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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妃之死

  珍妃是光緒帝的愛妃,十分受光緒帝的寵愛。在八國聯軍打進北京的時候,慈禧命人把她推入了井裡,這個名噪一時的珍妃就這樣香消玉殞了。慈禧為什麼要在西逃前害死珍妃呢?

  在光緒帝選後的時候,其實他是比較中意珍妃的,但因為慈禧的一聲令喝,光緒才立了慈禧的侄女為後,而選了珍妃和她的姐姐為妃子。所以,在光緒帝選妃的時候,慈禧就對這個珍妃有了成見。這個珍妃天真活潑、聰明伶俐,很得光緒帝的喜愛。而慈禧的侄女卻其貌不揚,而且沒有什麼才德,是慈禧強塞給光緒的,所以光緒對她很是冷淡,這就更加深了慈禧對珍妃的恨意。

  光緒二十四年,光緒帝接受康有為為首的改良派的變法主張,開始推行新政。珍妃積極支持光緒,是光緒變法的最有力的支持者。而光緒的變法主張本來就不對慈禧的心意,慈禧對珍妃自然也是十分不喜歡了。就在這年的九月,慈禧發動政變,捕殺了參與維新的有關人員,同時把光緒皇帝囚禁在瀛台,而珍妃也同時被囚禁在了冷宮裡。

  光緒二十六年八月,八國聯軍攻占北京,慈禧帶光緒及皇后等一干人離開北京到西安避難。在走之前,把珍妃推進了井裡。此時的珍妃剛剛25歲。

  珍妃是投井而死的是沒有錯的,但現在有一種說法說珍妃是自己投井死的。當時,慈禧要西逃,不能帶走珍妃,珍妃知道如果自己留在宮裡,八國聯軍打進來後,自己身為皇帝的妃子肯定是要受辱的,那麼這時候,她就只能一死了,“生是皇家的人,死是皇家的鬼”。珍妃就這樣香消玉殞了。

  皇帝大婚是怎樣完成的

  皇帝大婚的步驟與形式和民間的有一些類似,主要分如下步驟:首先是納彩禮,皇太后與近支王公選定皇后人選後,皇室要向皇后娘家送訂婚彩禮,這一步驟就叫“納彩”,在這個階段必須同時封后;然後是大征禮,皇室準備大婚禮物,派使臣送到皇后家,就是大征禮;再之後就是冊立奉迎禮,舉行之前的一日,皇帝遣官到天壇、地壇、太廟,告祀天、地、祖宗。當日,宮內布置一新,皇帝去往皇后娘家迎接皇后入宮;最後就是合卺禮,這一個步驟跟民間的新人入洞房一樣。所有的步驟完成後,大婚才告結束。

  殺身成仁六君子

  在光緒帝時期,發生了一次著名的政變,就是維新變法失敗後,慈禧捕殺了參與變法的六個人。1898年9月28日,譚嗣同、林旭、楊銳、楊深秀、劉光第、康廣仁六個人在北京菜市口被處死,史稱“戊戌六君子”。

  譚嗣同,湖南瀏陽人,湖北巡撫譚繼洵的兒子。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後,譚嗣同認識到只有變法才能改變中國現在的面貌,於是便同唐才常等在湖南瀏陽籌建算學館,創辦新學,並撰文提出變法主張。後來,譚嗣同離開了家鄉,到北方去遊學,結交了很多熱心維新的人士,並結識了維新的砥柱樑啟超。1897年,譚嗣同回到家鄉和梁啓超等人一起在湖南長沙籌辦時務學堂,並擔任《湘報》的主編,積極宣傳變法主張。1898年6月11日,光緒帝下詔變法,譚嗣同被人舉薦入京幫助光緒推行新政。

  林旭,福建侯官人,“公車上書”後,他多次拜見康有為,希望能夠收自己為弟子。一次,康有為讓他幫忙把福建士子名流組織起來,在北京成立了閩學會,為維新變法奔走呼號,他竟然一天的時間就完成了這件事。1898年4月,保國會成立,他為倡始人之一,並任董事。

  楊銳,四川綿竹人,維新人士,參加強學會、保國會,倡立蜀學會,光緒帝實行維新變法後,楊銳出任四品軍機章京,參與新政。

  楊深秀,山西聞喜縣人,維新派代表人物,他積極支持光緒變法,提出:“時勢危迫,不革舊無以圖新,不變法無以圖存。”

  劉光第,四川富順縣趙化鎮人。1898年,劉光第、楊銳等人在京創辦“蜀學會”,以“講新學,開風氣,為近今自強之策”為宗旨,定期聚會,縱談國事,鼓吹變法。

  康廣仁,廣東南海人。康有為的弟弟,1898年在北京參與新政,幫助康有為擬寫新政奏稿,奔走不遺餘力。

  皇宮中的女僕等級

  清朝宮中的女僕,按照工作性質的不同,有很多名目,具體有宮女、家下女子、使女、媽媽里、嬤嬤、姥姥等。宮女是后妃使用的年輕女僕;住在宮中的皇室成員的福晉們的女僕稱家下女子或使女;媽媽里主要從事一些粗使活計,她們是年齡在40到50歲之間,是沒有牽掛沒有子女的孀婦;嬤嬤是宮中的乳母,她們都是20多歲,身體健康,剛生完孩子的婦女;姥姥是年老資深女僕的稱呼,她們是宮中地位比較高的女僕,主管后妃們的生育諸事。

  兩代帝師翁同龢

  第32章 德宗 光緒(2)

  翁同,清末政治家、書法家、藏書家,江蘇常熟人,咸豐朝被任命為同治的老師,教了同治帝九年。同治帝病逝後,光緒即位,慈禧又命翁同到毓慶宮當了光緒的老師。這樣,這個大學士就成了兩代帝王的老師。

  翁同因為父親的鋪墊,他在官場的發展可謂是一帆風順。狀元及第的第三年,他就被任命為陝西學政。去了陝西後,他因為水土不服,腳趾開始化膿,於是他向咸豐奏請開缺。而咸豐帝也念他的父親身邊沒有一個兒子,便恩准翁同和回京。回京後,翁同先後擔任詹事府詹事、中允。到光緒四年,他擔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後又任刑部右侍郎,轟動一時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就是由翁同發現其中的很多疑點,進而兩次向慈禧陳奏後,才使楊乃武、葛畢氏得以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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