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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趙紅兵和高歡醫院再重逢的幾個月後,也就是1994年2月底,高歡決定離婚了。據說高歡的老公也挺通情達理,沒給什麼阻力。“離就離吧,反正你也沒真愛過我,我只有一個要求,等孩子過了哺辱期,孩子歸我,我不可能讓我的孩子和趙紅兵那樣的人一起長大。”

  的確,在93年、94年,歸攏了趙山河又欺負了李老棍子的趙紅兵、張岳等人在普通市民心中已經是超級大壞蛋的代名詞,不了解他們的人每當聽到這幾個名字時,腦中浮現的通常是武俠小說中的大反派,魔教教主、金輪法王之類的形象。

  “趙紅兵搶人家老婆,人家肯定敢怒不敢言,誰敢惹他啊?”社會人的人都這麼評價。

  趙紅兵苦笑,無可奈何。

  “高歡離婚了,我要和她結婚。”考慮了好久,趙紅兵還是跟沈公子說了

  “呵呵,我就知道你早晚得走到這一步”雖然趙紅兵從來沒和沈公子說過,但是沈公子早已心知肚明。

  “你可考慮好了,高歡人家的家庭被你拆散了,現在她還有個孩子,這些你都想過嗎?”沈公子問。

  “我不是頭腦發熱,我早就想好了。”

  “那就行,只不過……”

  “說”

  “我昨天看電視,新片子,《過把癮》,有句台詞的印象挺深。裡面的方言和杜梅領了結婚證以後,方言對杜梅說:咱們倆從今天以後就不算是通jian了吧?,杜梅回答說:是不是覺得不是通jian就沒勁了?”

  “你說這是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覺得你這人就喜歡搞點私奔、通jian什麼的。你20出頭的時候跟人家高歡私奔,等私奔回來以後,她成你女朋友了,你又放棄了。等你出獄以後,她成了人家老婆了,你又開始和她通jian,你說說你這人像話嗎?我真怕等通jian結束以後,你和她真結婚了,你又覺得沒勁了。”沉浸在愛情的甜蜜中的沈公子話格外的多,損起趙紅兵來一套一套的。

  “別說的那麼難聽!”趙紅兵被定義成通jian,有點不滿。

  “那你這不是通jian是什麼?”

  “……”

  “話說回來,我也挺佩服你的,雖然你又私奔又通jian的,但是對象都是一個人”沈公子說。

  “滾遠點”

  趙紅兵和沈公子倆人之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不但是由於互相欣賞,而且在對待感情問題上,也頗多共同之處,都比較專一。

  “那你和高歡準備什麼時候結婚?”

  “年底,你呢?”

  “最近一兩個月,過幾天我回北京呆段時間,帶蘭蘭見見我的爸媽,還有我姐和我弟弟。娶老婆,是大事兒,我得回北京結婚去,結完了再回來。”

  “沒事兒,飯店這裡有我,你就去吧”

  很快,高歡和趙紅兵又住在了一起。小三即將轉正了。

  沈公子帶著蘭蘭回了北京,在北京一呆就是兩個月。

  沈公子沒想到,等他回來以後,趙紅兵又進了班房。

  1994年4月初,李四來找到了趙紅兵。

  “收拾東波,就這幾天了。”李四懶洋洋的說

  “人找好了?” “找好了,王宇找的人,三個小伙兒,20來歲,生面孔。這三個人里有兩個是哥倆,家裡都挺困難,缺錢。”

  “準備給他們三個多少錢?”

  “3000塊”

  “每個人才給3000塊?”趙紅兵從沒雇過打手,根本不了解行情。

  “一共給了3000塊,三個人一共”李四眯著眼睛,笑了笑說。

  “……啥?”

  “怎麼了?”

  “辦這麼大的事兒,就給這點錢啊?”

  “紅兵你沒窮過,你不知道3000塊錢意味著什麼。”李四淡淡的說

  “你說說,3000塊錢能幹啥,分到每個人手裡才1000塊錢。1000塊錢,來我飯店吃頓飯都未必夠。”

  “你這飯店都是什麼人來的,是他們來的地方嗎?”

  據二狗所知,我市的混子間衝突,最早並且最愛僱傭打手(甚至殺手)的就是李四。

  “紅兵,我告訴你3000塊錢可以幹什麼。你知道我遊戲廳旁邊的那個大骨頭抻麵館嗎?那裡的抻面大碗的一塊五一碗,小碗的一塊。3000塊錢,就是2000碗大碗抻面,夠他們    吃一年的了。”

  “四兒,你這是扯淡,他們不至於連抻面都吃不起吧”趙紅兵從小生活在高幹家庭,從沒為溫飽發過愁,而且他常年接觸的李四、費四等人,也都是從小就衣食無憂。他不知道真正的底層群眾的真正生活是什麼樣的。

  “吃不起”

  “……”

  “真就吃不起”

  由於國家政策傾斜,94年我市甚至全東北的經濟已呈衰敗之勢,只不過還不明顯,社會矛盾尚不突出。但那時大批的青年沒有工作又無一技之長,真到了吃了上頓愁下頓的地步。

  李四給了三個人3000塊錢那是94年的價格,到了98年,雖然經歷了通脹,但是價格又低了,沒辦法,下崗工人太多,打起了價格戰,惡性競爭。98年的價格是800塊錢廢一條胳膊,1200塊錢廢一條腿,要一條命3000塊。

  李四給這3000塊錢,到了98年已經夠要東波的命了。李四畢竟是社會大哥,手裡有的是錢,出手闊綽,張口就給了3000塊。

  後來二狗知道,這三個被僱傭的打手中有哥倆姓張,二狗暫且將其稱為張大、張二,另一個人姓季。

  四十八、人民幣3000元整(上)

  王宇性情剛烈,不似李四般陰柔。上次被東波欺負了一把,王宇早就想報仇,只是李四一直壓著,要麼王宇早就提著把大卡簧捅了東波。

  “四哥,咱們就應該直接帶人去抄了東波的家,找人收拾他,不解恨。”王宇認為這樣的方式才是江湖中人的解決方式,不太同意也不習慣李四的方式。

  “你今天抄了他家,明天你就進了笆籬子(監獄)。這樣就有勁了?最近可又嚴打呢,嚴打100天,犯了事兒,罪就不輕。”李四說。

  李四這樣說了幾次,王宇終於願意僱人去歸攏東波了。

  “你找的是誰?”

  “我的鄰居,哥倆兒,張大和張二,還有這哥倆兒的一個朋友,這哥倆人挺都老實,但是下手肯定也夠黑,我從小就認識,他倆家都挺困難,我簡單的和他們聊聊,他們倆就都願意幫我辦這件事兒。”

  “他們嘴夠嚴嗎?”

  “這哥倆都不愛說話,嘴挺嚴。而且我跟他們說了:你們這是給紅兵大哥和四哥辦事,說出去是什麼後果,你們自己考慮。”王宇說。

  王宇想不到,就是他這句無心的話,給日後強判趙紅兵提供了證據。

  “你說這些幹嘛?”李四覺得不妥。

  “沒事兒,他倆肯定不敢說出去。”王宇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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