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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襄見霍去病瞅著韓嫣露出了一嘴的白牙,連忙拖著霍去病的戰馬去了左邊,離韓嫣遠遠地。

  李敢笑道:「那樣的傢伙某家一隻手就能捏死!」

  曹襄怒道:「你知道什麼呀,這傢伙是韓王信(並非軍神韓信)的孫子,祖上韓王信也算是一員悍將,只是投靠了匈奴人才被人看不起。想想啊,我們要是跟匈奴有染,下場是個什麼兄弟們心中有數,這傢伙有一個叛賊祖宗,居然混的風生水起的,沒點本事可不成。」

  霍去病瞅著韓嫣握著一柄粗大的大戟如同拿著一根燈芯草一般耍來耍去的,就對李敢道:「阿敢,你一隻手捏不死他。」

  雲琅大笑道:「其實韓嫣跋扈關我們兄弟屁事啊,他又沒有傷害到我們,我們跟他也沒有交情。我們兄弟今天就好好地享受狩獵的樂趣吧,別想別的。我今天可是準備好了各種調料,爐子也帶來了,就等著吃一頓美味呢。去病,阿敢,熊掌,豬裡脊跟排骨,就交給你們了,我跟阿襄去弄黃羊,麋鹿,如果有野雞也一併弄來。」

  曹襄吞咽一口口水道:「難得阿琅有心情給大傢伙弄蜜汁熊掌吃,一定要弄來一頭熊啊,最好是兩頭,後掌不好吃!」

  第一零八章 不一樣的大狩獵

  吃,在大漢朝屬於頭等大事。

  上到君王,下到黎民,莫不如此。

  雲琅來到大漢朝之後,帶來的一個最明顯地變化就是飲食上的變化。

  至少,在勛貴中間,已經沒有多少人喜歡肉糜一類的食物了,古人之所以喜歡肉糜,菜糜的最大原因是他們只有不多的三種烹調方式,也就是著名的——蒸,煮,烤。

  再加上孝道的原因,在食物的製作的方式上,首先要滿足老人。

  而大漢朝惡劣的衛生條件,讓很多人在四十歲的時候就沒了很多牙齒。

  沒牙的人能吃什麼?

  自然只能喝粥吃肉糜,吃菜糜,吃各種糊狀物。

  話語權在老人,因此,老人說糊狀物好吃,於是所有人都只能跟著他吃糊糊。

  雲琅製作的菜餚自然很適合年輕人,不論是豬蹄子,還是雞爪子,還是豬脆骨,都是曹襄,霍去病,李敢一群人的最愛,用這些滷味下酒,堪稱一絕。

  「我家的年根飯食,總共有四十八道大菜,又有各種小菜做點綴,能讓你一連吃半年,天天都有新花樣。就這還不算各種蜜餞果子,糕點冰點,現如今,我家手藝最高的廚娘,去了長門宮給貴人整治宴席,受到的禮遇我們兄弟都享受不到。」

  曹襄羨慕的道:「我送到你家的廚娘,還有多長時間可以出師?」

  雲琅大笑道:「我家廚娘說,再練上兩年,就能勉強給你做點家常飯食了。」

  霍去病搖搖頭道:「我家就不送廚娘了,離得近,想吃就去阿琅家,住在山居裡面,也清淨。」

  李敢趕緊道:「去的時候喊上我,一起,一起。」

  雲琅四人獨占了一個不高的小山包,四人立馬山包上,談論的極為愉快。

  劉徹指著遠處的雲琅他們問隋越:「去病兒他們?」

  隋越手搭涼棚看了一下回稟道:「正是冠軍侯,平陽侯,永安侯跟武都侯。」

  「他們身邊怎麼沒有隨扈?」

  隋越笑道:「陛下,都是我大漢的少年英傑,這個時候用隨扈會招人笑話。」

  劉徹笑道:「都是上過戰場的,應該分得清輕重,既然敢不帶隨扈,應該是有把握的,且讓朕看看二三子武勇。不過,嫣兒為何也沒有隨扈?」

  隋越啟奏道:「韓嫣擅長彈弓,說是為陛下安排了一場大戲,一定要親自送上。」

  劉徹捋著鬍鬚笑道:「有心了。」

  「鹿肉碳烤之後佐以酸甜醬最好吃,不過,只能取鹿肉中最肥美的部分,用它本身的油脂將肉煎熟,一定要趁熱吃,用生捲心菜包裹住一口下去,你會愛死這兩樣美味的。」

  霍去病咕咚一聲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後就煩躁的瞅瞅狩獵台,他覺得皇帝很是磨蹭,不利爽!

  成功的將霍去病的注意力從韓嫣的脖子上轉移開,雲琅,曹襄都很高興。

  李敢摩拳擦掌的準備隨時出擊,去弄一頭最大的狗熊,雲琅出手,曹襄下嘴的東西絕對是人間美味。

  號角聲終於響起來了,終南山裡面的頓時響起了沉重的鼓聲,同時還夾雜著武士大聲吆喝的聲音。

  寂靜的山包上留在秦陵過冬的鳥雀轟然飛起,倉惶的向秦嶺深處逃遁。

  鳥雀有翅膀,自然可以逃走,只可憐了野獸,在圍山武士的驚擾下,選擇了一條沒有人阻攔的道路狂奔而下。

  這一次圍獵的範圍很大,僅僅是幫助皇帝驅趕野獸的武士,估計就不下三千。

  霍去病立馬山包上,瞅著當先飛出來的幾隻野雞,羽箭才搭上長弓,就聽一聲弓鳴,亂飛的三隻野雞就被彈子給打了下來。

  霍去病憤怒的看過去,只見韓嫣剛剛收起彈弓,笑吟吟的朝他拱手示意呢。

  曹襄冷笑道:「用金彈子打野雞,也只有你能幹的出來。」

  韓嫣道:「專心享受狩獵的樂趣就好,何須多說?」

  話說完,就策動戰馬迎著滾滾的獸潮就沖了上去。

  雲琅用弓箭比劃了一下韓嫣的後背,發現,在這個距離他都能把韓嫣射個透心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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