一轉,從兜里掏出一個東西朝他刺了過來。

  我去,竟然真的有刀!

  宋白臉色一白,壓根沒想到他會來這一出,根本來不及躲閃,只能下意識抬胳膊去擋,等待疼痛的到來,然而並沒有,仿佛什麼東西輕輕碰了他一下,什麼都沒有發生。

  “就像這樣。”祝瑾一臉原來真的戳不壞的表情,“我們並不能直接傷害你。”

  所以他之前才覺得這件事很無趣,顯然那個讓他們來這裡的人也好神也罷,並不希望他們傷害宋白。

  宋白看著毫髮無傷的胳膊,默默抽了張紙巾,擦去額頭的冷汗。

  他年紀大受不起這種刺激了。

  祝瑾又換了個地方戳了一下,戳完繼續換,戳一下換一個地方,似乎找到了什麼好玩的遊戲,樂此不疲:“所以他們要想對你造成身體上的傷害,除非花錢僱人,我接收的常識告訴我這種行為在這裡是犯法的,而且我也不覺得他們會選擇這樣做,他們恐怕更樂意從精神上壓垮你。”

  頓了頓,冷不丁話音一拐:“你缺錢嗎?”

  宋白低頭看了眼已經戳到了鎖骨上的刀,表演了一個什麼叫徒手握白刃,將刀從祝瑾的手裡奪了過來,拉開抽屜關進去:“不缺。”

  他有房子有遺產,除了日常開銷,大頭都存在銀行里,他不賭博不炒股不買買買,除非銀行倒閉,他這輩子都不會缺錢。

  咦,這麼想一想,好像也沒什麼能從精神上壓垮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其他親人相當於無,朋友寥寥幾個,算不上知交,他也不是明星在乎名聲,工作上自給自足,店是他自己花錢買的不是租的,也不可能說奪走就奪走,法治社會,還能強取豪奪不成?

  這麼一想,宋白心裡的緊張和不安就消失了,主角穿越組團來報仇什麼的,好像也不是多麼可怕的事。

  這不算神經大條,只能說宋白從小到大的經歷讓他對越荒誕越嚴重的事情,反而能大而化小小而化無,說好聽一點是性格堅韌扛得住壓力,說難聽點是趨利避害自我逃避。

  這也算一種本事了。

  “很好。”祝瑾聽到不缺兩個字滿意了,“從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貼身保鏢了。”

  宋白問號臉。

  “約束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傷害你,你也不能傷害我們,但是我們之間卻沒有顧忌。”祝瑾道,“所以你最好的保鏢人選就是我。”

  見宋白遲疑,他有點不太高興:“難不成你真的指望祝沛琪那個蠢貨?你覺得他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大少爺要怎麼保護你,你指望他還不如指望我,這點你最清楚不是嗎?”

  是的,他很清楚,宋白當初設定主角的時候,為了製造衝突感,主人格是真的儒雅佳公子,別說跟人動手,連罵人都不會,哪怕後期被刺激半黑化,面對外人,他仍舊維持著原本的好形象,副人格則不然,毫不介意展示他的陰狠暴力,所以相對主人格,他才是身手好會打架的那個。

  但是宋白不敢相信他,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有多惡虐。

  他打量祝瑾一眼,忽然問:“你現在的身份是什麼?”

  祝瑾表情陰沉下來,不情願道:“父母雙亡的孤兒,在小學當語文老師。”

  居然連工作都安排好了,宋白驚嘆了下,不過語文老師這個職業,還真跟祝沛琪挺配。

  “這不是我的身份,是給那蠢貨的。”祝瑾表示不承認,在他看來他跟祝沛琪是兩個獨立的個體,但送他們來這裡的人或者神顯然將他忽視了,這讓他很不高興,所以他決定自己給自己找一個身份。

  宋白目光落在他那一看質量就不怎麼樣的西裝上,慢吞吞道:“你們來找我,其實是因為沒錢吧。”

  祝瑾表情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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