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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分鐘過去了,我才發覺,警察唯一做的,是寫好筆錄,發給我一張報案失竊證明,以便我能到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臨時台胞證。其它的,都別想了。
上午十一點,到了出入境管理處。空空的大樓,這是星期六。一個穿警察制服的人坐在一個電話機旁。窗子開著,冷風呼呼吹進來,他看起來凍得發抖。
顯然只是個接電話的人,值班的官員不在。他撥通了值班官員的電話,然後將話筒交給我,我開始解釋自己的困境:證件全沒了,明天必須回到香港,請問怎麼處理?
「今天是星期六,沒人上班。辦你這個,要好幾個部門的人,禮拜一再來。」
「對不起,可是我明天得回到香港──」
電話里的人很惱火,打斷我,「你告訴我為什麼明天要回去?」
我愣住了。他相當憤怒地說,「你有什麼理由一定要明天回去?你把理由給我說出來。」
我想說,您沒有權利要求我告訴您我為什麼一定得回去,這屬於一個公民的個人隱私;我想說,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裡,政府是有義務為它的公民和訪客解決急難的;我想說,在一個法治的政府里,所謂值班,就是您無論如何不能離開這個位子;我想說,您能不能不用這種惡劣的口氣和我說話……
我都沒說,只是問他,「您不是值班嗎?」
「我沒要你跟我說話,」他說,「告訴你,我這是在為你服務,你搞清楚。你說有什麼理由一定要明天回去?」
我決定投降;「星期一上午大學有事。」
電話突然掛掉了。
那凍得手背發白的人問,「他說什麼?馬上來嗎?」
我搖頭,「不知道啊。他掛了電話。」
「喔──」他想了想,「那我幫你再打。」
又接通了,他聽了一會兒,放下聽筒,說,「他去找人。要你等著。」
「嗄?是等十分鐘?還是一小時?還是三小時?還是……?」
他似乎也很為難,然後再度勇敢地拿起話筒,「她問要等多久或者能不能講定一個時間?」
放下話筒,他說,「他也不知道,因為他要去找齊其它部門的人,不知道什麼時候找得到人。」
看著他在冷風裡瑟縮的樣子,我說,「您實在應該穿著大衣坐在這裡,這兒太冷了。」他搖搖頭,說沒關係。
然後又拿起話筒,「小姐問能不能約個時間?」
聽了一會兒,他高興地說,「他會派一個人下來這裡收件,然後你下午四點再來取臨時台胞證。」
「您不能收件?」
「不能。」
「下來收件,」我說,「那表示上面有人在值班?」
「不知道。就等吧。」
「要等多久呢?」
「不知道。」
二十分鐘以後,下來了一個小姑娘,來「收件」。
下午四點,準時回到大樓,還得等。極寬闊空蕩的大廳,沒有一張椅子。送來稿費救急的朋友問警衛,樓上有位子,可以上去坐吧?警衛懶得理,搖手表示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我走過去把警衛的椅子搬過來,有點生氣地對他說,「那麻煩您去搬幾張椅子過來讓我們坐著等。」
他奇怪地看看我,我泄氣地坐下。我幹嘛為難他?他不會知道,政府部門是為人民服務的,因此大廳里理所當然應該有椅子給市民坐。沒有椅子,他應該覺得抱歉。他的工資,都是市民繳的稅所發的。可是,如果他的長官們,還有長官的長官們,還有長官的長官的長官們,都沒有這種意識,你要求他什麼呢?
四點二十分,有人出現了,拿著一本新的台胞證。「要收費,七十元。」
朋友從口袋裡掏出錢,她說,「不行啊,我不能收錢。得負責收錢的人來開收據收錢。」
「那──收錢的人在哪裡啊?」
「要找找啊……」
我真想一把搶下她手裡的證件就跑。
5
有了台胞證,可以離開大陸,但是不代表可以進入香港。
上了從廣州開往九龍的直通車。到了關卡,直接找香港海關的官員,解釋了狀況。他將我帶進一個辦公室,指著一張椅子,說,「請坐。」
這是星期天晚上八點半。另外幾個顯然也是入境手續有問題的人,正坐在一張長凳上等候,其中一個是非洲喀麥隆人,穿著拖鞋,露出所有的趾頭。
六個制服齊整的邊境官員正在忙碌。他們工作的神情專注,和同僚說話時,又顯得輕鬆愉快。一個女性官員甚至從一張桌子走到另一張桌子時,用的是小女生跳格子的輕俏腳步。
不耐久坐,我不時站起來走動。麻煩的是,埋頭公文的公務員一抬頭,只要看見我站著,就會指著椅子,說,「你請坐啊。」
填表格,按指模,簽名。在九點半,我以一個準許我逗留七天的臨時入境許可進入香港。
第二天,第一站到了台北駐香港的代表處,它的名字帶著歷史的荒謬性:中華旅行社。在台北申請護照,只要二十四小時,在香港,因為郵件的來往,最長需要二十天。台北辦事處的官員熱情而迅速,但是,我恐怕享受了人們因為熟悉我而給予我的特別的信任;我不需要證明我是真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