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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火。一切佛所記。說離諸過惡。

  為諸無間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

  (這是說:佛法所說的大小三乘:聲聞、緣覺、菩薩等,並非真實有乘的存在,無非都是法界自性的差別,佛就加以方便說法。自性如來,本來便是不生不滅,無物可以磨滅的。一切諸佛所說的三乘以及成佛的授記,也無非都是方便說法,為了使眾生脫離一切禍患,使他們證得無間法智,以及住於無餘依涅槃,由於大慈大悲,而用種種方便法門,誘進一切下劣的眾生,使他們進入佛道。所以有許多說法,便是不了義的隱覆之說。)

  諸佛所起智。即分別說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槃。

  (這是說:一切諸佛,都以緣起所生的分別智來說各種佛法。所謂三乘等等,根本就無所謂有乘的存在。即如所謂涅槃,就是本來清淨,並非另有一涅槃的境界,如有境界,便是心識現象,不能算是真正的涅槃。)

  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店所住。

  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

  (這是說:欲、色、有、見,這四種作用,便是四住地,所謂住地,就是存在的意義。這四種住地,都是意識所生的,也就是識的窟宅,意的住所。可是一切凡夫們,有的覺得意和眼識等等,是有斷滅的作用,便在這裡生起無常的感覺,執著而為斷見。或者有的覺得意識清淨,便認為這是涅槃的境界,就認為這是常住的,因此生起常住的常見了。)

  (本經到此,大慧大士又引出世間凡夫們的想法。提出對佛法的幾個懷疑問題,大要已經見於上文的問答中了。唯對於釋迦牟尼佛親身的經歷,仍然遭遇九難的苦惱一事,在原經解說的答案外,也許仍有申述的必要。所謂九難,如大智度論所說:一是梵志女孫陀利的謗佛,及五百羅漢也同時遭謗。二是旃遮婆羅門女,系木盂作腹謗佛玷污。二是提婆達多,推山壓佛,傷及佛的大趾。四是逆木刺腳。五是毗琉璃王興兵殺諸釋迦種族。六是受阿耆達多婆羅門邀請而食馬麥。七是冷風發背病痛。八是雪山六年苦行。九是入婆羅門村乞食,不能得食,空缽而還。還有冬至前後,入夜寒風破竹,索三衣以禦寒。又發高熱,阿難在身後扇佛等等。為什麼成佛者仍然遭遇世間俗事的苦惱,而不能自用神通,或遣護法金剛力士來維護?和凡夫俗子一樣,遭遇種種困苦呢?佛便告訴大慧,所謂神力護法,乃屬於化身神通之事,至於佛所顯示世間的報身,和內證自覺真際的法身自性,既不需要護法,也根本是無法可護。既然進入如來境界,所謂逆行順行,決不是凡人和天人們的心眼智力所能推測。即此入世之身,便足以完成出世之法,於極平常中具有極奇特的大威德,於奇特中卻不抹煞平凡的本色,所以毫無標奇立異之處。何況內證自覺者的如來,心具無比法智法忍的悲願。縱然遭逢拂逆,正好為大智忍度的功德而利他。其中意義,已完全在上段的佛如恆河沙的譬喻之中,到此何須天神維護,裝妖作怪。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明知其不可度而度之,此乃是佛心佛行。外緣魔惱,固然難忍卻必須能忍,即如佛弟子中,不明正法,慍然退席,也只好默然任化。須知人間有此身時,盡為舊時報果,報身仍受苦惡業力支配而必然有所缺憾。只有圓滿法身的真如自性的真際,才是具足萬法的全能,畢竟瞭然清淨。至於化佛神通,被百萬龍天、金剛密跡所護衛的,都為化身佛事。若直取無上菩提,內證自覺,體會第一義者,就不隨便起用了。極高明而道中庸,佛地原是人生心性的極平常事,切不要僅向神秘處去鑽取。南泉禪師說:王老師修行無力,被鬼神覷見。正好作此註腳。)

  (注四十七)阿羅漢:此雲無生,乃諸欲清淨,煩惱不生,為小乘之極果也。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

  彼諸菩薩等 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與蔥 飲食為云何

  惟願無上尊 哀愍為演說 愚夫所貪著 臭穢無名稱

  虎狼所甘嗜 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諸過 不食為福善

  惟願為我說 食不食罪福

  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螺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閒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常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複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娑,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奉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複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痴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鉤網,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曾悉為親屬 鄙穢不淨雜 不淨所生長 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蔥 及諸韭蒜等 種种放逸酒 修行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 及諸穿孔床 以彼諸細蟲 於中極恐怖

  飲食生放逸 放逸生諸覺 從覺生貪慾 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慾 貪令心迷醉 迷醉長愛欲 生死不解脫

  為利殺眾生 以財網諸肉 二俱是惡業 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 則無三淨肉 彼非無因有 是故不應食

  彼諸修行者 由是悉遠離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呵責

  展轉更相食 死墮虎狼類 臭穢可厭惡 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羅 獵師譚婆種 或生陀夷尼 及諸食肉性

  羅剎貓狸等 遍於是中生 縛象與大雲 央掘利魔羅

  及此楞伽經 我悉制斷肉 諸佛及菩薩 聲聞所呵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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