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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做的東西,比較仿照動物真實的模樣,動不動也弄個大玻璃眼珠子,往外凸起,像戴過十幾年眼鏡似的。我的最破爛的小猴就是如此。
現在呢,流行小眼睛的,或者眯縫眼,或者乾脆沒眼睛的小動物。腦袋一定要大,手感一定要好,正品都會帶著標籤,毛毛可長可短,但一定要順滑貼手。
我睡覺的床,雖然不敢說是床寶寶博物館,不過各個年代的都有,因為我從來捨不得扔。
我用這張照片上的吸血小熊熊和排排坐的床寶寶進行比較。發現並非來自最近幾年的產物。
它沒有標籤,玻璃眼球死瞪著,看起來手感一般,模樣不算可愛,造型比較老土,再加上這一身黑血,看起來骯髒不堪。
莫非,我們找了許久的證物,其實一直就在眼前?
仔細回想一下,劉紫建被殺的地點,是靠近二環邊上的小樹林。一半坐落在立交橋上,左手邊就是主路。附近的居民並不算多,因為位置黃金,那片地區早就被拆得差不多了,取而代之是一座座政府大樓和高級商務中心。
會有人跑到這裡扔垃圾嗎?扔掉這樣的小熊,未免有些捨近求遠。
另外,也不見得有人像我這樣,一個床寶寶玩了十八年還捨不得扔掉吧?
那麼,為什麼在劉紫建屍體附近,甚至乾脆就是在他手邊,出現這麼個跨年代的玩具呢?
顯然不可能是吸血小熊自己穿越的!
我,以及所有的人,包括程雷,都會錯了意。劉紫建並非沒有攜帶證據,他早就帶好了,只不過他並未做好打算,是要把證據交出去,還是繼續要挾程雷。在得到勒索費用之後,他變卦了,沒有交出證據,隨後,他遭遇程雷的伏擊,倒地等死。
僅只是等死這麼簡單嗎?不,劉紫建生命中最後的智慧,促使他抓起了關鍵性證據——也就是那隻小熊——在此之前,就算他把小熊扔在地上,程雷也不會注意到的。誰能想到一個普通的毛絨垃圾,竟然可能是指明自己有罪的關鍵證據。
劉紫建並不傻,只是他沒怎麼上過學,也不了解科學,要麼就是他求生心切。他用小熊去堵住傷口,因此造就出這個吸血小熊來。而返回來的程雷,仍然沒能意識到這隻小熊的作用。因為它渾身吸滿了血,骯髒不堪。
我驚訝於自己的愚蠢,早該想到這條線索的。劉紫建要挾程雷,當然,程雷心中有愧,本身就比較害怕。不過假如程雷並不心虛,就像他現在對付警方這樣,一問三不知,那麼,就算同學會上出醜,也頂多只是丟面子而已。劉紫建不可能洞察程雷的心理,他敢於要挾,手裡必然是有證據的。
可是在那個年代,錄音嗎?不可能!攝像照相的更不能想像,手機上帶攝像頭,也不過是這些年才有的,那時候想保留下來證據,幾乎不可能。
然而,這個穿越了十五年,不,其實是十六年的小熊,本身就是活證據,它上面沾了什麼?血液——或者乾脆就是程雷的體液?哦,似乎只能這麼理解。
劉紫建背了黑鍋,不甘心,他潛回現場,把這東西撿回家,收藏起來。我對此不敢斷定,卻只能做最後一搏!
我撥了祁睿的手機,直截了當地問他:“現場發現的小熊,做過化驗了嗎?”
“做了……”聽口氣,他有些疑惑,為什麼我又翻起這件事。
“是不是只從小熊身上,剪下一小片來,做得檢驗。沒做全身檢驗吧?”
“沒有,因為也沒必要這樣。”
的確,發現的證物,如果沒有必要,是不會做全面檢查的。該怎麼說呢?辦案也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實驗設備不是不花錢的,更何況全面檢查也要花費不少時間,沒必要的情況下,只會進行例行檢查。
“那好吧,如果我說那隻小熊上可能有十五年前程雷強姦宋丹的證據,你們會去檢查嗎?”
“天呢!果真如此,那我這就去找人做!”
掛上電話,我告訴自己,今天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十、惡鷹低下了頭
也許冥冥之中,的確有一些定數。在鐵一般的事實證據面前,程雷敗下陣來。
吸血小熊的結果挺悲慘的——它被拆成了碎片——每一片被拿去化驗。隨後得到了一個驚人的,也是非常讓人難過的結果。
小熊身上,不僅有大片大片劉紫建的血跡——在這些血跡的下面,掩蓋了程雷的精液和來自一位女性的唾液。沒必要開棺驗屍了,宋丹十年前已死,早就火化灰飛煙滅了。然而警方得出了再合情合理不過的判斷:當年,正是程雷強姦了宋丹。
當時的場面,由於當事人幾乎死絕了,而無從考證。
但是據程雷的交代,他夥同劉紫建襲擊了宋丹之後,就是用這小熊塞住了宋丹的嘴,隨後,他玩弄物件似的,對著她的臉……
這件事的經過,恕我不打算描述。
為了讓程雷徹底崩潰,祁睿也發了狠,既然他找女警假扮宋丹的事情沒有穿幫,他就再一次把她搬出來,聲淚俱下地控訴著程雷的罪行。
程雷招供了,我當然也就放下了心。平心靜氣地想一想,劉紫建之死,確實是他罪有應得。
程雷的強姦成功,並不意味著劉紫建就沒想強姦,事隔多年,他沒想揭露真相,反過來要挾共犯,這不是咎由自取又是什麼?
現在呢,流行小眼睛的,或者眯縫眼,或者乾脆沒眼睛的小動物。腦袋一定要大,手感一定要好,正品都會帶著標籤,毛毛可長可短,但一定要順滑貼手。
我睡覺的床,雖然不敢說是床寶寶博物館,不過各個年代的都有,因為我從來捨不得扔。
我用這張照片上的吸血小熊熊和排排坐的床寶寶進行比較。發現並非來自最近幾年的產物。
它沒有標籤,玻璃眼球死瞪著,看起來手感一般,模樣不算可愛,造型比較老土,再加上這一身黑血,看起來骯髒不堪。
莫非,我們找了許久的證物,其實一直就在眼前?
仔細回想一下,劉紫建被殺的地點,是靠近二環邊上的小樹林。一半坐落在立交橋上,左手邊就是主路。附近的居民並不算多,因為位置黃金,那片地區早就被拆得差不多了,取而代之是一座座政府大樓和高級商務中心。
會有人跑到這裡扔垃圾嗎?扔掉這樣的小熊,未免有些捨近求遠。
另外,也不見得有人像我這樣,一個床寶寶玩了十八年還捨不得扔掉吧?
那麼,為什麼在劉紫建屍體附近,甚至乾脆就是在他手邊,出現這麼個跨年代的玩具呢?
顯然不可能是吸血小熊自己穿越的!
我,以及所有的人,包括程雷,都會錯了意。劉紫建並非沒有攜帶證據,他早就帶好了,只不過他並未做好打算,是要把證據交出去,還是繼續要挾程雷。在得到勒索費用之後,他變卦了,沒有交出證據,隨後,他遭遇程雷的伏擊,倒地等死。
僅只是等死這麼簡單嗎?不,劉紫建生命中最後的智慧,促使他抓起了關鍵性證據——也就是那隻小熊——在此之前,就算他把小熊扔在地上,程雷也不會注意到的。誰能想到一個普通的毛絨垃圾,竟然可能是指明自己有罪的關鍵證據。
劉紫建並不傻,只是他沒怎麼上過學,也不了解科學,要麼就是他求生心切。他用小熊去堵住傷口,因此造就出這個吸血小熊來。而返回來的程雷,仍然沒能意識到這隻小熊的作用。因為它渾身吸滿了血,骯髒不堪。
我驚訝於自己的愚蠢,早該想到這條線索的。劉紫建要挾程雷,當然,程雷心中有愧,本身就比較害怕。不過假如程雷並不心虛,就像他現在對付警方這樣,一問三不知,那麼,就算同學會上出醜,也頂多只是丟面子而已。劉紫建不可能洞察程雷的心理,他敢於要挾,手裡必然是有證據的。
可是在那個年代,錄音嗎?不可能!攝像照相的更不能想像,手機上帶攝像頭,也不過是這些年才有的,那時候想保留下來證據,幾乎不可能。
然而,這個穿越了十五年,不,其實是十六年的小熊,本身就是活證據,它上面沾了什麼?血液——或者乾脆就是程雷的體液?哦,似乎只能這麼理解。
劉紫建背了黑鍋,不甘心,他潛回現場,把這東西撿回家,收藏起來。我對此不敢斷定,卻只能做最後一搏!
我撥了祁睿的手機,直截了當地問他:“現場發現的小熊,做過化驗了嗎?”
“做了……”聽口氣,他有些疑惑,為什麼我又翻起這件事。
“是不是只從小熊身上,剪下一小片來,做得檢驗。沒做全身檢驗吧?”
“沒有,因為也沒必要這樣。”
的確,發現的證物,如果沒有必要,是不會做全面檢查的。該怎麼說呢?辦案也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實驗設備不是不花錢的,更何況全面檢查也要花費不少時間,沒必要的情況下,只會進行例行檢查。
“那好吧,如果我說那隻小熊上可能有十五年前程雷強姦宋丹的證據,你們會去檢查嗎?”
“天呢!果真如此,那我這就去找人做!”
掛上電話,我告訴自己,今天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十、惡鷹低下了頭
也許冥冥之中,的確有一些定數。在鐵一般的事實證據面前,程雷敗下陣來。
吸血小熊的結果挺悲慘的——它被拆成了碎片——每一片被拿去化驗。隨後得到了一個驚人的,也是非常讓人難過的結果。
小熊身上,不僅有大片大片劉紫建的血跡——在這些血跡的下面,掩蓋了程雷的精液和來自一位女性的唾液。沒必要開棺驗屍了,宋丹十年前已死,早就火化灰飛煙滅了。然而警方得出了再合情合理不過的判斷:當年,正是程雷強姦了宋丹。
當時的場面,由於當事人幾乎死絕了,而無從考證。
但是據程雷的交代,他夥同劉紫建襲擊了宋丹之後,就是用這小熊塞住了宋丹的嘴,隨後,他玩弄物件似的,對著她的臉……
這件事的經過,恕我不打算描述。
為了讓程雷徹底崩潰,祁睿也發了狠,既然他找女警假扮宋丹的事情沒有穿幫,他就再一次把她搬出來,聲淚俱下地控訴著程雷的罪行。
程雷招供了,我當然也就放下了心。平心靜氣地想一想,劉紫建之死,確實是他罪有應得。
程雷的強姦成功,並不意味著劉紫建就沒想強姦,事隔多年,他沒想揭露真相,反過來要挾共犯,這不是咎由自取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