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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件重要事情要做,就是我們商定的和談腹案和國防部的意見,必須向蔣委員長匯報。這樣的大事情,必須委員長點頭才行。請你

  和我一道再到奉化去一趟。”於是在3月29日,張治中與屈武二次飛往溪口,在飛機里張治中對屈武說:“你同蔣經國的關係很好,

  你們是什麼話都可以談的。到奉化後,我同蔣委員長談,你就同蔣經國去談,他對他的老子還是有影響有作用的。”

  到溪口以

  後,我就感覺到這空氣和上次頗有不同。到那裡的人不少,有些露了面,有些沒露面。當我把和談研究的大概情形告了蔣,並把上述

  “腹案”給他看。他只說“我沒有什麼意見”,“你這次負擔的是一件最艱苦的任務,一切要當心!”此外,就廣泛地談,沒有具體

  的意見。(張治中回憶)

  蔣經國在3月29日的日記中也記述了這件事:當蔣收到張要來溪口的電報時,蔣說,“他來不來無所謂

  ”。張來溪口後,蔣對他的態度非常冷淡,只邀他遊覽溪口附近的風景。

  蔣氏父子為何“冷淡”?因為他們認為張等到北平,

  實質上是投降。

  這到底是不是向中共投降?毛澤東是這樣寫道:我們的方針是不拒絕談判,要求對方完全承認八條,不許討價

  還價。其交換條件是不打桂系和其他國民黨主和派;一年左右也不去改編他們的軍隊;南京政府中的一部分人員允許其加入政治協商

  會議和聯合政府;對上海和南方資產階級的某些利益允許給以保護。

  【4月17日】

  共匪對政府代表所提修正條件二十四條款,真是無條件的投降處分之條件。其前文敘述戰爭責任問題數條,更不

  堪言狀矣。黃紹竑、邵力子等居然接受轉達,是誠無恥之極者之所為,可痛。

  國共和談在北京進行近半月,雙方軍事力量相差

  明顯,這種談判不可能是“馬拉松”式的。4月15日,周恩來宣布了中共擬定的八條二十四款的《國內和平協定》,要求南京政府必

  須在4月20日以前表明態度。

  國民黨代表團對這個《協定》作了研究之後,認為中共已接受了他們所提半數以上的意見,特別

  是關於戰犯問題,作了很大讓步“所以代表團一致的意見,認為儘管條件過高些,如果能瞭然於‘敗戰求和’、‘天下為公’的道理

  ,不囿於一派一系的私利,以國家元氣,人民生命財產為重,那麼,就只有毅然接受,以誠心承認錯誤,以勇氣接受失敗,則對國家

  、對人民、對國民黨保全者實多,總比頑固到底,失敗到底好”。

  4月16日,黃紹竑和屈武攜《協定》回南京,李宗仁不敢做

  主簽字,他立即派人送溪口“轉呈”蔣總裁過目。同時,張治中也給蔣寫了封信,交屈武帶回南京,再托吳忠信轉交,希望蔣“斷然

  暫時出國,擺脫一切牽掛”。

  然而,歷史上的失敗英雄,在關鍵時刻是很難聽得進去忠言的。

  【4月30日】

  4月份最重要之事,莫過於共匪對政府所提“國內和平協定”條款,使李代總統等主和求降甚至謂“投降即光榮

  ”之投降派亦無法接受,而不得不宣告和談決裂,重新作戰。此固最近時局中遭遇重大艱難;然中華民國生機與國民革命之復興,亦

  即在於此也。……

  其(共產黨)所用之方法雖有不同,而其非得余而不能甘心。以及其非徹底毀滅我國家之基本不可之目的,則

  完全不同。

  中共的《國內和平協定》,於4月16日由國民黨和談代表黃紹竑和顧問屈武攜回南京。何應欽立即將這個協定呈送

  給蔣介石。蔣介石看後,氣急敗壞,竟罵出一句不倫不類的話:“文白無能,喪權辱國!”桂系李宗仁、白崇禧等人,也把中共所提

  之協定視為“征服者對被征服者之處置”,“竟甚於敵國受降之形式”,“形同最後通牒”。

  4月30日,蔣介石乘“泰康號”

  軍艦抵達上海,在龍華機場召開軍事會議,參加會議的有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上海警備司令陳大慶,上海防守司令石覺,上海

  戰區空軍司令毛瀛初等。蔣介石對淞滬防務又作了周密的部署。會上,蔣介石訓話時說,堅守住上海,等待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屆

  時即將得到美國全力保護,我們就會重新光復全國,這是至關黨國存亡之戰役。

  5月1日上午,蔣介石在湯恩伯的司令部,召集

  在淞滬的各中央軍事學校畢業的學生(主要是黃埔系)開談話會,會上成立了由中央各軍事學校同學會組成的“非常委員會”。蔣介石

  成立這樣一個委員會,是想以他黃埔老校長的名義,將已呈四分五裂狀態的中央軍校系統出身的將領重新集合起來,達到收攏嫡系部

  隊的目的。但是,好多人接到蔣介石的通知,並不到會。如黃埔正宗嫡系將領、南京衛戍副總司令覃異之,就在蔣介石召開會議的當

  天上午,從上海出走,回廣西老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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