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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哥馬利早就準備好了投降文書。營帳內布置得很簡單,一張鋪著軍毯的粗木會議桌上放著一隻墨水瓶,一支花兩便士就能買到的普通軍用鋼筆,還有兩隻英國廣播公司的話筒。當蒙哥馬利步入營帳時,德軍代表團全體起立,隨後便圍桌就座。德國人很緊張,其中有個人掏出煙來,打算吸菸鎮定自己,蒙哥馬利朝他看了一眼,他立即把煙收了起來。

  蒙哥馬利當眾用英語宣讀了投降書,並說,除非德軍代表團立即簽署這份文件,並不再就投降後的種種問題進行爭論,不然,他將下令繼續作戰。然後,蒙哥馬利一個個地叫著德軍代表團成員的名字,要他們依次在投降書上簽名,他們一一遵命照辦。接著,蒙哥馬利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蒙哥馬利簽名的日期原來寫的是5月5日,當時打算把“5日”改為“4日”,於是把“5”劃掉,在上面註明他的名字的縮寫,在旁邊重新寫了個“4”字,原件打在一張普通的陸軍公文箋上。最高統帥部要蒙哥馬利把原件送去,他卻把原件的照片送去,原件留在身邊,捨不得送走,因為那是一份珍貴的歷史文件。德軍投降書全文如下:

  荷蘭、包括一切島嶼在內的德國西北部以及丹麥境內全體德國武裝部隊的投降書

  一、德軍最高統帥部同意在荷蘭、德國西北部(包括弗里西亞群島和赫耳果蘭島及其他一切島嶼)、什勒斯維希一荷爾斯泰國和丹麥境內的全部德國武裝部隊向第21集團軍群總司令投降。上述地區的全部海軍艦隻均包括在內。上述部隊應立即放下武器,無條件投降。

  二、上述地區之德軍均應在1945年5月5日(星期六)不列顛夏令時間8時起,停止在陸上、海上與空中的一切敵對行動。

  三、德軍最高統帥部對今後盟國就任何問題下達之命令,均應立即執行,不得有任何爭辯及評論。

  四、凡違抗命令或執行不力者,將視為破壞本投降條款,由盟國依照現行法律與戰時習慣法論處。

  五、本投降書並非盟國簽署的適用於全德及德國全體武裝部隊的總投降書,一俟該總投降書籤署後,本投降書當予廢止。

  六、本投降書分別以英、德兩種文字書寫,以英文本為準。

  七、若對投降條款含義及解釋發生疑問或爭執,則以盟國的決定為最後之裁定。

  伯·勞·蒙哥馬利元帥  馮·弗里德堡

  1945年5月4日       金策爾

  18時30分        華格納

  波萊克

  弗里德爾

  當5月3日德軍投降談判代表團第一次到來時,蒙哥馬利便下令停止一切進攻,因為他知道戰爭已經結束,不願部隊再有傷亡。德軍在投降書上簽字後,他立即頒發了於1945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生效的正式停火令。

  在贏得對德戰爭的最後勝利的時刻,蒙哥馬利沒有忘記他統率下的指揮官和士兵。首先他給所屬的高級指揮官寫了一封公開信,接著又給第21集團軍群的全體官兵寫了一封公開信,對他們跋山涉水、英勇奮戰所建立的卓著功勳表示深深的感謝。同時,他也沒有忘記皇家空軍和海軍的寶貴支援,給他們寫去了熱情洋溢的感謝信,並收到了他們祝賀陸軍的輝煌勝利的復函。正是:德軍投降盟軍勝,蒙蒂急令把戰停;發出封封感謝信,字字句句暖人心。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章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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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重建德國

  慶功授勳儀式多,戰後盟國難配合;

  共管德國成泡影,美蘇英法各管各。

  1945年5月8日,德軍最高統帥部的代表簽署了軍事投降書,歐洲戰爭正式結束。但這只是軍方簽署投降,還不是德國政府的正式投降。希特勒在柏林死去時,鄧尼茨海軍上將聲稱代表德國政府,但盟國拒絕承認,並在弗倫斯堡逮捕了鄧尼茨。雖然英、美、俄同意在柏林建立一個包括英、美、俄、法各1名委員的盟國管制委員會,負責指導德國中央政府管理這個國家,但因為沒有一個經盟國承認的德國政府向盟國投降,盟國管制委員會不能自動發揮作用。此外,除美國已任命艾森豪為管制委員會的美方委員外,英國、俄國和法國都未派出自己的委員。因此,在西方盟國所占領的區域內,盟國遠征軍最高統帥部繼續發揮指揮部的作用。

  在第21集團軍群占領的地區,需要解決的民政問題多得驚人。100多萬難民在俄國人挺進之前就逃到了這個地區。大約有100萬德國傷病員住在該地區的醫院裡,但藥品奇缺。150萬以上沒有受傷的德國士兵在5月5日已向第21集團軍群投降,成了戰俘,也都需要英軍負擔。食物即將告馨、燃料短缺,交通電訊已全部停止,工農業生產大部分停頓。人們需要口糧和住房,防止疾病,這些都要在嚴冬到來之前解決。如果屆時人們還得不到口糧、住房,那麼饑荒和疾病將在整個德國猖獗,這將使西方盟國處於最嚴重的窘境。

  由於英國政府沒有派出英國駐德的首腦,蒙哥馬利只好自己為英占區制定管理計劃,並毫不拖延地予以貫徹。首先,他下令嚴禁搶劫和使用德國的運輸設施。很多單位用了德軍參謀部的車子,還有一兩個將軍居然駕駛起繳獲的德國元帥的座車。蒙哥馬利決定煞住這股風,並於5月6日發布了命令:個人或集團的搶劫行為,不論何時都在禁止之列,違反此項命令者,不論當事人軍階如何,均得受軍事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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