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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頤到底長什麼樣?”這是第一次段執一在他們聊天的時候談起一個女孩子,一點好奇沒有是不可能的,畢竟一直把他的分數咬得那麼緊,而且能夠把數學學得那麼好的女生想必不是苦讀刷出來的。

  “這怎麼好描述呢,她看上去沒有王倩倩她們那些愛打扮的女生那麼扎眼,多數情況都不太愛笑,隨時看起來都是很嚴肅的樣子。說話也很少。反正我們現在這麼跟你說了,你記住就行,到時候人群里一眼掃過去就知道誰是她了。”

  說了跟沒說一樣。段執一翻了個身,說了半天他只記住,她不愛笑。

  第二天,老沙讓他去化學辦公室把班上的化學答題卡從整個年級的答題卡里分出來。段執一雖然想繼續把手裡的卷子做完,但既然老沙開口了,還不是只能照辦。

  剛整理了一半,老沙突然被系主任叫走,出門前囑咐段執一:“我叫了阮頤待會兒來講卷子,你跟她說讓她在這裡等等我,我馬上回來。”

  段執一點頭答應,等老沙出門之後才突然反應過來,他根本就不知道誰是阮頤呀。這個時候來來往往進出拿卷子的人這麼多,讓他靠猜的嗎?

  他繼續蹲下分卷子,偶爾注意著點背後有沒有一個看起來比較像阮頤的女生出沒。辦公室里一直沒人來,直到來來往往的人都走了,他覺得有些安靜,背後一陣風吹過,他轉頭,一個穿著深藍色棉服的女生正躊躇著站在門口,她的手已經舉到半空中了,正準備敲門,就對上段執一探尋的眼神。

  她的眼睛真的很特別,深黑的眼眸像穿越叢林的麋鹿的眼睛,打量著整個辦公室。她的臉上沒什麼表情,甚至看起來有些冷漠,卻讓人感覺溫柔地不像話。

  他覺得,她像表妹家裡那隻沙發上的毛茸茸的瞪著大眼睛的兔子。

  那一刻,他突然想要對她微笑,站起身輕聲問:“阮頤是嗎?”

  “嗯。”那人看著他,臉上一絲笑意也沒有,而他卻把笑容放得更大。

  “吳老師開會去了,他說如果你來了他還沒到的話,讓你在這裡等他一會兒。”

  “好的。”她點點頭,走進來,再無話。

  這是凌弋不知道第多少次收到紙條了,段執一剛走進教室,就看到同桌的桌上已經放了一張疊得整整齊齊的紙條,而同桌已經在讀英文了。

  他坐下,攤開書,又順手拿起那張小紙條,展開。一切好像都看起來很自然的樣子,然而他的心裡其實是有些心虛的,畢竟這樣看來,這個女生是喜歡他同桌的,他這樣窺探別人的心事,似乎不太好。

  然而,他還是想知道。段執一一直覺得這個女生的字寫得很好看,整張紙條看起來雖然語氣散漫,但邏輯很清楚,一些是非,從她的筆下留下印記,總讓人覺得這不值一提。

  好吧,他可能得承認,他想要了解她不單單是因為她的字寫得好看。他就是很喜歡她的那種感覺。

  這天,她給同桌分享了兩首小提琴曲,都是名家的,段執一也拉過。

  他看得很快,一眼掃過就記住了內容,然後又是不經意地樣子,把紙條疊好,放回了同桌的書桌上。

  當天晚上,同桌和室友先走了,他留下來,整理之前老師發下來的複習提綱。忽然他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同桌的筆袋口,拉鏈拉得松松垮垮,那張紙條就放在最顯眼的位置。

  他們回寢室已經是十點,還要搶著洗漱,根本就沒有時間再去寫多餘的作業和複習題,所以向來是沒有人帶作業回去的。

  那一刻,段執一也不知是出於怎樣的念頭,他環顧四周,教室里只余他一人。於是,他伸手把紙條拿過來,握在手心裡了一會兒,確定沒有人看見,再把它夾在了一個本子裡。

  那個本子裡,什麼也沒有。

  準確地說,那是一個在別人眼裡看來,完全沒有價值的本子。上面寫得都是些無厘頭的話,比如,我聽了周杰倫的新歌。比如,我想去聽愛樂的音樂會。比如,我不喜歡我們的英語老師。這些東西,和段執一的筆記相比,簡直是廢紙。

  然而這才是段執一證明他自己記憶力的證據。段執一的記憶里不太好,那些需要他死記硬背的東西,就算是語文老師拿著藤條站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能把語文書第五頁的滕王閣序背下來。然而那個本子裡的話,卻是他一瞥而過的所有內容。

  他很好奇同桌都把那些紙條放在了哪裡,但他知道,這是他萬萬不能問的,男人嘛,再大方也不至於所有事都能共享的。

  但他其實想說,如果你不需要那些紙條的話,我想要把它們留著。

  高二上,段執一他們學校搞藝術節,他被陳老師要求去給晚會活動拍照。他原本想早點溜了去打籃球,反正沒他們班節目。沒想到還是被臨時抓鬮給抓去了。

  他盤腿坐在第一排,偶爾有人走過來和他打招呼,他微笑著舉一舉手,然後又垂下繼續擺弄相機。他也不願意和人打招呼,乾脆就蔫著腦袋翻照片算了。

  第一個節目是二班的,舞台上原本黑暗的光突然亮起來,段執一連忙把相機舉起。畢竟是第一個節目,肯定是比較重要的。排頭有一個女孩最先跑到舞台中央,雙手舉起,後面的隊伍也緊跟著上了,段執一就在那一刻把快門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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