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乾隆的同性戀嫌疑

  清代帝王中最有同性戀嫌疑的當屬乾隆。清世宗(雍正帝)有一個妃子,美貌嬌艷。乾隆15歲那年,進宮辦事,從那妃子身邊過,看見妃子對著鏡子梳頭,乾隆心性天真,便上去從後面捂住那妃子的雙眼,想與妃子開個玩笑。妃子不知道是太子,被乾隆這麼一捂,嚇了一跳,順手把梳子朝後砸了過去,正好砸在乾隆的臉上。乾隆一疼,立刻放手。第二天,世宗發現了乾隆臉上的小傷疤,問他怎麼弄的,乾隆不肯說。後來在嚴厲斥責之下,乾隆才如實道出。太后聞聽,懷疑妃子調戲太子,立刻把那個美貌妃子賜死了。乾隆大哭,把一根手指染成紅色,在妃子的脖子上點了一下,說,"是我害了你,如果魂靈保佑,那就讓你在二十年後和我相聚吧!"

  乾隆年間中葉,和珅以滿洲官學生的身份進宮做了鑾儀衛,具體工作是抬轎子。有一天,乾隆爺想外出,倉促之間找不到黃蓋,乾隆爺質問:"這是誰的過失?"和珅連忙說:"典守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乾隆循聲一看,覺得和珅這人非常眼熟,卻又想不起在哪裡見過。回宮之後,回憶少年時期的事情,猛然間覺得和珅與那位因為自己而受牽連死去的妃子面貌相似。於是密召和珅入宮,仔細觀看他的脖子,發現指痕猶在。乾隆爺認定眼前的和珅就是那美貌妃子轉世,從此對和珅寵愛有加。得寵後的和珅仕途一路扶搖直上,終至相位。乾隆帝退位時,對和珅說:"我和你關係非同尋常,後人將不容你。"果然,嘉慶帝即位不久就把和珅賜死。

  第34節:三寸金蓮的故事(1)

  三寸金蓮的故事

  "三寸金蓮"是古代的審美習俗,源於"女子以腳小為美"的觀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齡,用布帶把雙足緊緊纏裹,最終構成尖彎瘦小、狀如菱角的錐形。雙足纏好後,再穿上綢緞或布面的繡花的尖形小鞋(弓鞋),這就是"三寸金蓮"。纏足女子所穿的弓鞋也因此稱作"蓮鞋"。三寸金蓮的"三寸"有極言其小的含義。纏足是純粹的民間行為,它是以約定俗成為基礎的,並沒有嚴格的尺度。一般說來,三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金蓮",把四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銀蓮",五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鐵蓮"。

  纏足實際上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中國的婦女,長期以來處在卑微的地位上。即使是飛揚跋扈的潘金蓮,對於武大郎,也只能向他討一張"休書",如果武大郎不休她,她根本不能擁有自主離婚的權利。纏足,把雙腳裹成殘廢甚至骨折,也是這種觀念下的特產,是中國的一種"國粹"。直到現在,我們仍可以見到纏過足的老大娘扭著不穩的身軀在鄉村小道上行走,可見纏足的劣習影響之深。

  "三寸金蓮"起源的傳說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她的腳就很小;又有傳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

  民間也有起源於隋朝的說法。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就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就投河自盡了。經過這一風險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因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李後主的嬪妃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瓔珞裝飾,命她以帛纏足,使她的腳纖小屈上做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到宋代時,已經有纏足的記載了。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 菩薩蠻 》 一詞: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

  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

  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

  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陸游在《 老學庵筆記 》中寫道: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錯到底。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

  第35節:三寸金蓮的故事(2)

  蒙古族入主中原之後,他們不纏足,但也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盛行,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明朝時期,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清朝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禁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致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