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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琅陪著蘇稚在傷兵營里轉悠了三天,也忙著治療了三天,三天之後,雲琅就發現自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明明他的醫術似乎比蘇稚要好一點,那些傷兵們寧願等蘇稚給他們治療,也不願意讓閒的無聊的雲琅動手。

  最要命的是,這群混蛋們似乎對蘇稚產生了強烈的保護欲望,雲琅僅僅是隨便評價了一下蘇稚粗糙的縫合手法,那個被縫合的傢伙居然惡狠狠地看著雲琅,覺得他非常的礙事!

  軍營中不能出現女人……這在以前是一個鐵律,可是蘇稚從頭到腳都是一個女人,這些最迷信的傷兵們卻選擇了視而不見,沒有一個人跑去上官那裡報告說軍營里多了一個女人。

  不過,估計也沒人敢……因為那個多事的傢伙會被所有傷兵們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燻肉的過程經歷了十天,白登山高溫乾燥的空氣迅速的將所有鮮肉變成了燻肉。

  骯髒不堪的軍營重新變得整潔,霍去病的脾氣似乎也徹底變好,不再給雲琅臉色看了。

  有樣學樣,當謝長川發現騎都尉奇妙的把鮮肉變成了燻肉,而且味道變得更加鮮美之後,白登山上其餘的軍伍,也開始依法施為。

  大漢其實是有臘肉的,不過呢,製作臘肉需要大量的鹽,這就很麻煩了,軍中不可能有那麼多的鹽供雲琅禍害。

  相比臘肉,燻肉用的鹽就要少一點,經過柴火熏制之後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煙燻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燻肉炒野蔥之後,就重新愛上了馬肉,至於曹襄跟李敢,他們一致認為應該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燻肉帶回去。

  趙破奴在吃到燻肉之後,就向霍去病建議,他當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時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換物資的秘密據點,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壯的時候,也是那些異族人交易的高峰時期,既然騎都尉現在沒有什麼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撈一把!

  趙破奴是一本正經的提出這個建議的。

  這讓從沒有搶劫過別人的霍去病,雲琅,曹襄,李敢很難接受,只有謝寧明確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時候該不會是馬賊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詞造句,小心的問道。

  趙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嘍。」

  「這麼說,你真的幹過馬賊?」曹襄興奮地問道,他在長安只聽那些異族商賈說馬賊強悍,現在終於見到一個活著的馬賊了。

  「幹過,加入了一個叫做龍捲風的馬賊群,幹了兩年,這兩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後來,龍捲風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騎兵,被人家連老窩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為聰明,眼見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裡,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腦袋了。

  說實話,當兵呢,是因為遇到我義父,要不然我最大的願望是組建一支馬賊,只要小心謹慎,別遇上大漢軍隊跟匈奴騎兵,搶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長安做一個大富翁。

  將軍,說真的,當馬賊正是太來錢了,別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爛,人也髒,可是,他們真的很有錢。

  這些年,大漢與匈奴打仗,顧不上那些小野蠻人,沒空跟他們收人頭稅,他們已經積攢了很多的牛羊,皮貨,每個人都吃的嘴角流油,養了那麼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頭領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開了十幾天的大集會,只要過去的人,都能在那裡白吃白喝十幾天,女人隨便睡!」

  就在霍去病,雲琅半信半疑的時候,謝寧輕輕地咳嗽一聲,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搶過兩次,我父親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軍作戰……就給了我兩百個親兵,由老親兵首領帶著去了兩次……嗯,收穫不錯,頂我母親在家裡種五年的地!」

  霍去病這人對錢財沒什麼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飯吃,他就沒有過多的要求。

  至於曹襄,他母親就是大漢國最恐怖的搶劫犯,對錢財也沒有太多的欲望。

  雲琅確認錢財是通過生產經營出來的,賺錢對他來說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經超越了金錢,更看重金錢帶來的效應。

  李敢就不一樣了,他從家裡分出來,本身就是一個窮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個好大的莊子,現在連農具都湊不齊,想錢想的眼睛都綠了。

  聽了趙破奴跟謝寧的話,立刻瞪著一雙牛眼道:「你們要是覺得不好意思去幹這事,交給我跟破奴,就帶本部人馬出去,一定讓全軍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長安!」

  第四十九章 生吞活剝表心聲

  軍隊就是一個巨大的暴力機構,他唯一的功能就是鎮壓,不管對內還是對外。

  氐人,羌人這兩個保守奴役的族群,因為兩個巨大的族群在相互作戰,沒有功夫去壓榨他們,從而變得富裕起來了,這在強者眼中,本身就是一種罪過。

  沒有那個族群願意在兩個強大的族群中間突然又冒出一個新的強大種族,這對原本強大的種族是非常不利的。

  於是,削弱氐人,羌人,讓他們不能變的強大,就變成了一種政治上的正確。

  匈奴人在這樣做,同樣的,大漢也會這樣做,因為這是他們兩個種族唯一的共同利益。

  白登山以西就是肥沃的河套平原,洶湧的大河到了這裡變得緩和,滋養著這裡大片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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