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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王問:你們說的是什麼辦法啊?

  墨子說:魯班以為天下只有我一個人能贏過他,如果把我除了,也就好辦了。但我要告訴你們,我的三百個學生已經在宋國城頭等候你們多時了。

  楚王一聽,就下令不再攻打宋國。

  這就是墨子對於他的“非攻”理念的著名實踐,同樣的事情還有過很多。原來,這個長途跋涉者只為一個目的在奔忙:阻止戰爭,捍衛和平。

  一心想攻打別人的,只是上層統治者。社會低層的民眾有可能受了奴役或欺騙去攻打別人,但從根本上說,卻不可能為了權勢者的利益而接受戰爭。這是黑色哲學的一個重大原理。

  這件事情化解了,但還有一個幽默的結尾。

  為宋國立下了大功的墨子,十分疲憊地踏上了歸途,仍然是步行。路過宋國時,下起了大雨,他就到一個門檐下躲雨,但看門的人連門檐底下也不讓他進。

  我想,這一定與他的黑衣爛衫、黑臉黑腳有關。這位淋在雨中的男人自嘲了一下,暗想:“運用大智慧救苦救難的,誰也不認;擺弄小聰明爭執不休的,人人皆知。”

  四

  在大雨中被看門人驅逐的墨子,有沒有去找他派在宋國守城的三百名學生?我們不清楚,因為古代文本中沒有提及。

  清楚的是,他確實有一批絕對服從命令的學生。整個墨家弟子組成了一個帶有秘密結社性質的團體,組織嚴密,紀律嚴明。

  這又讓墨家罩上了一層神秘的黑色。

  諸子百家中的其他學派,也有親密的師徒關係,最著名的有我們曾經多次講過的孔子和他的學生。但是,不管再親密,也構不成嚴格的人身約束。在這一點上墨子又顯現出了極大的不同,他立足於低層社會,不能依賴文人與文人之間的心領神會。君子之交淡如水,而墨子要的是濃烈,是黑色黏土般的成團成塊。歷來低層社會要想凝聚力量,只能如此。

  在墨家團體內,有三項分工。一是“從事”,即從事技藝勞作,或守城衛護;二是“說書”,即聽課、讀書、討論;三是“談辯”,即遊說諸侯,或做官從政。所有的弟子中,墨子認為最能幹、最忠誠的有一百八十人,這些人一聽到墨子的指令都能“赴湯蹈火,死不旋踵”。後來,墨學弟子的隊伍越來越大,照《 呂氏春秋 》的記載,已經到了“徒屬彌眾,弟子彌豐,充滿天下”的程度。

  墨子以極其艱苦的生活方式,徹底忘我的犧牲精神,承擔著無比沉重的社會責任,這使他的人格具有一種巨大的感召力。直到他去世之後,這種感召力不僅沒有消散,而且還表現得更加強烈。

  據記載,有一次墨家一百多名弟子受某君委託守城,後來此君因受國君追究而逃走,墨家所接受的守城之託很難再堅持,一百多名弟子全部自殺。自殺前,墨家首領派出兩位弟子離城遠行去委任新的首領,兩位弟子完成任務後仍然回城自殺。新被委任的首領阻止他們這樣做,他們也沒有聽。按照墨家規則,這兩位弟子雖然英勇,卻又犯了規,因為他們沒有接受新任首領的指令。

  為什麼集體自殺?為了一個“義”字。既被委託,就說話算話,一旦無法實行,寧肯以生命的代價保全信譽。

  慷慨赴死,對墨家來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這不僅在當時的社會大眾中,而且在今後的漫長歷史上,都開啟了一種感人至深的精神力量。司馬遷所說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成,不愛其軀”的“任俠”精神,就從墨家滲透到中國民間。千年崇高,百代剛烈,不在朝廷興廢,更不在書生空談,而在這裡。

  五

  這樣的墨家,理所當然地震驚四方,成為“顯學”。後來連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韓非子也說:“世之顯學,儒墨也。”

  但是,這兩大顯學,卻不能長久共存。

  墨子熟悉儒家,但終於否定了儒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無差別的“兼愛”,否定了儒家有等級的“仁愛”。他認為,儒家的愛,有厚薄,有區別,有層次,集中表現在自己的家庭,家庭里又有親疏差異,其實最後的標準是看與自己關係的遠近,因此核心還是自己。這樣的愛,是自私之愛。他主張“兼愛”,也就是祛除自私之心,愛他人就像愛自己。

  《 兼愛 》篇說——

  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勸愛人者,此也。

  這話講得很明白,而且已經接通了“兼愛”和“非攻”的邏輯關係。是啊,既然“天下兼相愛”,為什麼還要發動戰爭呢?

  墨子的這種觀念,確實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愛”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禮,也就是重建周禮所鋪陳的等級秩序。在儒家看來,社會沒有等級,世界是平的了,何來尊嚴,何來敬畏,何來秩序?在墨家看來,世界本來就應該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嚴。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為了秩序來敬畏什麼上層貴族。要敬畏,還不如敬畏鬼神,讓人們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種督察之力,有一番報應手段,由此建立秩序。

  由於碰撞到了要害,儒家急了。孟子挖苦說,兼愛,也就是把陌生人當作自己父親一樣來愛,那就是否定了父親之為父親,等於禽獸。這種推理,把兼愛推到了禽獸,看來也實在是氣壞了。

  墨家也被激怒了,說:如果像儒家一樣把愛分成很多等級,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那麼,總有一天,也能找到殺人的理由。因為有等級的愛最終著眼於等級而不是愛,一旦發生衝突,放棄愛是容易的,而愛的放棄又必然導致仇。

  在這個問題上,墨家反覆指出儒家之愛的不徹底。《 非儒 》篇說,在儒家看來,君子打了勝仗就不應該再追敗逃之敵,敵人卸了甲,就不應該再射殺,敵人敗逃的車輛陷入了岔道,還應該幫著去推。這看上去很仁愛,但在墨家看來,本來就不應該有戰爭。如果兩方面都很仁義,打什麼?如果兩方面都很邪惡,救什麼?

  《 耕柱 》篇說,墨家告訴儒家,君子不應該鬥來鬥去。儒家說,豬狗還鬥來鬥去呢,何況人?墨家笑了,說,你們儒家怎麼能這樣,講起道理來滿口聖人,做起事情來卻自比豬狗?

  作為遙遠的後人,我們可以對儒、墨之間的爭論作幾句簡單評述。在愛的問題上,儒家比較實際,利用了人人都有的私心,層層擴大,向外類推,因此也較為可行;墨家比較理想,認為在愛的問題上不能玩弄自私的儒術,但他們的“兼愛”難於實行。

  如果要問我傾向何方,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墨家。雖然難於實行,卻為天下提出了一種純粹的愛的理想。這種理想就像天際的光照,雖不可觸及,卻讓人明亮。儒家的仁愛,由於太講究內外親疏的差別,造成了人際關係的迷宮,直到今天仍難於走出。當然,不徹底的仁愛終究也比沒有仁愛好得多,在漫無邊際的歷史殘忍中,連儒家的仁愛也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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