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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記》記載,趙高的到秦二世的命令,由他辦理所謂的李斯案件,非常高興,他想:李斯你這個老頭子等著吧,我一定讓你跳進自己挖的坑裡去!

  趙高先派人將李斯抓起來,套上刑具,關進監獄中。

  三

  李斯入獄,環顧四周,只有陰暗的牢房和身穿骯髒的囚服、配帶沉重的刑具的自己,前幾天那種有人伺候的舒適生活,像夢境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此時的李斯才感覺到自己的政治生涯已經結束了,自己已不是倉中的老鼠了,甚至連廁所的老鼠也不是了,廁所中的老鼠還能跑掉,而自己卻身陷監牢,成為任趙高宰割的羔羊。李斯思前想後,悲哀又淒涼,不禁仰天長嘆。《史記·李斯列傳》記載了他的一大段內心獨白。李斯首先對自己立胡亥為帝後悔不已。他說:“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為計哉!”

  接著,李斯歷數了歷史上被冤殺的大臣,說:“從前夏桀殺死關龍逢,商紂殺死王子比干,吳王夫差殺死伍子胥。這三個大臣,難道不忠嗎!然而免不了一死,他們雖然盡忠而死,只可惜忠非其人。現在我的智慧趕不上這三個人,而二世的暴虐無道超過了桀、紂、夫差,我因盡忠而死,也是應該的呀。”

  李斯還指斥昏君秦二世:“秦二世治國不是胡搞麼!不久前他殺死了自己的兄弟扶蘇而自立為皇帝,又殺害忠良,重用低賤的人,修建阿房宮,對天下百姓橫徵暴斂。並不是我不勸諫,而是他不聽我的呀。秦二世對自己的兄弟,施以違反常情常理的殘暴手段,不考慮會有什麼災禍,迫害、殺戮忠臣,也不考慮會有什麼災殃;大力修築宮殿,加重對天下百姓的稅收,不吝惜錢財:這三件措施實行之後,天下百姓不服從。”

  李斯最後說:“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佐,吾必見寇至咸陽,麇鹿游於朝也。”意思是:現在造反的人已占天下人的一半了,但二世心中還未覺悟,居然任用趙高為輔佐,我一定會看到盜賊攻進咸陽,使朝廷變為麋鹿嬉遊的地方。

  李斯到現在還很天真,他似乎相信能看到秦滅亡的那一天。其實,真到反秦的軍隊打進咸陽之前,恐怕你就在世界上消失了。

  趙高為了治李斯於死地,第一步將李斯抓起來。第二步,他親自出馬,擔任李斯專案組的組長,審訊李斯。趙高提前給李斯定了謀反的罪名,並將其賓客和家族全部逮捕。這無中生有的罪名使李斯無法接受,趙高就重刑拷打,“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 趙高懲治李斯,拷打他一千多下,李斯不能忍受痛苦的折磨,冤屈地招供了。

  李斯為什麼屈打成招?一是他無法忍受皮肉之苦;二是他自信能言善辯,又對秦國立有大功,自己確實沒有反叛之心,希望能夠上書為自己辯護,希望二世能覺悟過來並赦免他。於是李斯在獄中向秦二世寫了一封信。

  李斯在信中,歷數了自己在擔任丞相後犯下的種種“罪行”,一看這些罪行,會發現這些罪行沒有一條能夠成立,根本不是罪行,而是功績!

  李斯在信的開始部分說:“我擔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經三十多年了。我來秦國趕上領土還很狹小。先王的時候,秦國的土地不過千里,士兵不過幾十萬。我用盡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謹慎地執行法令,暗中派遣謀臣,資助他們金銀珠寶,讓他們到各國遊說,暗中準備武裝,整頓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戰的人為官,提高功臣的社會地位,給他們很高的爵位和俸祿,所以終於威脅韓國,削弱魏國,擊敗了燕國,趙國,削平了齊國、楚國,最後兼併六國,俘獲了他們的國王,擁立秦王為天子。這是我的第一條罪狀。”

  明明是幫助秦國滅六國,立下赫赫功勞,卻說自己“罪行累累”,實在是咄咄怪事。以下,李斯又羅列了自己的六條“罪狀”,依據這些罪狀,我們倒可以看出李斯的歷史貢獻。李斯說:

  秦國的疆域並不是不廣闊,還要在北方驅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顯示秦國的強大。這是我的第二條罪狀。尊重大臣,提高他們的爵位,用以鞏固他們同秦王的親密關係。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建立社稷,修建宗廟,以顯示主上的賢明。這是我的第四條罪狀。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標誌,統一度量衡和文字,頒布天下,以樹立秦朝的威名。這是我的第五條罪狀。修築馳道,興建游觀之所,以顯示主上志滿意得。這是我的第六條罪狀。減輕刑罰,減少稅收,以滿足主上贏得民眾的心愿,使萬民百姓都擁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記皇帝的恩德。這是我的第七條罪狀。

  第69節:第八講 李斯之死(6)

  李斯是秦朝的開國功臣,為什麼偏要把自己說成是罪人呢?原來,李斯想通過給自己故意栽贓,喚起秦二世的良知,讓他感到,丞相原來是一個大大的功臣,決不是謀反者,一旦這樣,李斯就可以得到赦免。

  李斯懷著這樣的僥倖心理,寫下了他人生中的最後一篇文字。但是,信交給獄吏,並沒有送到秦二世手中,而是被趙高看到了,趙高見李斯還不老實,大怒,讓獄吏將信丟在一邊而不上報,氣憤地說:“囚犯怎能上書!”

  這樣,李斯喪失了最後一次可能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完全陷入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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