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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之後,反村社情緒在貴族、官僚中迅速發展,著名的右派人物鮑勃凌斯基伯爵在第二屆杜馬談到土地問題時說:“不過在100—150 年以前,西歐的農民差不多都像我國現在這樣過著貧困的、受屈辱的、不文明的生活。那裡也像我們俄國一樣有過按人口分配土地的村社,這是封建制度典型的殘餘,”是什麼奇蹟把西歐農民變成了“富裕的、既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的、有益的公民”?“這裡只能有一個回答:創造這種奇蹟的是農民的私有財產,這種財產在這裡受到左派的深惡痛絕,然而我們右派將充分利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虔誠的信念來維護這種財產,因為我們知道,私有財產是俄羅斯的力量和未來。”他認為,這就是解決土地問題的辦法,它將使俄國農民再不會步拉辛、普加喬夫的後塵,“他們會走上一切文明民族已經走上的唯一正確的道路……關於俄國人民可能有某種獨特的經濟道路的夢想早就該拋棄了。”
俄國貴族地主階級已不再把村社這種中世紀的形式作為自己統治的基礎,也不再對農民的“宗法心理”抱有浪漫主義的幻想和期望,轉而準備同新資產階級分子、特別是農村的新資產階級分子結成同盟。斯托雷平的土地綱領“無疑是經濟上進步的歐洲式的綱領”,“浸透著純資產階級的精神。……是同資本主義演進的道路相適應的,它促進和推動這種演進,加速對農民的剝奪,使村社更快地瓦解,使農民資產階級更快地形成。從科學的經濟學來講,這項法律無疑是進步的”。但是,由貴族地主階級自己選擇的變革方式必然具有反人民的性質,這是一條以犧牲廣大農民群眾為代價,加強地主的權力和收入,為沙皇制度擴大社會基礎的道路。
斯托雷平和貴族提出的以破壞村社、推行私有制為中心的土地綱領從根本上說是同俄國自由主義的目標一致的。溫和的自由主義政黨——十月黨——支持政府的方案,反對左翼政黨提出的把全部土地收歸國有、強迫地主出讓土地等主張,認為“農民需要的是土地所有權”而不是在土地國有化條件下給予農民土地使用權,指責土地國有化方案“無非是要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仍舊是農奴制度,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把地主換成高利貸者和官僚罷了”,因為國有化實際上是使國家成為私有者。立憲民主黨因不願放棄對農民的影響力而不像十月黨那樣明確贊同政府的綱領,但在本質上也主張“文明的、歐洲式的、然而又是地主式的資產階級農業演進”。
與這條農業資本主義的地主道路直接對抗的是農民道路。在前三屆杜馬中,農民代表不分黨派,都一致要求把地主土地交給耕種這些土地的農民,使地產的分配更加符合平均原則和勞動原則。在反對農奴制殘餘的鬥爭中,“平等思想是最革命的思想”。但在這種進步的、革命的農民民主主義中,包含著落後的、反動的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民粹主義的理論和綱領是農民土地鬥爭的真正的思想外衣”。農民代表要求把土地交給個人或自願結合的協作社使用,表明了農民對傳統村社的冷漠和對某種新制度的嚮往,但在否認私有權和實行平均原則的條件下,這仍然將是村社精神和方式的延續。民粹主義政黨社會革命黨的綱領直截了當地指出:“為了爭取社會主義和反對資本所有制的基礎,要利用村社和一般勞動的觀點、俄國農民生活的傳統和習慣、特別是把土地作為全體勞動者公有財產的觀點。鑑於此,黨將堅持把全部私人占有土地社會化……並過渡到社會占有和在平均使用基礎上交給民主地組織起來的公社和地域性公社聯盟支配。”黨的領袖切爾諾夫解釋說:“實行土地社會化意味著只要願意就可以把整個農業的羅斯變成一個大的全俄土地公社。”這種主張的實質顯然是維護宗法制度和自然經濟,是與俄國進步的方向背道而馳的。
在經歷了第一次革命後的俄國,資本主義文化與宗法文化的不同層面奇異地組合起來。斯托雷平改革意味著專制主義與自由主義結成經濟學意義上進步的聯盟,來對付革命的農民民主主義。但斯托雷平改革的政治目標是要建立沙皇政權的可靠社會支柱,以延緩專制主義危機的爆發;而在農民民主主義中,則潛藏著宗法勢力對資本主義的反動。這種現象反映了俄國社會的深刻矛盾以及不同文化力量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
斯托雷平的改革是以資本主義私有制代替宗法制的深刻社會變革,它以強制的手段推行一種新的文化。列寧甚至說:“斯托雷平和地主勇敢地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最無情地摧毀了舊制度。”隨著村社這種宗法共同體的瓦解,農民的分化加劇了,宗法自然經濟受到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強烈衝擊,俄國農業文化水平有了提高,越來越多地採用了集約經營方式、改進的輪作制、農業機械和化學肥料,農業產量、尤其是商品率也迅速增長。此外,村社的被破壞意味著俄國傳統文化的基礎受到動搖和削弱,俄國農民生活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使他們的精神世界也開始更新,舊的信仰逐漸喪失,新的觀念開始形成,他們身上的宗法色彩日益淡薄了。
但斯托雷平的改革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主義與封建主義之間的矛盾,無論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村社份地占有制都未能徹底被消除。尤其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改革沒有能夠像預期的那樣使沙皇制度免於危機。因為從根本上說,資本主義是絕不可能成為專制主義的基礎的,前者的發展必然導致後者的衰落。在經濟上早已統治了俄國的資產階級在政治上也迅速地組織起來,資本主義精神開始對俄國生活產生更為廣泛的影響。這預示著新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俄國貴族地主階級已不再把村社這種中世紀的形式作為自己統治的基礎,也不再對農民的“宗法心理”抱有浪漫主義的幻想和期望,轉而準備同新資產階級分子、特別是農村的新資產階級分子結成同盟。斯托雷平的土地綱領“無疑是經濟上進步的歐洲式的綱領”,“浸透著純資產階級的精神。……是同資本主義演進的道路相適應的,它促進和推動這種演進,加速對農民的剝奪,使村社更快地瓦解,使農民資產階級更快地形成。從科學的經濟學來講,這項法律無疑是進步的”。但是,由貴族地主階級自己選擇的變革方式必然具有反人民的性質,這是一條以犧牲廣大農民群眾為代價,加強地主的權力和收入,為沙皇制度擴大社會基礎的道路。
斯托雷平和貴族提出的以破壞村社、推行私有制為中心的土地綱領從根本上說是同俄國自由主義的目標一致的。溫和的自由主義政黨——十月黨——支持政府的方案,反對左翼政黨提出的把全部土地收歸國有、強迫地主出讓土地等主張,認為“農民需要的是土地所有權”而不是在土地國有化條件下給予農民土地使用權,指責土地國有化方案“無非是要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仍舊是農奴制度,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把地主換成高利貸者和官僚罷了”,因為國有化實際上是使國家成為私有者。立憲民主黨因不願放棄對農民的影響力而不像十月黨那樣明確贊同政府的綱領,但在本質上也主張“文明的、歐洲式的、然而又是地主式的資產階級農業演進”。
與這條農業資本主義的地主道路直接對抗的是農民道路。在前三屆杜馬中,農民代表不分黨派,都一致要求把地主土地交給耕種這些土地的農民,使地產的分配更加符合平均原則和勞動原則。在反對農奴制殘餘的鬥爭中,“平等思想是最革命的思想”。但在這種進步的、革命的農民民主主義中,包含著落後的、反動的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民粹主義的理論和綱領是農民土地鬥爭的真正的思想外衣”。農民代表要求把土地交給個人或自願結合的協作社使用,表明了農民對傳統村社的冷漠和對某種新制度的嚮往,但在否認私有權和實行平均原則的條件下,這仍然將是村社精神和方式的延續。民粹主義政黨社會革命黨的綱領直截了當地指出:“為了爭取社會主義和反對資本所有制的基礎,要利用村社和一般勞動的觀點、俄國農民生活的傳統和習慣、特別是把土地作為全體勞動者公有財產的觀點。鑑於此,黨將堅持把全部私人占有土地社會化……並過渡到社會占有和在平均使用基礎上交給民主地組織起來的公社和地域性公社聯盟支配。”黨的領袖切爾諾夫解釋說:“實行土地社會化意味著只要願意就可以把整個農業的羅斯變成一個大的全俄土地公社。”這種主張的實質顯然是維護宗法制度和自然經濟,是與俄國進步的方向背道而馳的。
在經歷了第一次革命後的俄國,資本主義文化與宗法文化的不同層面奇異地組合起來。斯托雷平改革意味著專制主義與自由主義結成經濟學意義上進步的聯盟,來對付革命的農民民主主義。但斯托雷平改革的政治目標是要建立沙皇政權的可靠社會支柱,以延緩專制主義危機的爆發;而在農民民主主義中,則潛藏著宗法勢力對資本主義的反動。這種現象反映了俄國社會的深刻矛盾以及不同文化力量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
斯托雷平的改革是以資本主義私有制代替宗法制的深刻社會變革,它以強制的手段推行一種新的文化。列寧甚至說:“斯托雷平和地主勇敢地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最無情地摧毀了舊制度。”隨著村社這種宗法共同體的瓦解,農民的分化加劇了,宗法自然經濟受到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強烈衝擊,俄國農業文化水平有了提高,越來越多地採用了集約經營方式、改進的輪作制、農業機械和化學肥料,農業產量、尤其是商品率也迅速增長。此外,村社的被破壞意味著俄國傳統文化的基礎受到動搖和削弱,俄國農民生活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使他們的精神世界也開始更新,舊的信仰逐漸喪失,新的觀念開始形成,他們身上的宗法色彩日益淡薄了。
但斯托雷平的改革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主義與封建主義之間的矛盾,無論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村社份地占有制都未能徹底被消除。尤其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改革沒有能夠像預期的那樣使沙皇制度免於危機。因為從根本上說,資本主義是絕不可能成為專制主義的基礎的,前者的發展必然導致後者的衰落。在經濟上早已統治了俄國的資產階級在政治上也迅速地組織起來,資本主義精神開始對俄國生活產生更為廣泛的影響。這預示著新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