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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濤案是從查究其為父治喪始發的。汪濤是外地人,家在省城近郊鄉下,父親是個鄉鎮幹部,退休後一直居住在老家鄉村。汪父因患癌症在省城大醫院住院近半年,而後不治身亡。汪濤在老家鄉下為父親舉喪,書記家中此類大事,全縣各級幹部不免關心,大家口口相傳,結伴前去弔唁,沉痛哀悼,衷心慰問,自然不能空手。那些天人多,車來車往,至汪家村道數日堵塞。汪濤事發後,上級徹查當時情況,竟有一副鄉長一次送上紅包十萬元以示哀悼之沉痛,不久該幹部於汪手上提任鄉長。

  塗森林居然也有一份,被記錄在案,數目小了一點,五千元。塗森林並未參加汪父的葬禮,對汪宅道路堵塞亦無貢獻,因為當時縣領導們碰頭研究,派了另一位領導代表縣各套班子前去弔唁,其他人不多操心,該幹嗎幹嗎,堅守工作崗位。雖有如此決定,當時仍有不少縣領導用各種名目往省城跑,親自前往悼念,當然都是與汪濤走得近的。塗森林不在其列,沒上門,但是他送了錢。塗森林本人供認不諱。

  他說這筆錢情況不同,與死人和葬禮無關。

  他怎麼回事呢?有些緣由。

  那時省里開農村工作會,塗森林在班子裡管農業,這事歸他。省里會議布置了一件事,比較複雜,時間要求很緊,必須回縣後立刻傳達研究,確定意見。塗森林不敢怠慢,不待回縣,即於省城打汪濤的手機,報告情況,請他確定時間研定。

  汪濤很煩,說先看著辦吧,這些天沒時間。

  塗森林說恐怕不行。書記不發話,這事其他人拍不了板。

  汪濤說等兩天吧。他不在縣裡,也在省城。情況不太好,老父親看來是不行了。

  塗森林放下電話後躊躇許久,最後決定上醫院看看。汪濤的老父親重病,在省城住院,塗森林有所耳聞。因為汪濤從不跟他說起,塗森林也就「佯為不知」。但是此刻不一樣,不知道就算了,告訴你了你還能再「佯為不知」?不說汪濤是一把手,管著他,就算一般同僚,家中有這種麻煩,不去關心一下,也有悖人之常情。

  塗森林不是自己一個去的,他帶了一個人,是跟他一起到省城開會的縣農辦一位副主任。塗森林讓他先了解一下情況,打聽書記的父親住的哪家醫院幾號病房。縣農辦副主任年紀輕,會辦事,悄悄幾個電話,搞明白了。年輕人操辦了一個果籃,拎於手中,坐著車跟著塗森林去了醫院。塗森林特地拖了點時間,到醫院已是晚間十點半,不是通常探視病人合適時段,比較不會跟個誰誰在病房內外邂逅,彼此還得哈哈。他們在醫院沒見著汪濤,有汪濤的親屬在病房看護,病人渾身插著管子,已在昏迷中。

  農辦副主任對汪濤家人介紹塗森林,說塗副書記來看看老人家。汪濤家人拿出一個本子,讓來客寫上名字,該本子厚厚的已經寫了大半本。農辦副主任寫完名字即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包放在桌上,說:「塗書記一點小心意。」

  五千元因此記錄在案。事後塗森林責怪該副主任,問他為什麼擅自主張,沒先請示一句?那人很委屈,說這是規矩啊,都這樣。

  塗森林不說話了。回到縣裡他即拿了五千元給該副主任。那人哪裡敢要,死活不拿,至塗森林發火才帶走。

  後來事發,塗森林說,那天晚上在醫院裡實在沒辦法,他不能把紅包從病人親屬的手裡再抓回來。事後他也不能嚴斥農辦副主任,因為涉及縣委書記,不是一般人物。塗森林承認自己還心存想法,猜測汪濤可能會將各單位、個人奉送的款項一一退還,不是都有記錄嗎?意外付出的這五千元尚有回收可能。哪想人家照單盡納,根本沒那個意思。縣農辦副主任對該款項亦一五一十做了交代,與塗森林提供的細節沒有出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塗森林探望病人,給紅包,不管是否情願,畢竟花的是自己的錢,絕對不是假公濟私,侵占國有財產,揮霍公款。這還有問題?

  趙紀說有,塗森林這些錢交到誰的手裡?腐敗分子,擅長進行權錢交易的汪濤。以往塗森林笑容滿面,不偏不倚,貌似正派,給人的是一種假象,他在暗地裡自有作為。他的「陽光」是個啥?現在清楚了。

  那段時間裡,縣裡兩位主官鬧矛盾,有傳說汪濤強烈要求上級把趙紀調離本縣。要是此計得逞,趙紀走了,縣長位子不就空下來了嗎?旁的人不就有機會了嗎?對趙紀的繼任者,汪濤會有相當的發言權,塗森林需要這個發言權,他想當下一任縣長,這五千塊錢就是證據。這只是開始,所謂「投石問路」,石塊投過了,路問清楚了,接下來免不了就是銀塊和金塊。塗森林「一點小心意」的含義盡在於此。

  趙紀很記仇。塗森林送給汪濤的那筆錢是農辦副主任交出去的,後者已供稱事前未請示,非塗森林授意,趙紀不相信,不予採納。如果真是這樣,塗森林為什麼不當場制止?事後塗森林為什麼還要自掏腰包補上賄款?塗森林辯解說自己沒辦法,當時那種情況,只好認帳。趙紀認為這純屬事後自我洗刷。要是汪濤不出事,塗森林會這麼說嗎?他再怎麼說,無法改變自己給汪濤送錢的事實。對塗森林還得徹查,除了已知的這一筆,會不會還有其他尚未記錄在案的買官之款?

  塗森林因此陷入麻煩,曾數度被辦案人員請去了解情況,就自己與汪濤的關係和金錢往來做出交代和解釋。外界不斷風傳他「進去了,進去了」。也算塗森林活該,汪濤倒台後,查出本縣大小近百名幹部以這樣那樣方式送過錢,其中塗森林的這筆款子最小,但是他的官銜最大,畢竟書記縣長之下差不多就數副書記了。因此各有關材料均以塗森林為主要代表:「涉嫌送賄買官的有該縣縣委副書記塗森林以下近百名幹部。」汪濤案為當時省內一大官員腐敗案,上級領導非常重視,不斷有重要批示自上傳下,責令嚴查嚴處,膽敢賣官者決不輕饒,膽敢買官者也決不輕處。上有領導千鈞批示,下有趙紀不依不饒,塗森林置身其間,真是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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