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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的一個星期,原本以為可以寫很多旅行日記或者是把下個月的稿子劃拉劃拉。結果卻每天都在趕著去不同的地方。

  嗯。好的,既然這裡是香港,就學會為這物質世界的暢通做出我們小小的貢獻。

  漫畫,護膚品,衣服,首飾……既然是獨立新時代的女性,那麼就用物質暫時寵愛自己。

  在為了裝下採購的東西而買下一個行李箱後,我開始史無前例的空虛感。

  其實皮膚差點也不會死,我明白。北京動物園裡20塊錢的衣服一樣能搭配出所謂名牌服裝幾百上千的效果。

  可又輕易地被那些商家的體貼的甜言蜜語所打動。在這個時代我們不但購買物質,還能購買到體貼與友好。我們玩著商家漂亮精緻的小玩意,商家看著我們的小表情數著錢洋洋得意,盤算著下次生產什麼來賺取女孩子的歡心。

  香港是個巨大的城市機器。夜晚的燈火燦爛展示著這個城市的浮華與繁榮。

  每個行走其中的人努力工作賺取金錢然後又把金錢還給這個城市讓它金融暢通生生不息。

  在這裡的一個星期,我們都樂於把自己丟在這愉快的購物海洋里,放縱自己作為雌性生物的購物天性。

  當女孩子真好,世界就是巨大的遊樂場,生活有時可以簡單到好像過家家一樣。

  更幸運的女孩們的玩具是規模龐大不計其數的名牌店家,等待著我們去購買的每樣東西都精緻美麗。

  讓我們在亮晶晶的櫥窗面前,流連忘返,眼神閃爍,幾乎忘了自己本來要到達的目的地。

  在這物質時代的洪流里我們要多大的心志和堅持才能記得我們本來要做的事。

  精緻漂亮光鮮燦爛的人們,我喜歡你們。好像陳珊妮唱的“這虛榮有你是多麼讓人感傷”。這裡最繁華,這裡最寂寞。

  來不及為你唱首情歌

  “來不及為你唱首情歌,來不及為你變成好人。”

  昨天又夢到媽媽,我跟她一起吃飯,然後她說要出去買東西,然後我等著。

  然後心慌慌的,想要出去找到她。

  一出門,是尼泊爾的街道,洶湧的人群,她不在。

  2月5日是媽媽的生日。今年的年來得晚,以前經常過完年之後就是媽媽的生日。

  媽媽在的最後兩年我都很忙,忙到不耐煩,忙到把所有家務都交給她並且覺得是合理的。

  媽媽的最後一個生日,我對媽媽說,我陪你逛街吧。媽媽高興到我都不好意思了。原來我能那麼簡單就讓她高興。

  這兩年來我一直夢到她,夢到她去出差,然後電話打不通,我一直打,最後想起來原來很早之前她已經走了。

  我笑著騙所有的鄰居,樓下的大叔,以及問起她的人,說她去國外了,然後我幻想著她過上了很好的生活,一切都幸福如意。到最後騙他們的時候我自己都已經相信了這些。

  春節了新年了,能跟媽媽一起過節的你們多麼幸運。春節是一個屬於家的節日,所有的媽媽都是家的核心。

  媽媽曾經是惟一的親人,但現在的我也很獨立堅強快樂,我有很多朋友,很多關心我的人,上天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在眷顧我。我回頭為自己表現過的脆弱感到羞愧,她經歷過的痛苦比我更多,她一直都微笑著。

  偶然很想她。

  我已經不再因為孤獨不再因為不能應付自己的日常生活而想念為我處理一切的她,只是想念開朗活潑把所有積極都傳達給我,像我的朋友的媽媽。我感覺我繼承了她的血脈有顆比她更喜歡到處亂跑,一拍大腿就下決定的心,想著她的時候我變得更快樂,就好像小時候被別人說像媽媽就洋洋得意的心情。

  我一直想為媽媽唱首情歌,這首歌是《忽然之間》。我固執固執地認為,這是寫給一個媽媽的,寫給我媽媽的。

  忽然之間 天昏地暗

  世界可以忽然什麼都沒有

  我想起了你再想到自己

  我為什麼總在非常脆弱的時候懷念你

  我明白太放不開你的愛

  太熟悉你的關懷

  分不開想你算是安慰還是悲哀

  而現在就算時針都停擺

  就算生命像塵埃

  分不開 我們也許反而更相信愛

  後記 Postscript

  我堅持相信的那些 ■寂地

  “我能夠了解你為何灰心,但請你在最後不要放棄。”

  前段時間收拾東西的時候,翻出來一些讓我自己都很無語的東西,大一的日記什麼的。回想起很多事情。大一的時候我對未來沒有安全感,很窮,連可樂都買不起。高二到大一的那段時間跟媽媽住的是媽媽朋友的房子,媽媽為了我能專心高考複習,把惟一的臥室讓給我,自己住客廳,每次朋友到我家玩,客廳里的床總讓我有幾分尷尬的心情。

  是的,我並不是一開始就像現在這樣單純到強大的。我一樣有虛榮心。

  我深刻地記得,高中時候冬天跟朋友出去玩,身上只有幾塊錢的卑微感覺。後來考上了大學,家裡情況好了一點,依然是不知道畢業要做什麼,盲目又自卑,很擔憂自己的未來:“畢業之後該怎麼辦?”“我能養活自己嗎?”……這些問題一一困擾著我。那時候的微弱心愿是:“要是能經常吃得起KFC就很好了啊”……網點紙好貴,是屬於根本用不起的東西;有了個20塊以上的洗面奶,就覺得很珍貴;糖炒栗子很好吃但是吃不起,好貴。我現在還存在著糖炒栗子很貴的心理……都快記不得那些貧窮的心情了,只是有時看著博客的留言,發現自己開始被一些孩子羨慕——原來那個穿著破鞋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低著頭覺得無地自容的我,已經開始被人羨慕了。

  那些貧窮的感覺其實給我很深的傷害,但並不是貧窮在傷害我,而是我自己在傷害自己——因為不相信自己的力量。現在想起來覺得那時候的自己多傻啊,如果那時我能跟現在一樣,相信只要努力,現狀是可以改變的,就無需在未來面前害怕得低下頭。

  我早點明白這些的話,人生一定早快樂很多。

  我最喜歡的一個電影情節是《千與千尋》里,千尋幫被環境污染而惡臭無比的河伯清洗的那段。無論河伯有多麼骯髒可怕,腿發著抖的千尋努力地來到他身邊,認真地幫他洗背——那是我最崇拜的人生態度,不在乎是不是被嘲笑,不在乎是不是吃虧,善良誠懇地直面恐懼。

  我們總要面對很多害怕。小時候怕被人打在身上痛,長大後怕感情不順的悲傷,成熟後害怕與世界發生衝突。其實都不用怕,我們都得經些磨難才長大。難過的時候可以一個人大聲地哭,哭完之後繼續快樂地生活;無論這個世界原本怎麼樣,就算撞到頭破血流還是要勇敢地站起來笑;一條胡同走到了黑,不用哭,轉頭再找。想要維持單純到永遠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自己變得強大。

  所以我們一起來做個勇敢的人吧,遠離那些自以為不得了的悲傷小情緒,勇敢地前進,將生命演繹成無厘頭的喜劇——雖然偶然會有悲觀消極的心情,但也知道自己在陽光下能真心地燦爛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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