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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不到天亮等時光(出書版)》作者:投我木瓜【完結+番外】

  【小說簡介】

  青春永不天亮,命運銘刻時光。

  單親家庭的常曉春在學校備受欺凌,偶然被奪目閃耀的少年時光解救,兩個人開始了懵懂的友情,也註定了一生的悲劇。曉春的姑姑和時光的爸爸拋棄一切私奔,讓兩個家庭同時陷入崩塌的境地。時光因此當眾羞辱她,讓她的青春期開始得苦澀又絕望,而後他去往了別的城市。兩人天各一方。

  時鐘滴答,命運輪盤重合。曉春升入中學,時光又神秘地回來了。時光痛恨常曉春的身份,更痛恨自己對她念念不忘的情感。曉春則依舊愛慕這個俊美冷漠的少年,心裡依然期望他會喜歡自己。好友、同學都提醒她時光有可怕的心理疾病;她仍舊一意孤行,追隨時光。直到時光以錢債要挾曉春的媽媽,瘋狂地將曉春囚禁在身邊時,曉春才發現時光淡漠憂鬱外表下那可怕不安又惶恐的內心……

  他們是無父無母,無依無靠的孩子,愛是他們唯一的燃料,粉身碎骨亦在所不惜……

  【

  楔子。沙漏

  餵——

  你有這麼愛過一個人嗎?

  你跟在他身後,永遠準備在他轉身的一刻給他笑容。

  在他轉身的一刻,卻總慌到不能呼吸,原本準備好的淡淡微笑變成了小丑怪異彎曲的嘴角。

  如果我說我愛你,你能不能也同樣愛上我呢?

  轉眼間,時令已交初春,天氣仍是寒冷。

  常曉春從昏昏沉沉的夢裡醒來,眼前一片漆黑,恍惚了很久才想起自己在哪裡。

  半小時,或者說四十分鐘前,洞口坍塌,她就壓在礦井下。

  原本是來救援的,聽到礦井裡有聲音,就一個人沖了進來,沒想到遇到餘震,什麼東西砸在她身上,她就一下暈了。

  腿不能動,只有撕裂般的疼痛。她知道自己在流血,她的手指甚至觸碰到了溫熱的液體,拿在鼻尖聞一聞,一股腥味。

  遠遠地地方有隱約的挖鑿聲,可是太慢了,太慢了。

  都說人在將死的一刻,往日的種種會在眼前重現。若真能重現,也應該是此生最重要或者掛念的人吧。

  腦子越來越輕,她打了個寒戰,提醒自己不能睡著。為了給自己打氣,她開始唱歌,她唱:“山清水秀太陽高,好呀嘛好風飄,以免打擾到我們的時光,因為註定那麼少……”

  她好像唱岔了。

  嘆了口氣,她喃喃的念歌詞:“以免打擾到。我們的時光,時光……”

  不,她不能死,她還有好多好多話,沒對他說。

  這麼想著的時候,手指已經在地上四處摸索,有血有泥,有血混著泥,最終,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摸到了手機,原來離她那麼近。

  手機打開了,電池量不足,信號微弱。

  不能等了。她馬上撥通他的電話。這個嚴肅的傢伙,沒設彩鈴,單調的嘟聲,一聲接一聲的為她的生命倒數,真是多管閒事。

  第十聲之後,電話接通了。

  他說:“餵。”

  “時……”

  “餵?”

  她的喉嚨被堵住,聲音像是一團被打碎的氣體。接著,她的手機仿若一瞬間被抽去了靈魂,滅了。

  她想他一定以為她又在無聊的惡作劇吧。

  沒有生命的手機,沉甸甸壓在她的掌心。她無力抬手去擦拭眼角的淚水。

  意識漸漸模糊。

  冰冷的地面變成了汪洋,她躺在漆黑的天空下,喃喃的祈禱,祈禱上帝給她魔法。

  給她魔法吧,讓那些再也壓不住的記憶變成螢火,照亮洞穴,飛出地面,躍過雲層,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個她深愛卻無法靠近的人。

  也許他會感應到什麼,驀然轉身。

  請幫我親親他的臉,告訴他,我愛你,此生,永遠。

  一。春

  她很小的時候做過一個夢,夢到自己穿著無袖的白色連衣裙,光腳走在一片荒原之上。

  風有些冷。頭頂是萬籟俱寂的星空,遠遠地追到曠野的邊際,似把大地割出一條沉黑的傷痕。

  那深重的黑暗中,一顆星星在地平線上閃著璀璨的光芒。

  她懼怕黑暗,但仍要一直往前走,去摘下那顆星。然而天際逐漸發亮,太陽如同巨大粉刷,擦去了黑暗也擦去了星光。

  光明終於來臨。

  天地之間,只剩下她兩手空空,站在金色盛開的晨光中哭泣。

  她叫常曉春,家在溯州寧江,一個很普通的南方小城,那裡有河流有田野有季風,自古以來就住著很多人。

  南方的春天永遠盛裝出席,毫不敷衍。爸爸總是說,因為曉春笑了,春天才來了。

  她很崇拜的爸爸是名牌大學的高材生,做知青時認識了媽媽並結了婚。返城後,回到家鄉成了一家企業的工程師。

  媽媽是山里村莊長大的姑娘,她經常唱:“山清水秀太陽高,好呀嘛好風飄……”這兩句為常曉春構築了那個遙遠山村的最美麗的幻想。

  山裡的姑娘單純而倔強。可是,就算玫瑰有一天也會變成蚊子血或者飯粘子,久而久之,媽媽的單純在爸爸眼中變成了愚蠢,倔強變成了乖張。也許這就是爸爸最終選擇離開媽媽的原因。

  在她7歲生日那天,爸爸出去給她買蛋糕,就再也沒回來。媽媽說爸爸跟別的女人走了。她問媽媽,爸爸為什麼要跟別的女人走。媽媽說,因為他不要我們了。她死活不信,哭到快斷氣。可是無論她信不信,從那之後爸爸就杳無音信了。

  媽媽沒文化也沒工作,家裡的一切開銷全由爸爸負責。爸爸走了以後,她們母女的生活頓時艱難。小小年紀,她已經明白了生活的不易。為了減輕媽媽的負擔,她經常放學後到親戚家的飯店洗盤子,或者幫鄰居小賣部的爺爺送貨,力量雖小,總有點收穫。

  小時候的日子過的還算平靜,最驚心動魄的不過是如何躲開飯店後面的大狗,以及,媽媽忽然生氣後的拳打腳踢。

  媽媽脾氣很暴躁,一不合心意就開打。以前有爸爸護著,爸爸走了以後,常曉春只能學習當一隻待宰的小雞在家裡撲騰來撲騰去,雞毛漫天飛舞。

  大概很多人年幼的時候都是這樣,很容易忘卻父母給自己帶來的傷害。昨天哭著喊著說再也不要媽媽了,隔天醒來又笑嘻嘻地問媽媽吃什麼早飯。最終,就這麼稀里糊塗地長大了。

  媽媽發起脾氣來,下手很重,這時只有兩個方法能夠救她:

  第一個方法是祈禱溫柔的姑姑能從天而降把她救走。不過姑姑幾年前考上了離家很遠的大學,為了付學費,寒暑假都要留在學校打工。期盼姑姑突然回來,那是奢望。

  第二個方法就很容易做到了。只要舔一口手心,然後攥緊拳頭念咒語:不疼不疼,我不疼。這個方法開始效果並不好。但是認識時光之後,念著咒語的同時,腦海里會自動浮現時光的笑容,她驚奇地發現咒語的威力好像升級了,她真不是很疼了。

  那時在她心裡,時光簡直就是天使。她特後悔沒有早點認識他。

  早在一年級她就聽過時光的名字。

  他是她同年級不同班的同學,不僅成績優異,還有一張讓人忍不住想多看兩眼的漂亮的臉,衣著永遠整潔帶著香氣。因為爸爸是畫家所以從小就很會畫畫。也是受爸爸家族的影響,他信奉基督。城裡小教堂辦公室的牆上,有他朗誦聖詩的照片。

  這一切讓他不管到哪兒,都像胸前的純銀十字架一樣靜靜地散發著光芒。

  她第一次見他,是他在慶六一晚會上彈鋼琴。那時他8歲,穿著小西裝,戴著小領結,嘴唇塗得紅紅的,聰明又可愛。

  她很羨慕他,但很快就忘了他。

  媽媽出去工作以後,跟社會上的朋友,每天只顧和朋友玩。吃飯洗衣服打掃房間,很多生活上的小事都要她自己解決。對像她這麼忙碌的小孩來說,學校里那些耀眼的同學,就是她每天經過的商店櫥窗里掛的風鈴。偶爾聽到幾聲響,但從不駐足觀望。

  這樣過了三年五年,六年級的一天,她撞上了她的風鈴。

  那天她穿著難得的新衣服上學。是一件很普通的粉紅圓領毛衣。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穿著它。一個月之後,身上還是同一件。

  她的書桌被人寫上“拉它鬼”。醜醜的錯別字,猜也猜到是那幾個討厭的男生乾的。她已經不止一次被他們惡作劇。那些男生都是老師的關係戶,沒人敢惹,她自然也不敢,只能選擇忍耐。不管怎麼樣,在學校受欺負也比呆在家裡開心。

  忍耐了一個星期,一天放學,她回去拿忘記的課本,見那幾個男生用小刀在她課本上刻字。看到她來,不僅不逃走,還幸災樂禍地等著看她反應。她忍無可忍,咬了其中一個人的手臂。

  心裡知道闖禍了,咬完就跑。

  追逐女同學是男生們的一大樂子。他們當然不肯放過她。

  放學後的走廊,零星走著幾個低年級的學生。

  她蒙著頭喊:“走開!”

  小孩子們像看到怪獸,尖叫著地閃到牆邊。

  偏偏還是有個倒霉鬼被她撞倒。她自己也飛了出去。

  那個倒霉鬼就是時光。

  男生們追上來,氣喘吁吁地揪住她。

  有個電視劇看多了的小孩提議:“把她押回去,關在教室里審問。”

  她抵抗不過,急出了眼淚。

  關鍵時刻,時光出手幫她解圍。他說某某某,你再欺負同學,我就給你姑媽打電話了。邊說著,邊一一掃視其他人。

  時光幾乎認識全年級組的老師,很得他們信任。他對老師說一句,頂別人說十句。就算是老師的關係戶也不敢得罪他。

  男生們權衡完利弊,識相地收了手。

  時光把她扶起來,問她有沒有事。

  她有點兒受寵若驚,連說謝謝,又指指他的臉頰:“你成小花貓了。”

  時光用手背擦了擦,擦下很多灰。白皙的皮膚上留下粉紅的印子。

  “把你撞疼了吧。”她為自己的不小心內疚不已。

  時光說:“沒事兒,這點疼算什麼,我看你才摔的不輕呢。要不明天換件衣服來上學吧,他們就不會欺負你了。”

  她知道自己成了全校的笑柄。可是面前這個男孩子語氣溫和滿臉善意,一點也沒有嘲笑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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