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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的一條標題是這樣寫的:《恩人,你在哪裡?》,這個標題跟上面那篇文章的標題除了主語不一樣,謂語都是一樣,都是在尋找那位救人的英雄。這篇文章是用第一人稱寫的,於海虹看了這篇文章,從中才知道這位姑娘的一點身世,以及她跳江輕生的原因。
姑娘是安徽農村人,她的未婚夫跟她是同村同學,自幼兩人就青梅竹馬。後來兩人因為家庭貧困,初中讀完以後就雙雙輟學。輟學在家的這對青梅竹馬很快就在一起同居。去年,姑娘的未婚夫進城打工,她在家務農,開始兩人還時有鴻雁傳書,可是後來信就越來越少了,兩人的感情也開始出現迅速的降溫。姑娘深感形勢不妙,就拋下田裡的農活進城尋夫,結果事情比她想像得還要黑暗、還要悲慘,她的未婚夫在城裡已經另有一個新歡,並且兩個人也已經開始同居。這個姑娘在如此巨大的打擊下,精神大廈頓時土崩瓦解,她一時想不開,於是就選擇了輕生,便出現了那天晚上在渡輪上投江自盡的黑色一幕。
姑娘在她自述的文章里,用自己的一腔真情呼喚著拯救了她,並給了她第二次生命的救命恩人,如果救她的這個年輕人沒有成家,如果他能看得上她,她願以身相許。如果他已有妻室,她也將一輩子銘記他的大恩大德。姑娘最後立下誓言,一定要找到這個年輕人,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看到這句話,於海虹心頭一震一熱,眼淚禁不住刷地一下流了出來。於海虹的動情並不是被姑娘對他所表示出來的那種真摯、灼熱的情愛和情恩所打動,而是被這位姑娘對他的英勇行為給予的肯定所感動。還有,他觸景生情,不禁又想起了他自己的愛妻牽男。他心想,牽男要像這位姑娘對愛情有那麼的執著該有多好啊!
「哎!」於海虹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放下手中的報紙。俗話說,大恩不言謝。難得有姑娘這份情誼,他於海虹就是死了,作為一個男人也值得。
晚報上的兩篇文章,一邊是警方和媒體在尋找他,另一邊是姑娘在尋找他。看看,想想,於海虹越發感到自己非但不能主動暴露自己,而且還要百倍小心地隱蔽自己才是。為什麼,主要是這位姑娘的文章,讓他產生了極大的恐懼。
姑娘在文章中說,如果救她的那位恩人,還沒有娶妻,她願以身相許。這怎麼能行呢?儘管現在牽男對他已經是忘恩負義,甚至是情斷義絕,但他畢竟已經找到了牽男,心中依然是深深地愛著牽男,而且還在進行垂死掙扎的爭取挽回局面,保住自己跟牽男的婚姻。正是處在這樣的非常時期,微妙關頭,這件事情讓那些記者一鬧騰,宣傳出去,那不正中了牽男的下懷了嗎?不能!不能!要知道,在他於海虹的心裡只有牽男一個女人,他心裡愛的也永遠只有牽男一個女人啊!
於海虹心裡非常清楚,那天晚上在渡輪上救人的事,只要他自己不說出去,不要說在這個城市裡,就是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會有人知道。於海虹想到這裡,躺在床上心裡放心得多了。高燒雖然退了,但身子還很虛弱,他本來想明天就去出攤,現在又改變了主意,明天再休息一天,多睡睡,把身子養養好,後天再出攤。
第二十四章 天方夜譚3(2)
睡著,睡著,於海虹突然神經質般地從床上一下子躍了起來,這時,一條可怕的信息從他的腦子裡跳了出來。這條信息就是那天晚上他在渡輪跳江救人的事,並非沒有一個人知道,恰恰就有一個人知道,而且這個人不僅知道這個姑娘是他救的,而且知道他就在江邊賣鐵板魷魚。這個人雖然對他的情況不了解,也不熟悉,但這個人只要看了報導,他只要把警察、記者還有那個要嫁給他的姑娘,朝他的魷魚攤前一帶,這件事情豈不就立刻大白於天下了嗎?
天哪!幸虧這兩天害病沒有出攤,要是出攤,他還真的早就成了這個城市裡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哩。那時他手裡捧著鮮花,身邊還站著那個被他拯救的美女,這情景一上報紙、一上電視,這讓牽男一看到,不一下子成了她要跟他離婚的一個最鮮的、最活的、最有力的理由和證據了嗎?於海虹想到這些,他渾身感到發冷又發悚!
看來在江邊的生意是絕對做不起來了,必須要立即轉移。於海虹為了躲避那天晚上在鐵板魷魚攤前,後來又在渡輪上碰到的那個人,決定立即離開這個地方,轉移到遠離江邊,避開鬧市的地方去做生意。對於跟牽男見面的事,也只能暫時放一放,等過了這陣風頭再說。
於海虹主意一定,他先到房東家付了房租費,然後將床上、屋裡的一些簡單的行李用品,捆綑紮扎,一齊搬到了三輪車上,騎著三輪車匆匆地逃離了出租房。
朝哪個方向去躲呢?於海虹一邊蹬著三輪車,一邊琢磨著。朝北,不行!北邊是火車站,那裡雖然客流量大,生意好做,但說不準有一天會被那個人給撞上。朝南?也不行!南邊有一條河,這條河現在已經開發成了旅遊觀光帶,遊人也挺多,要是那個人也去觀光,不就一下子把他給觀出來了嗎?北邊不能去,南邊不敢呆,那就只有華山一條路了,投奔城東了。城東是這座城市的生態區、風景區,那裡雖然賓館、別墅、高檔住宅很多,但客流量相比要小得多,在那裡安營紮寨,雖然食客要少一點,但那裡比較偏僻,相對來說要安全得多、保險得多。
姑娘是安徽農村人,她的未婚夫跟她是同村同學,自幼兩人就青梅竹馬。後來兩人因為家庭貧困,初中讀完以後就雙雙輟學。輟學在家的這對青梅竹馬很快就在一起同居。去年,姑娘的未婚夫進城打工,她在家務農,開始兩人還時有鴻雁傳書,可是後來信就越來越少了,兩人的感情也開始出現迅速的降溫。姑娘深感形勢不妙,就拋下田裡的農活進城尋夫,結果事情比她想像得還要黑暗、還要悲慘,她的未婚夫在城裡已經另有一個新歡,並且兩個人也已經開始同居。這個姑娘在如此巨大的打擊下,精神大廈頓時土崩瓦解,她一時想不開,於是就選擇了輕生,便出現了那天晚上在渡輪上投江自盡的黑色一幕。
姑娘在她自述的文章里,用自己的一腔真情呼喚著拯救了她,並給了她第二次生命的救命恩人,如果救她的這個年輕人沒有成家,如果他能看得上她,她願以身相許。如果他已有妻室,她也將一輩子銘記他的大恩大德。姑娘最後立下誓言,一定要找到這個年輕人,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看到這句話,於海虹心頭一震一熱,眼淚禁不住刷地一下流了出來。於海虹的動情並不是被姑娘對他所表示出來的那種真摯、灼熱的情愛和情恩所打動,而是被這位姑娘對他的英勇行為給予的肯定所感動。還有,他觸景生情,不禁又想起了他自己的愛妻牽男。他心想,牽男要像這位姑娘對愛情有那麼的執著該有多好啊!
「哎!」於海虹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放下手中的報紙。俗話說,大恩不言謝。難得有姑娘這份情誼,他於海虹就是死了,作為一個男人也值得。
晚報上的兩篇文章,一邊是警方和媒體在尋找他,另一邊是姑娘在尋找他。看看,想想,於海虹越發感到自己非但不能主動暴露自己,而且還要百倍小心地隱蔽自己才是。為什麼,主要是這位姑娘的文章,讓他產生了極大的恐懼。
姑娘在文章中說,如果救她的那位恩人,還沒有娶妻,她願以身相許。這怎麼能行呢?儘管現在牽男對他已經是忘恩負義,甚至是情斷義絕,但他畢竟已經找到了牽男,心中依然是深深地愛著牽男,而且還在進行垂死掙扎的爭取挽回局面,保住自己跟牽男的婚姻。正是處在這樣的非常時期,微妙關頭,這件事情讓那些記者一鬧騰,宣傳出去,那不正中了牽男的下懷了嗎?不能!不能!要知道,在他於海虹的心裡只有牽男一個女人,他心裡愛的也永遠只有牽男一個女人啊!
於海虹心裡非常清楚,那天晚上在渡輪上救人的事,只要他自己不說出去,不要說在這個城市裡,就是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會有人知道。於海虹想到這裡,躺在床上心裡放心得多了。高燒雖然退了,但身子還很虛弱,他本來想明天就去出攤,現在又改變了主意,明天再休息一天,多睡睡,把身子養養好,後天再出攤。
第二十四章 天方夜譚3(2)
睡著,睡著,於海虹突然神經質般地從床上一下子躍了起來,這時,一條可怕的信息從他的腦子裡跳了出來。這條信息就是那天晚上他在渡輪跳江救人的事,並非沒有一個人知道,恰恰就有一個人知道,而且這個人不僅知道這個姑娘是他救的,而且知道他就在江邊賣鐵板魷魚。這個人雖然對他的情況不了解,也不熟悉,但這個人只要看了報導,他只要把警察、記者還有那個要嫁給他的姑娘,朝他的魷魚攤前一帶,這件事情豈不就立刻大白於天下了嗎?
天哪!幸虧這兩天害病沒有出攤,要是出攤,他還真的早就成了這個城市裡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哩。那時他手裡捧著鮮花,身邊還站著那個被他拯救的美女,這情景一上報紙、一上電視,這讓牽男一看到,不一下子成了她要跟他離婚的一個最鮮的、最活的、最有力的理由和證據了嗎?於海虹想到這些,他渾身感到發冷又發悚!
看來在江邊的生意是絕對做不起來了,必須要立即轉移。於海虹為了躲避那天晚上在鐵板魷魚攤前,後來又在渡輪上碰到的那個人,決定立即離開這個地方,轉移到遠離江邊,避開鬧市的地方去做生意。對於跟牽男見面的事,也只能暫時放一放,等過了這陣風頭再說。
於海虹主意一定,他先到房東家付了房租費,然後將床上、屋裡的一些簡單的行李用品,捆綑紮扎,一齊搬到了三輪車上,騎著三輪車匆匆地逃離了出租房。
朝哪個方向去躲呢?於海虹一邊蹬著三輪車,一邊琢磨著。朝北,不行!北邊是火車站,那裡雖然客流量大,生意好做,但說不準有一天會被那個人給撞上。朝南?也不行!南邊有一條河,這條河現在已經開發成了旅遊觀光帶,遊人也挺多,要是那個人也去觀光,不就一下子把他給觀出來了嗎?北邊不能去,南邊不敢呆,那就只有華山一條路了,投奔城東了。城東是這座城市的生態區、風景區,那裡雖然賓館、別墅、高檔住宅很多,但客流量相比要小得多,在那裡安營紮寨,雖然食客要少一點,但那裡比較偏僻,相對來說要安全得多、保險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