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你們幹什麼?」吳迪也衝進圈,猛推逼住我的兩個小伙子。我怕吳迪吃虧,正要拉開她,一眼看見了韓勁,立刻明白了,這幫尋釁的年輕人都是他的同學,忙拽住不問三七二十一就要動手的方方。我知道方方是經常帶刀的,這些大學生儘管人多,可能也打過群架,但他們決不是方方的對手。由於吳迪橫在中間,他們也停了下來。
「我不是怕你們,」我說,「但我不想打架,有什麼話好說。」
「少廢話。」一個小伙子說,「人這麼擠,碰了你一下,你小子就出口傷人。」「甭跟他們廢話,」方方手插著褲兜說,「打了再說,居然還有找茬跟咱們打架的,不知道我是誰。」他沒看見韓勁。
「別打,方方。」我按住方方的手說,「這是打架的地方嗎?打了咱們誰也跑不了。」
我又走到韓勁面前說:「有什麼話咱們改天再說,我隨叫隨到。這地方不合適,你們是學生,在公共場合鬧事的影響也不好。」「學生怎麼啦!」旁邊有人說,「學生急了也不吝秧子。你得對人先道歉。」「可以,我剛才罵了誰啦?對不起呵。」韓勁陰鬱地盯著我,我笑著對池說,「沒事,我不在意,我理解你,我並非有意觸犯你。我跟陳偉玲講了,如果你樂意,我可以完壁歸趙。」
事情就在這一瞬間急轉直下。韓勁本來沒有參加同學們氣不忿採取的突發行動,剛才鬥毆將要釀成時,還是他拉住了為首分子(這是後來我聽說的)。但在此刻,我道了歉,說了那些「入情入理」的話後,其他人冷靜下來,他卻忽然揮拳打了我。人群忽拉散開,一隊警察包圍了我們。
「我看到的,是這幫流氓無故打了人家。他們撞了人家,人家還跟他們道了歉。」「真不象話!一大幫人欺負一個人。」
圍觀人群中有正義感的人激動地向警官競相述說。
「是這樣嗎?」我們全體被帶到派出所,一個警官問我,「他們先挑釁打的你?」「不是,」我說,「我們剛才在球場裡就吵了架。」
「為什麼吵?」「因為我們說中國隊被進的第二球是守門員犯了臭,不該跑出禁區。他們說是後衛笨蛋,沒有及時回防。爭著爭著就吵起來了。」「那你挨打是活該。」警官說,「看球你進就好好看吧,瞎起什麼哄?往台下扔瓶子了嗎?」
「扔了一個。」我說。「你們扔了嗎?」他問那些大學生。
「扔了一個。」「都扔了一個?好,罰款。一個瓶子十塊錢。」
我們紛紛掏錢交罰款。這時,一個老警官從門外進來,看到我,象是想起什麼,問我:
「你叫什麼名字?」「張明。」我慢騰騰地說。
「家住哪?」「過去進來過沒有?」「沒有,我一向規矩。」
「規矩?」老警官哼了一聲,背著手往門外走。走到門口,他一下停住了,看見了正嘟嘟囔囔交罰款的方方。他冷不丁轉身又看了一遍我,眼睛亮了一下,旋即眯fèng起,我知道他認出了我,他就是在「燕都」抓走亞紅的那個警官。 第二大早晨,我們從派出所放出來。我做的姿態還是起了一定作用,吳迪當著她的同學們面,公然挽著我一起走了。那個警官的問話使我知道亞紅沒有暴露我們。由於我把真實地址告訴了他,為了在可能接踵而來的調查中不至引起懷疑,我回了家。吳迪對我很溫存,做了點吃的,安排我睡下,用「麝香風濕油」為我塗抹身上的幾處瘀腫。我對她也很好,一方面是感激她在危急關頭毫不猶豫地站在我一邊,另一方面是受到粗暴對待後礪受到了屈辱而產生的悲天憫人以及對社會公正的渴望並短暫地願以身作則。那些天,我們相處得很友愛,很和睦,很親密。我認識到了我對韓勁那種殷勤的愚蠢,他對我失去冷靜的一擊,也使吳迪徹底和他離心離德。暑期考試臨近了,吳迪天天帶著功課到我這兒來溫習,很多時候就住在我家。我也開始看「函大」寄來的法律教材,認真完成作業。從派出所回來的第二天,管片民警就由居委員會的積極分子領著來了一趟我家。名義是辦理居民身份證事宜,實際是來明察暗訪,我心裡明白,外表不動聲色。我這套房子是父母去世後,父親機關給調的一套較小的房子,雖然在公共住宅區,但屬於機關宿舍。而且這一帶是新建住宅小區,派出所和居委會不完善,加上居民年齡平均較輕,老人又多有工作,「小腳偵緝隊員」數量不夠,儘管也勤勤懇懇地工作、巡邏,終不及老城區街道嚴密、可怕。我又一貫小心謹慎,自然居委會的老太大們反映不出什麼情況,派出所的那位年輕民警我更是連見也沒見過。房間已由吳迪整理過了。方方那天也在,整套公寓儉樸、雅潔,擺了很多法律、文藝書籍。我和吳迪眉目清秀,良民打扮,彬彬有禮,這一切都無法不給民警以好印象。他和和氣氣同我們聊了會兒,喝了吳迪沏的綠茶,得知我是個身患疾病,仍不斷進取的「有志青年」(我正在函授學習法律課程給了他尤其深刻的印象)。吳迪是我的女朋友,一個前途無量,忠於愛清的大學生。
我們靠微薄的收入和父母的一點遺產生活、相親相愛,默默無聞。民警很有些感動、欽佩了。這簡直是新時代的一曲凱歌,夠上小報的了。最後,我們成了好朋友,當然他們還要去我的單位調查,去吧,我在那個單位就沒上過幾天班,很多人根本不認識我。領導也只知道我有慢性肝炎。長期休養,再過一個月,就該吃勞保了。一切都無懈可擊。只是他們臨走時,居委會的老太突然問:「老停在街角的那小轎車是你的嗎?」
「不……噢,是我的。」我很快鎮靜下來,否認是無濟於事的,他們可以很快查到車牌照的主人。一輛汽車倒也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我小心翼翼地補充回答:「那是我前年從大紅門舊車場買的。」「多少錢?」民警僅僅是對一輛私車賣多少錢感興趣。
「四千。」「不貴呀。」「是啊,現在可沒這麼便宜了,大摩托都三千多,我撿了個便宜,但也把我爸爸留下的那點錢折騰得差不多了。」
民警笑笑,沒再說什麼就走了,我很熱情地邀他「有空來玩。」「會出事嗎?」管片民警走後,吳迪憂慮地問我。
「出什麼事?沒事。」我坐下來繼續看法國人勒內、弗洛里奧著的《錯案》。「別幹了,好嗎?」吳迪請求我。
「不幹什麼?」我抬頭看著吳迪,裝糊塗。
「我收拾房間,看見了那些軍裝、警服和證件。」
「打算告發我嗎?」「不,只是希望你今後別幹了。你要缺錢,我給你。」
「我不缺錢。」「那為什麼?」吳迪嚷起來。
「逗逗悶子唄,要不幹嗎?」
「可這太危險了,早晚有一天了會被人抓住,犯法的人干到最後沒有逃脫的。」「那是你的錯覺。抓住了,大家都知道了,天網恢恢,惡有惡報。沒抓住的人誰也不知道他幹過什麼,以為他一輩子奉公守法。只要幹得小心點,藝術點。」
「亞紅不是已經被逮了嗎?」
「你怎麼知道?」我霍然變色。
「你那些事,我沒不知道的。」
我點起一支煙,沒有說話。我實在是太粗心大意了,本來只想讓她泛泛知道我壞,現在倒好,她連具體事情都握了。我最近怎麼搞的?接二連三犯錯誤,過去我總是很有分寸的。
看來,我們的關係不能這麼曖昧地拖下去了。
「好唄,我聽你的,往後不幹了。」我先穩住她。
「真的?」吳迪笑逐顏開,摟著我脖子。
「真的。」我親親她。「就是,幹嗎要干違法的事,你什麼事不能幹?又不笨。」
「也不聰明。」我含笑說。
「我們唱歌好嗎?」我們纏綿了一會兒,吳迪鬆開我,拿來自己的單放機,戴上耳機,笑嘻嘻地說:「我特愛戴著耳機跟著磁帶里的歌這麼唱,自我感覺特好。」
「不學習了?」「玩會兒再學。」「好吧,」我痛快地答應,「乾脆我們倆錄盤個人演唱會吧。剛有錄音機我常錄自己的歌,那會兒我以為自己也能當歌星,好久沒這麼玩了。」
「找磁帶找磁帶。」吳迪聽著耳機里的歌邊哼邊說,十分興奮。我在磁帶上找了找,沒有空白帶,就拿一盤已經不太聽的音樂帶放進桌上的大錄音機里:「開錄啦?」
「你坐好你坐好。」吳迪連笑帶說,煞有介事,迫不及待。
方方進來時,我和吳迪笑得前仰後合。「什麼事,笑成這樣。」方方找了杯水喝。「我們錄了盤個人演唱會,給你聽聽。」
「誰?你,你們倆?饒了我吧。」
「聽聽,挺地道。」吳迪把磁帶倒回來,按下健子,磁帶開始轉動,我們笑著注視方方的反應。一陣節奏鏗鏘的老式爵士樂響過後,我的聲音:「現在由著名的吳迪小姐為大家演唱,吳小姐是從衣索比亞回國,她在非洲很受人民愛戴,曾榮獲海爾,塞拉西勳章……唱啊!」
「我……」吳迪的聲音顫抖著出來,「我第一次遇見你,你放風箏在藍天……」我的聲音仍在裡面混雜著:「吳小姐很激動,她第一次回到祖國,回來的蝙蝠。」「線兒依舊攥手裡……」吳迪笑得唱不下去,「我不會唱這首歌,不會詞兒……」「我唱,下面由青山他哥藍天演唱:最大的人民幣是十塊,最小的人民幣是一分的……不管是最大的還是最小的,都是我們人民群眾最熱愛的。」
我的聲音走調走得一塌糊塗,吳迪在錄音機里笑得上氣不接下氣。「長得跟人民幣似的。」方方瞅我說。
「謝謝。」我模仿廣東話的聲音,「多謝各位。」吳迪笑聲不停又咯咯笑起來。「真寒磣,」方方笑著說,「快把這附近的公貓全招來了。」
「他不懂藝術,別理他。」吳迪笑著跟我說,看方方。
錄音機還在轉,叮咣的爵士樂奏著。
「我找你是跟你說件事。」方方說:「我們那片的片警找我了。」我伸手啪地關了錄音機:「你怎麼應付的?」
「裝傻唄。沒事,那片警是我哥哥的同學,就跟我說了說,以後注意點,別惹事。」
「我們這兒的片警也來過,我給他糊弄了。吳迪裝蒜也夠會裝的,吳迪。」我笑著轉臉找她,「你幹嘛吶?」
「沒事。」她把那盤磁帶從錄音機里取出來,沖我笑笑。 亞紅回來了。我剛剛送走吳迪,她放暑假回南方探家。
「我不在,你好好的啊。」在嘈雜鼎沸的列車站台上,她叮囑我。「嗯,好好的。」我笑著說。方方笑著退開幾步,以示沒聽。「別去胡來,老老實實等著我,要不我就不嫁給你了。」
「——你別當著人這樣,我們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接吻呀。」「那我不上車。」吳迪緊緊攥住我的手,越靠越近,踮腳仰臉。我滿面通紅後躲,左右張望:「別別,五講四美。」
發車令響了,列車員摘下車箱號牌上車,吳迪悻悻地鬆開手、緊跑兩步上車,旋即,站在列車員身後笑吟吟望著我。我退後幾步,和方方並排站在一起。
「我不是怕你們,」我說,「但我不想打架,有什麼話好說。」
「少廢話。」一個小伙子說,「人這麼擠,碰了你一下,你小子就出口傷人。」「甭跟他們廢話,」方方手插著褲兜說,「打了再說,居然還有找茬跟咱們打架的,不知道我是誰。」他沒看見韓勁。
「別打,方方。」我按住方方的手說,「這是打架的地方嗎?打了咱們誰也跑不了。」
我又走到韓勁面前說:「有什麼話咱們改天再說,我隨叫隨到。這地方不合適,你們是學生,在公共場合鬧事的影響也不好。」「學生怎麼啦!」旁邊有人說,「學生急了也不吝秧子。你得對人先道歉。」「可以,我剛才罵了誰啦?對不起呵。」韓勁陰鬱地盯著我,我笑著對池說,「沒事,我不在意,我理解你,我並非有意觸犯你。我跟陳偉玲講了,如果你樂意,我可以完壁歸趙。」
事情就在這一瞬間急轉直下。韓勁本來沒有參加同學們氣不忿採取的突發行動,剛才鬥毆將要釀成時,還是他拉住了為首分子(這是後來我聽說的)。但在此刻,我道了歉,說了那些「入情入理」的話後,其他人冷靜下來,他卻忽然揮拳打了我。人群忽拉散開,一隊警察包圍了我們。
「我看到的,是這幫流氓無故打了人家。他們撞了人家,人家還跟他們道了歉。」「真不象話!一大幫人欺負一個人。」
圍觀人群中有正義感的人激動地向警官競相述說。
「是這樣嗎?」我們全體被帶到派出所,一個警官問我,「他們先挑釁打的你?」「不是,」我說,「我們剛才在球場裡就吵了架。」
「為什麼吵?」「因為我們說中國隊被進的第二球是守門員犯了臭,不該跑出禁區。他們說是後衛笨蛋,沒有及時回防。爭著爭著就吵起來了。」「那你挨打是活該。」警官說,「看球你進就好好看吧,瞎起什麼哄?往台下扔瓶子了嗎?」
「扔了一個。」我說。「你們扔了嗎?」他問那些大學生。
「扔了一個。」「都扔了一個?好,罰款。一個瓶子十塊錢。」
我們紛紛掏錢交罰款。這時,一個老警官從門外進來,看到我,象是想起什麼,問我:
「你叫什麼名字?」「張明。」我慢騰騰地說。
「家住哪?」「過去進來過沒有?」「沒有,我一向規矩。」
「規矩?」老警官哼了一聲,背著手往門外走。走到門口,他一下停住了,看見了正嘟嘟囔囔交罰款的方方。他冷不丁轉身又看了一遍我,眼睛亮了一下,旋即眯fèng起,我知道他認出了我,他就是在「燕都」抓走亞紅的那個警官。 第二大早晨,我們從派出所放出來。我做的姿態還是起了一定作用,吳迪當著她的同學們面,公然挽著我一起走了。那個警官的問話使我知道亞紅沒有暴露我們。由於我把真實地址告訴了他,為了在可能接踵而來的調查中不至引起懷疑,我回了家。吳迪對我很溫存,做了點吃的,安排我睡下,用「麝香風濕油」為我塗抹身上的幾處瘀腫。我對她也很好,一方面是感激她在危急關頭毫不猶豫地站在我一邊,另一方面是受到粗暴對待後礪受到了屈辱而產生的悲天憫人以及對社會公正的渴望並短暫地願以身作則。那些天,我們相處得很友愛,很和睦,很親密。我認識到了我對韓勁那種殷勤的愚蠢,他對我失去冷靜的一擊,也使吳迪徹底和他離心離德。暑期考試臨近了,吳迪天天帶著功課到我這兒來溫習,很多時候就住在我家。我也開始看「函大」寄來的法律教材,認真完成作業。從派出所回來的第二天,管片民警就由居委員會的積極分子領著來了一趟我家。名義是辦理居民身份證事宜,實際是來明察暗訪,我心裡明白,外表不動聲色。我這套房子是父母去世後,父親機關給調的一套較小的房子,雖然在公共住宅區,但屬於機關宿舍。而且這一帶是新建住宅小區,派出所和居委會不完善,加上居民年齡平均較輕,老人又多有工作,「小腳偵緝隊員」數量不夠,儘管也勤勤懇懇地工作、巡邏,終不及老城區街道嚴密、可怕。我又一貫小心謹慎,自然居委會的老太大們反映不出什麼情況,派出所的那位年輕民警我更是連見也沒見過。房間已由吳迪整理過了。方方那天也在,整套公寓儉樸、雅潔,擺了很多法律、文藝書籍。我和吳迪眉目清秀,良民打扮,彬彬有禮,這一切都無法不給民警以好印象。他和和氣氣同我們聊了會兒,喝了吳迪沏的綠茶,得知我是個身患疾病,仍不斷進取的「有志青年」(我正在函授學習法律課程給了他尤其深刻的印象)。吳迪是我的女朋友,一個前途無量,忠於愛清的大學生。
我們靠微薄的收入和父母的一點遺產生活、相親相愛,默默無聞。民警很有些感動、欽佩了。這簡直是新時代的一曲凱歌,夠上小報的了。最後,我們成了好朋友,當然他們還要去我的單位調查,去吧,我在那個單位就沒上過幾天班,很多人根本不認識我。領導也只知道我有慢性肝炎。長期休養,再過一個月,就該吃勞保了。一切都無懈可擊。只是他們臨走時,居委會的老太突然問:「老停在街角的那小轎車是你的嗎?」
「不……噢,是我的。」我很快鎮靜下來,否認是無濟於事的,他們可以很快查到車牌照的主人。一輛汽車倒也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我小心翼翼地補充回答:「那是我前年從大紅門舊車場買的。」「多少錢?」民警僅僅是對一輛私車賣多少錢感興趣。
「四千。」「不貴呀。」「是啊,現在可沒這麼便宜了,大摩托都三千多,我撿了個便宜,但也把我爸爸留下的那點錢折騰得差不多了。」
民警笑笑,沒再說什麼就走了,我很熱情地邀他「有空來玩。」「會出事嗎?」管片民警走後,吳迪憂慮地問我。
「出什麼事?沒事。」我坐下來繼續看法國人勒內、弗洛里奧著的《錯案》。「別幹了,好嗎?」吳迪請求我。
「不幹什麼?」我抬頭看著吳迪,裝糊塗。
「我收拾房間,看見了那些軍裝、警服和證件。」
「打算告發我嗎?」「不,只是希望你今後別幹了。你要缺錢,我給你。」
「我不缺錢。」「那為什麼?」吳迪嚷起來。
「逗逗悶子唄,要不幹嗎?」
「可這太危險了,早晚有一天了會被人抓住,犯法的人干到最後沒有逃脫的。」「那是你的錯覺。抓住了,大家都知道了,天網恢恢,惡有惡報。沒抓住的人誰也不知道他幹過什麼,以為他一輩子奉公守法。只要幹得小心點,藝術點。」
「亞紅不是已經被逮了嗎?」
「你怎麼知道?」我霍然變色。
「你那些事,我沒不知道的。」
我點起一支煙,沒有說話。我實在是太粗心大意了,本來只想讓她泛泛知道我壞,現在倒好,她連具體事情都握了。我最近怎麼搞的?接二連三犯錯誤,過去我總是很有分寸的。
看來,我們的關係不能這麼曖昧地拖下去了。
「好唄,我聽你的,往後不幹了。」我先穩住她。
「真的?」吳迪笑逐顏開,摟著我脖子。
「真的。」我親親她。「就是,幹嗎要干違法的事,你什麼事不能幹?又不笨。」
「也不聰明。」我含笑說。
「我們唱歌好嗎?」我們纏綿了一會兒,吳迪鬆開我,拿來自己的單放機,戴上耳機,笑嘻嘻地說:「我特愛戴著耳機跟著磁帶里的歌這麼唱,自我感覺特好。」
「不學習了?」「玩會兒再學。」「好吧,」我痛快地答應,「乾脆我們倆錄盤個人演唱會吧。剛有錄音機我常錄自己的歌,那會兒我以為自己也能當歌星,好久沒這麼玩了。」
「找磁帶找磁帶。」吳迪聽著耳機里的歌邊哼邊說,十分興奮。我在磁帶上找了找,沒有空白帶,就拿一盤已經不太聽的音樂帶放進桌上的大錄音機里:「開錄啦?」
「你坐好你坐好。」吳迪連笑帶說,煞有介事,迫不及待。
方方進來時,我和吳迪笑得前仰後合。「什麼事,笑成這樣。」方方找了杯水喝。「我們錄了盤個人演唱會,給你聽聽。」
「誰?你,你們倆?饒了我吧。」
「聽聽,挺地道。」吳迪把磁帶倒回來,按下健子,磁帶開始轉動,我們笑著注視方方的反應。一陣節奏鏗鏘的老式爵士樂響過後,我的聲音:「現在由著名的吳迪小姐為大家演唱,吳小姐是從衣索比亞回國,她在非洲很受人民愛戴,曾榮獲海爾,塞拉西勳章……唱啊!」
「我……」吳迪的聲音顫抖著出來,「我第一次遇見你,你放風箏在藍天……」我的聲音仍在裡面混雜著:「吳小姐很激動,她第一次回到祖國,回來的蝙蝠。」「線兒依舊攥手裡……」吳迪笑得唱不下去,「我不會唱這首歌,不會詞兒……」「我唱,下面由青山他哥藍天演唱:最大的人民幣是十塊,最小的人民幣是一分的……不管是最大的還是最小的,都是我們人民群眾最熱愛的。」
我的聲音走調走得一塌糊塗,吳迪在錄音機里笑得上氣不接下氣。「長得跟人民幣似的。」方方瞅我說。
「謝謝。」我模仿廣東話的聲音,「多謝各位。」吳迪笑聲不停又咯咯笑起來。「真寒磣,」方方笑著說,「快把這附近的公貓全招來了。」
「他不懂藝術,別理他。」吳迪笑著跟我說,看方方。
錄音機還在轉,叮咣的爵士樂奏著。
「我找你是跟你說件事。」方方說:「我們那片的片警找我了。」我伸手啪地關了錄音機:「你怎麼應付的?」
「裝傻唄。沒事,那片警是我哥哥的同學,就跟我說了說,以後注意點,別惹事。」
「我們這兒的片警也來過,我給他糊弄了。吳迪裝蒜也夠會裝的,吳迪。」我笑著轉臉找她,「你幹嘛吶?」
「沒事。」她把那盤磁帶從錄音機里取出來,沖我笑笑。 亞紅回來了。我剛剛送走吳迪,她放暑假回南方探家。
「我不在,你好好的啊。」在嘈雜鼎沸的列車站台上,她叮囑我。「嗯,好好的。」我笑著說。方方笑著退開幾步,以示沒聽。「別去胡來,老老實實等著我,要不我就不嫁給你了。」
「——你別當著人這樣,我們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接吻呀。」「那我不上車。」吳迪緊緊攥住我的手,越靠越近,踮腳仰臉。我滿面通紅後躲,左右張望:「別別,五講四美。」
發車令響了,列車員摘下車箱號牌上車,吳迪悻悻地鬆開手、緊跑兩步上車,旋即,站在列車員身後笑吟吟望著我。我退後幾步,和方方並排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