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湯藥是甄十娘吃的,驢皮黃酒等是熬製阿膠用的。

  自從被打發到這兒,甄十娘便沒得過沈家的一分例銀,兩年前,她典當了最後一件嫁妝,生活就開始捉襟見肘,不說她長年吃藥,單說這五六口人吃飯都成問題,眼見沈家老宅的那兩畝荷塘不夠餬口,甄十娘就想起了前世的行業,好在她因自己需要,偶而也熬些阿膠自用,於是,就熬了一鍋阿膠拿到鎮上去試賣。

  可想而知,她一個女人家,又名不見經傳,誰信她會熬阿膠?

  一開始各大藥堂都不肯替她賣,湊巧有一天,她正在瑞祥藥鋪哀求大掌柜李齊幫她賣阿膠,碰上坐診大夫馮喜誤把一例外感傷寒診成了熱證被病人找上門來。

  當時馮喜診得病人目赤,口燥,脈數,都是熱證典型表象,他也沒多想就開了承氣湯,誰知病人服藥後病情突然加重,奄奄一息地被家屬抬著找上門來,藥堂門口人越圍越多,眼見就要砸了牌子,最後還是甄十娘瞧出了病因:

  雖說數脈是熱證,遲脈是寒證,但這並不絕對,偶爾也有脈病相反的時候,那個患者就是典型的陰盛隔陽於外,通俗一點說就是他體內陰氣太盛,把虛弱的陽氣都給擠到外表來了,看上去才會面赤、口燥,一副大熱之像,實際卻是大寒之證,她當即果斷地用了乾薑附子等大熱之藥。

  果然,病人發了一身透汗,幾天功夫就好利索了。

  替瑞祥藥鋪解了圍,掌柜李齊感激之下,才同意讓她把阿膠放在祥瑞藥鋪里,他幫著賣個試試。

  剛開始熬一鍋阿膠要賣上幾個月,好在李齊也信了她的醫術,偶爾遇到馮喜有事兒或有解決不了的疑難雜症,都會找她去幫忙,賺些銀子維持生活。

  誰知,一來二去,她竟也小有名氣了,現在一鍋阿膠用不上半個月就賣光了,就像這一鍋,她記得好像才送去五六天,因要採收蓮藕了,需要雇短工用銀子,她一早才讓喜鵲去祥瑞藥鋪找李齊看看能不能先給結些銀子回來。

  不想,竟都賣光了!

  “……看來這梧桐鎮上都認同了我的阿膠啊。”接過銀子,甄十娘心情極好。

  踢開這第一腳,總有一天,她會有一個自己的小藥堂。

  “豈止是認同了,聽李大哥說,小姐的這批阿膠是被哄搶的。”喜鵲嘻嘻地笑,“李大哥還一個勁兒說,奴婢再不去,他都要親自過來看您呢,想和您商量一下能不能再多熬些阿膠?”

  甄十娘就嘆了口氣,“……有銀子誰不想賺,只我這副身子骨哪盯得住?”一個月出二鍋她已經有些吃不消了,哪能再貪心。

  喜鵲神色瞬間黯了下去。

  她也沒想到,這以後,她家小姐的身子會糟蹋成這樣。

  “……攢了十七兩八了。”甄十娘從磨的發白的四屜櫃低下抱出一個小罈子,把裡面的銀角子倒出來數了數,連同喜鵲剛拿回來的一起又放了回去,“今年蓮藕長勢好,怎麼也能收個三四千斤……終於能過個好年了!”她笑看著喜鵲,“待賣了蓮藕,今年給大家一人添套新衣服。”

  想一想,她們這些人也有二三年沒穿過新衣了。

  喜鵲心裡卻是一酸,從小到大,她家小姐哪受過這種苦?以前甚至連她這個貼身大丫鬟都不把這區區十七兩銀子放在眼裡,現在卻要一文一文地算計!

  “太好了,太好了!”沒注意喜鵲神色不對,聽說有新衣服穿,秋jú首先跳起來,“奴婢就要二丫穿的那種玫瑰紅!”

  二丫是前趟胡同於良家的二閨女,這些日子就穿了件簇新的玫瑰紅交領棉布衫,是她大姐成親時做的,秋jú看著直流口水。

  “好,好……”甄十娘微微地笑,“到時候讓你自己去挑。”

  “就說小姐是這世上最好的人了!”秋jú眼睛有些發熱,想起什麼,突然回過頭,“對了,喜鵲姑姑,鎮上羅鍋喧天地是怎麼回事?”

  一上午就聽得外面鑼鼓喧天,不是要照看簡武簡文,她早跑出去瞧熱鬧了。

  “噢……”喜鵲噢了一聲,目光落在漏壺上,驚呼道,“天,光顧說話,都晌午了。”抬頭吩咐秋jú,“你先去把那幾張驢皮浸上,我這就收拾收拾做午飯。”

  “哎……”早忘了剛剛的問話,秋jú應了一聲,歡快地走了出去。

  喜鵲又看向甄十娘,“奴婢買了半斤豬肉,今兒中午就做粉蒸肉吧,小姐上次做的真好吃,文哥武哥都沒吃夠。”

  “說吧,怎麼回事?”

  甄十娘在椅子上坐下,淡淡地看著喜鵲。

  第四章 榮歸

  “這……”喜鵲使勁絞著手指,“是……是大爺又打了勝仗,得勝還朝路過這裡,聽說……”她偷眼覷著甄十娘神色,“他明日午時要在午門前獻俘,萬歲會親自迎接。”

  喜鵲沒說的是,都知道她們早年就被遺棄在外,眼見沈鐘磬權勢蒸蒸日上,朝中那些達官貴人,公卿世家都爭著搶著想把嫡親女兒嫁給他做繼室呢。

  武狀元出身,沈鐘磬文武雙全,五年來他平倭寇,討南夷,又剛剛收服了南越,早已從六品的校尉晉為二品的輔國大將軍。

  雖然自那次自縊後,甄十娘就像換了個人,忘了許多事情,可是,她畢竟是被沈鐘磬遺棄的嫡妻,無論她表現的多麼淡定,喜鵲都不認為她真會放下沈鐘磬,一直不敢在她面前提沈鐘磬的事情,尤其他現在春風得意,喜鵲更不敢在甄十娘面談起他,甚至連親近如秋jú都不知道文哥武哥的親爹竟然是當朝的輔國大將軍。

  也因此,一直以來,甄十娘都不知道她被遺棄在這兔子不拉屎的閉塞的小鎮上大部分原因是她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太跋扈,令沈鐘磬傷透了心。

  當然了,曾經的她就是再跋扈,再蠻橫,喜鵲也不敢直說,所以,在現在的甄十娘眼裡,她之所以落得今天,都是沈鐘磬那廝喜新厭舊,那日隔著珠簾,雖然沒看見沈鐘磬的樣貌,可他那一身大紅的喜服甄十娘卻是瞧的清清楚楚。

  她還健在,這廝就另娶,不是喜新厭舊是什麼?

  別說只是個輔國大將軍,就算是皇帝,這樣的渣男白送她,她也不稀罕,甄十娘好笑地搖搖頭。

  這喜鵲,真是多慮了!

  跟了她五年,竟一直看不透她這顆淡泊的心,她不求榮華富貴,這一生哪怕布衣荊釵,只要能找到一個一心一意待她的人,能一生一世一雙人,就好。

  來道古代,甄十娘才知道,古代並非後世人眼裡那樣,男人都是三妻四妾,就像這梧桐鎮上,大多人還都是一夫一妻,只有那些豪門大戶,才會妻妾成群,相信只要她不攀附富貴,就一定能找到一個願意和她白首偕老的人。

  只是,她幽幽嘆息一聲。

  這談何容易!

  沒有休書的棄婦,帶著一對拖油瓶,夫家是權勢蒸蒸日上的大將軍——這樣的他,怎會容她帶著他的孩子改嫁?

  “要不,小姐就把文哥武哥的事情告訴大爺吧,他們總是大爺的嫡長子……”不知甄十娘是為自己的未來擔憂,以為她不甘心沈鐘磬的榮歸,喜鵲就勸道,“聽說這幾年將軍府里除大姨娘生了個女兒,三姨娘的兒子出生三天就夭折了外,大爺再無所出,相信見到文哥武哥,大爺立馬就會把您接回去。”自古母以子貴,尤其公卿之家,最重的就是子嗣。

  喜鵲實在不明白,甄十娘為什麼不肯把有孩子的事情告訴沈鐘磬。

  以沈鐘磬寬容的個性,聽到甄十娘為生這兩個兒子險些喪命,就算曾經有再大的怨恨,他也會善待甄十娘,讓她們母子一輩子衣食無憂。

  “……我是打定主意不和他往來的,你最好打消這念頭!”甄十娘聲音嚴厲起來,“文哥武哥就是我一個人的,他們都跟我姓簡!以後對誰也不許提他們是沈家的骨肉,包括你男人!”

  甄十娘前世的名字叫簡憂,被遺棄在這兒後,為避免麻煩,她索性對外宣稱她們是租了沈家的祖宅,是個避居在此的寡婦,姓簡。

  兩個孩子也分別起名叫簡文、簡武。

  五年來,沈家人從沒來過,又加甄十娘身體不好,一向深居簡出,鎮上倒也沒人起疑。

  好久不見甄十娘這麼嚴厲了,喜鵲撲通跪了下去,“奴婢不敢了。”

  “你起來吧……”甄十娘嘆息一聲,“你是不知道,我寧願找一個知疼知熱的山野村夫,也強過和他過下半輩子。”

  “小姐……小姐是……”喜鵲瞠目結舌。

  她家小姐不是真的想改嫁吧?

  這太大逆不道了!

  也知以喜鵲從一而終的腦子,讓她接受這些一時半時是不可能的,甄十娘就站起來,“走吧,該做午飯了。”

  嘴唇動了又動,喜鵲還想問清楚,見甄十娘已走了出去,就搖搖頭,快步追了上去。

  除了文哥、武哥是男人,家裡就三女人,祖宅後面有兩畝荷塘和半畝菜地,平常日子地里的粗活都是喜鵲和秋jú打理,三個女人中屬甄十娘身子差,做飯的事情就歸她負責。

  好在甄十娘前世就喜歡美食,最愛看舌尖上的中國,做飯對她來說倒也不是什麼為難事,反而自娛其中,尤其每每用最普通的材料做出一桌可口的飯菜,把簡武簡文撐得小肚子圓溜溜的,甄十娘就有一種別樣的滿足。

  讓喜鵲去荷塘撈了條鯉魚清蒸了,又做了個粉蒸肉,煮了鍋蓮子粥,現成的野菜糰子熱一熱就好,配上兩碟小鹹菜,不過半個時辰,一桌香噴噴的飯便端了上來。

  趁她做飯功夫,喜鵲又帶秋jú和兩個小傢伙打了幾簍蓮蓬回來,“……小姐的手藝越來越好了。”看著桌上香噴噴的飯菜,秋jú口水先流了出來。

  “……肉!肉!”快一個月沒見肉了,聞到肉香,簡武簡文迫不及待地往炕上爬,“娘,娘,我要吃肉!粉蒸肉好吃!”

  “好,我們都吃肉。”被甄十娘彎腰攔住,“不過,文哥武哥要先把手洗乾淨了。”

  伸出兩隻泥糊糊的小手看了看,簡武簡文相互吐吐舌頭,轉身就向外跑,嘴裡不忘說道,“娘等著我!”武哥一頭撞到門口的秋jú身上,怔了下,隨即嚷道,“我去洗手,秋jú姐姐不許偷吃肉!”

  秋jú就咯咯地笑,“……姐姐領你去洗。”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