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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這段文字所述,趙嘉首創“凌遲”之刑,奉法不避親貴,宗親皇室亦懼。

  其與郅都、寧成、張湯等頗善,郅都去世時,趙嘉親往祭拜。張湯獲罪,趙嘉當殿直言,將誣告之人送入牢獄,重審其罪。

  郅都號稱蒼鷹,列侯宗室見之側目,屬漢初酷吏典範。寧成手段非常,令宗室豪桀惴恐,也是酷吏界的標準模板。張湯與趙禹編纂律法,屬執法從嚴的典型代表人物。

  和這三位交情莫逆,還是“千刀萬剮”的首創者,說趙嘉和酷吏不沾邊,委實有些站不住腳。

  對比史書藏本和隨葬竹簡,學者們都是一個頭兩個大,誰也不敢輕易下結論。

  說原本為真,趙嘉就是循吏;以墓中竹簡為準,趙嘉就向酷吏無限偏移。

  實在無法定論,就只能一邊繼續史學界的爭論,一邊將發掘出的竹簡和史書原件擺放到一起,到底真相如何,由觀者自行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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