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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有道理。那麼我們應該看看有沒有其他盜畫的案子。”

  “不,他為什麼只偷畫呢?可以是任何東西。但是要有一個共同點。”

  薩克斯皺起眉頭,然後說:“謀殺。”

  “完全正確。既然罪犯陷害了別人,他就不得不殺了受害人,不然會被認出來。給負責謀殺案的人打個電話,有必要的話就往家裡打。我們要尋找同樣的犯罪模式:一個潛藏的罪行,可能是盜竊案,受害者被殺,有很多間接證據。”

  “還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聯繫。”

  “很好。”他說,一想到他們也許會有所突破,他就興奮起來,“如果他依法炮製的話,總會有個匿名的目擊者給911打電話,提供具體的確認信息。”

  她走到實驗室角落裡的桌子前,坐下來打電話。

  萊姆往後仰著頭靠在輪椅上,注視著正在打電話的女友。他注意到她的拇指甲縫裡有一道幹了的血痕,被紅色直發半掩著的耳朵上隱約可見一塊傷疤。這是薩克斯的經常性動作——撓頭皮,咬指甲,在身上留下一些小傷小疤。這既是習慣使然,也是壓力所迫。

  她點著頭,做記錄時,眼神顯得很專注。他的心跳加快了(雖然他感覺不到心跳)。她得到了有價值的信息。鋼筆沒水了,她把它甩到地上,立刻抽出了另一支鋼筆,就像她在實戰射擊比賽中迅速拔出手槍一樣。

  10分鐘後,她掛斷了電話。

  “嘿,萊姆,有啦。”她坐在他身旁的柳條椅里,“我剛和燧發槍通了話。”

  “啊,這個人選得好。”

  約瑟夫·弗林提克的綽號有意無意地讓人想到了那種舊式的手槍。萊姆剛入行時,他就已經是一名兇殺案偵探了。在他漫長的偵探生涯里,這個急性子的老傢伙幾乎對紐約市所有的謀殺案都了如指掌,對紐約市周邊發生的很多案子也非常熟悉。像弗林提克這樣年紀一大把的人,本該安享天倫之樂才對,可他星期天還在工作。對此,萊姆也不覺得意外。

  “我對他說明了一切,他立刻就想起和我們的描述相符的兩個案子。一個是珍稀錢幣盜竊案,價值約5萬美元;另一個是強姦案。”

  “強姦案?”這條信息讓這個案子更複雜、更棘手了。

  “對。在這兩起案子中,都有一個匿名的目擊者向警方報案,並提供了有助於確認罪犯身份的信息。這和目擊者報告你堂兄的車牌號如出一轍。”

  “打電話的也都是男性?”

  “對。而且紐約市有懸賞,但是沒有一個人領賞。”

  “那證據呢?”

  “燧發槍記不太清楚了,但是他確信痕跡和間接證據都完全吻合。和你堂兄的案子一樣,在犯罪現場和兇手家裡都有五六種相關聯的同類證據。而且,都在嫌疑人家的地毯或衣服上發現了受害人的血跡。”

  “而且我敢肯定,在那起強姦案中沒有發現與之一致的體液。”大多數強姦犯都是因為留下了三種體液,即精液、唾液和汗液而被定罪的。

  “沒有,一點都沒有。”

  “那些匿名的舉報人有沒有留下部分牌照號碼?”

  她掃了一眼記錄說:“留了。你怎麼知道?”

  “因為兇手需要贏得時間。如果留下全部車牌號,警察直接就找到替罪羊的家,他就沒時間捏造證據了。”兇手考慮得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嫌疑人全都矢口否認?”

  “對,全盤否認。和陪審團兜圈子,都以失敗告終。”

  “不,不對,這樣未免太巧合了。”萊姆嘀咕道,“我想看看——”

  “我已經叫人把檔案從已處理案件存檔室提取出來。”

  他笑了。她總是搶先一步,他想起多年前兩人初次見面時,薩克斯是一個心灰意冷的巡警,正準備放棄警察夢,而萊姆準備放棄得還要更多。從那以後,兩人經歷了多少風風雨雨啊!

  萊姆對著長柄麥克風說:“指令,請呼塞利托。”他很興奮。他能感覺到那種獨特的嗡嗡聲,那是即將展開的追捕帶來的刺激感。他恨恨地想,該死,快接電話。這一次他不再想英格蘭了。

  “嘿,林克。”一屋子都迴響著塞利托的布魯克林口音,“什麼——”

  “聽著,有件麻煩事。”

  “這會兒我有點忙。”偵探警督朗·塞利托是萊姆以前的搭檔。他為了調查一個大案子,成立了特別工作組,剛剛遭到慘敗。為此,他近來情緒不佳。去年,來自布萊頓海灘的一個俄羅斯犯罪集團頭子弗拉基米爾·迪耶戈以敲詐勒索和謀殺罪被指控。萊姆參與了部分的法醫鑑定。可是讓人震驚的是,就在上個星期五,不知是證人拒絕作證還是突然失蹤,之後迪耶戈及其三名同夥的案子居然被駁回了。塞利托和警察局的偵探整整工作了一個星期,試圖尋找新的證人和檢舉人。

  “我說快一點。”他解釋說他和薩克斯發現他堂兄的案子和那個強姦案、錢幣偷盜案之間的聯繫。

  “其他兩個案件?真他媽的奇怪!你堂兄說了什麼?”

  “還沒和他談過。但是他拒不承認。我想讓人調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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