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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爹明白皇上聖旨後的擔憂,所幸的是那時邊疆的確安泰,他也不忍心自己的女兒在邊疆混跡一輩子,也想給女兒更好的選擇,便拖家帶口的奉旨遷回了京城。

  回京,按照道理就該交兵符,好好地順了皇上的意思,去好生歇歇;可是戎馬一生的人,心有國之社稷的人,滿眼有的卻是大義她爹去和皇上見了幾次,談心幾次,試圖讓皇上明白,居安思危的道理,並表示有合適的人,他一定交出兵符,而皇上一面說著親兄弟不說那些,一面卻又猜疑。

  便宜爹的很多事情,她看得到,猜得到,也想得到,可就是不能說,因為她是一個還未及笄的丫頭,在大家的眼裡,她只是一個小姑娘,只是一個可以囂張跋扈,不知天高地遠的郡主而已。

  她未此沒少變著法子去哄爹娘開心,哪怕最後便宜娘拿著雞毛撣子抽到她身上,她也是歡樂的—倒不是她病態,而是她知道,王爺爹和王妃娘都活在巨大的壓力當中,她們需要一點途徑來緩壓,偏這裡是京城,一舉一動都被人看在眼裡,周圍有看不見的影子,她們能做些什麼呢?不只有教訓不聽話不成器的孩子唄?

  她由衷的希望這樣的舉動能讓皇上相信,她爹娘如此真性情的人,沒功夫也沒那閒心去奪您的江山。

  只是,皇上大約知道了她的頑皮,知道她的不省心,竟然送上了一份大禮:他老人家以關心侄女會人生地不熟為由,對大臣們表示了作為長輩的擔心,更表示了對她禮儀教化的擔憂,於是,她在京城的日子,便成了三,陪的日子陪吃,陪笑,陪作秀

  每天都有官家的千金小姐進王府來陪她,但其實是她陪這些小姐們,即便是自己屬於高高在上的那一方,但要時時刻刻注意禮儀,時時刻刻要顯出自己優雅高貴,更要終日裡和這些人一起打發這如困獸一樣的日子。

  什麼笑不露齒,言不可隨性,舉不可輕浮等等,縱然她好奇這一國之都會是何等繁華,但也在這樣的日子裡,只想回到邊疆去,過自己恣意放縱的人生,因為那裡,不會有這些叫人頭疼的東西,那裡有她熱愛的自由,更有她雄心壯志可以施展的天下。

  而就是那個時候,身為四品大員鴻臚寺少卿的羅憲羅大人,也把自己的女兒送來做了陪客中的一員,她的名字叫羅玉蘭。

  夜凰初見她的時候,就看到這女人眼中的精明,她本意是想離這些陪客有多遠就多遠,但無奈,要顧忌到便宜爹娘的立場,也要顧忌到這背後那些看不見的官員關係網,她選擇了和這個羅玉蘭做了人前的好姐妹,是的,只是人前,因為她的目的只有一個,用她做擋箭牌去推掉那些日復一日而來的群鶯。

  她王府再是國家管吃住也是有限額的,何況成日裡來一群陪客晃悠,可不是光陪就能完的,她是郡主,她要給這些人打賞,她甚至還應該為王爺爹著想,分著輕重的去打賞。

  可是,她要真這麼做了,不就成了「有心」人,那皇上不是會更加坐臥不安了嘛加之,她這個人固然不心疼錢,但偏偏對寶貝介意非常,看著便宜爹一次次把好東西拿來叫她賞人,她便乾脆從中做了手腳—扣下所有寶物,只給賞錢同時,她刻意的和羅玉蘭接近,總留下她陪著自己在王府里發呆,閒聊等等,玩鬧時,也總和她一人言語,這日子長了,果然那些千金小姐們,明白這裡是撈不到好處的,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她和羅玉蘭是好姐妹,玩也只想和羅玉蘭玩,便各自開始減少「出勤」。

  所以很快的,那些陪客們就嘩嘩的少了大半,最後也只剩下幾個和羅玉蘭身家差不多的官家小姐,陪在她這個郡主的身邊。

  日子轉眼過,她便是十四,婚事也既定下來,便宜爹娘尊重了她的意見,應了和梁國公家付世子的婚約。於是羅玉蘭和她的對話里,便多了一個人,付世子。她總會把打聽到有關付世子的消息搬來和郡主分享,而夜凰為了表現出適合自己的狀態,也只能長做花痴狀的和她說起付世子,甚至還要隔三差五的害羞一下,讓人相信,她就是一個單純無比的小丫頭。

  可是全家上下如此小心翼翼的生存,依舊改變不了命運,年關才過,皇上不知從哪裡得了一封書信,內里竟是武王爺與人倒苦水,嘆君主不作為的親筆諫言直言於皇,即便逆耳終算諫言,就算皇上大怒,也不過關你兩日,不能就此不放,哪怕日後從別的把柄上報仇,也不能以此來收拾你,否則就是不納言的君王,只會被寫進史書里,貽笑大方。

  可是這封信不是寫給皇上的,是寫給別人的,至於是寫給誰卻無人知曉,因為皇上說,他是從王府的一個家丁身上截獲的,而這個家丁當即咬舌自盡死了,這信給誰,就成了無頭案,卻也因此搞的滿朝官員是人人自危,沒一個敢為武王爺說話,生怕就此被牽連進去,被誤認為是那個接信的人。

  因為,私言污王,可視為逆

  在皇上震怒下,武王爺梗著脖子被架走了,他高喊著冤枉在天牢里鬧騰了半天,終於被皇上宣召押解上殿。

  據後來梁國公描述給她知,那天皇上震怒,而王爺也很憤怒,因為他說他絕對沒寫過這種信可是當皇上把那封信丟給他後,他卻啞口無言,最後看著那封信,吐了一口血。

  皇上無視王爺吐血,只問他要一個解釋,王爺怔若痴呆不知言語,皇上更加震怒,問朝臣們要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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