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冤假錯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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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帶回來的案宗唐十九也看了,田某親口招供殺人事實,表明因為當日圍牆之事自己一直懷恨在心,一直伺機想要給龍某一個教訓。

  開春之後,偶有一日,他看到龍某出門,正想找個偏僻地方,蒙面把龍某打一頓,於是偷偷的和兒子跟了上去。

  後來發現,龍某去了穀倉看今年春播的稻苗,當時的龍某隨身攜帶的水壺,就放在穀倉外面,而穀倉門口,放著一包毒老鼠的毒藥。

  他腦袋一熱,就讓兒子放風,自己上前偷偷將鼠藥放進了水壺之中。

  之後龍某從穀倉出來,喝了幾口水後,就去了王某家討租,毒藥發作的時候,正是討租的時候,龍某死在了王家,茂縣縣令張寶判了王某謀殺罪,論了斬監候。

  等到王家人來京城伸冤,獨孤皓月前往查案後,將田某父子捉拿歸案,還了王某清白。

  案子就是這樣,清清楚楚。

  然而,唐十九現在眼前看到的一切,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龍某田某為了圍牆互相記恨是真,龍某對王某逼債羞辱也是真。

  可這人,既不是田某殺的,也不是王某殺的。

  真正的兇手,竟然是茂縣縣令張寶的親戚張某。

  吏部主司的彈劾奏摺上,說的獨孤皓月收受賄賂,收的就是這當地小霸主張某的賄賂。

  案子,依舊很簡單,張某和龍某兒子是酒肉朋友,到龍家玩耍時候看上了龍家十四歲的姑娘。

  仗著自己有個縣令親戚,家裡又是地方一霸,便意欲強娶龍小姐。

  龍某護女心切,多次拒絕了張某並且給了張某不少難堪。

  張某一心想要得到龍小姐,對這阻礙自己婚事的老頭很是看不順眼,以為龍某一死,龍某兒子當家,平素里兩人的關係,龍某的兒子一定會把妹妹嫁給自己。

  於是尾隨龍某到了糧倉,本來是想要用谷袋悶死龍某,結果發現了水壺和老鼠藥,正巧取便,毒殺了龍某。

  從茂縣帶回來的資料來看,獨孤皓月根本是查到了兇手張某,結果張家為保兒子,賣掉祖宅,通過張縣令賄賂了獨孤皓月,生生官官勾結,將原本無罪的田某當成了替罪羊,屈打成招,替張某送了命。

  唐十九手裡,清清楚楚的有張家為了怕獨孤皓月拿了錢反悔,特地讓獨孤皓月簽收銀兩的字據手印。

  除此之外,還有縣令張寶的供詞,以及張某的認罪證詞。

  唐十九並不懷疑這些供詞證詞是假的,相反,她很是確定,這案子獨孤皓月絕對是辦錯了。

  與其說,她相信案子辦錯的原因,是懷疑獨孤皓月的辦事能力或者懷疑獨孤皓月真的收受了賄賂。

  不如說,她確定,有人要搞獨孤皓月。

  沒有任何確鑿證據,可她就是篤信,獨孤皓月說他沒有,那就是沒有。

  作為獨孤皓月的頭兒,她願意絕對的相信自己獨孤皓月的人品。

  這事情,暫時還不能讓獨孤皓月知道,唐十九想先從這吏部主司下手,看看這人和獨孤皓月之間,可有什麼過節。

  回想那日,獨孤皓月的態度似乎表明,這吏部主司背後,還有人。

  唐十九和這朝堂之人並不熟悉,不過也不代表,沒有可以打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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