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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瑾笑道:「那時候陶芯和從樾差點兒沒把桌子掀了。」
陶芯哼哼:「誰讓他那個時候見色忘義,還不承認。」
「喂,陶芯,講道理,我那時候可沒對林稚音別有所圖,純粹是關心新同學。」從樾為自己辯駁道。
陶芯:「你看,他到現在都嘴硬不承認。」
從樾:「我說的是實話!」
眼看舊事又要重演,盧成宇和胡玉瑾忙和以前一樣從中調和。林稚音在一旁看著熟悉的情景,一時恍惚,覺得他們才剛認識,怎麼就要各奔東西了?
不僅她有這個感觸,其他人也覺時光飛逝。
一切恍如昨日,卻已是往日不可追。
陶芯忽然嚎啕大哭:「怎麼就畢業了呢?」
「我真的好不想和你們分開啊。」
「我們以後一定要常聯繫,不能走散了。」
「嗚嗚嗚。」
陶芯哭得走心,其他人被觸動,相視一眼,也跟著傷感了起來。
最後還是余揚過來,把哭得抽抽的陶芯帶走,沒了「領哭人」,這場小聚才沒以所有人抱頭痛哭收尾。
從樾和林稚音的航班是傍晚的,他們沒辦法多留,得提前去值機。
和胡玉瑾還有盧成宇分開後,從樾拉著林稚音的手上了機場大巴,坐在最後一排,一如他們曾經在平湖搭乘公交時那樣。
落座後,從樾見林稚音眼睛紅紅的,在心裡嘆了一口氣,嘀咕道:昨天好不容易哄好的,又被陶芯整emo了。
他拿出兜里的耳機,塞了一個到林稚音耳朵里,自己也塞一個:「這裡過去機場要20分鐘,聽聽歌。」
從樾點了下手機,打算用音樂轉移林稚音的注意力。
聽到耳機里熟悉的「let it be me」,一些不太遙遠的回憶被喚起,林稚音回過頭看向從樾,問:「你很喜歡這首歌嗎?」
音樂是隨機播放的,從樾回道:「還行。」
「還行?」林稚音說:「那次在公交車上你是開了單曲循環吧?我一路上聽的都是這首歌。」
從樾記起了這茬,頓時樂了:「我那時候想和你表白,就讓你聽這首歌,沒想到一連聽了好幾遍你都沒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麼這麼不開竅!」
從樾好意思說她不開竅?
林稚音據理力爭:「你就給我聽這個歌,我怎麼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讓我愛著你,歌詞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詞,這話又不是你親口和我說的,我哪裡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從樾的這句話和耳機里的音樂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彌補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莊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認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熱,更紅了。她微微一哽,說道:「從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裡。」
從樾立刻會意,心神一盪,忍不住湊過去親了下她的額頭。
窗外,落日熔金,霞光萬丈。
夕陽的餘暉斜照進車廂,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對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個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廣播提醒機場即將到站,請車上乘客做好準備。
新的起點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將開啟。
下了車,從樾拉著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樓奔去,一邊跑一邊回頭大聲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飛揚道:「林稚音,我們『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從樾的身後,和他一起奮力地向前奔跑,快樂地回應道:「好啊,從樾,我們『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戀人的眼睛裡,過一個永恆的春天。
完
作者有話說:
後記
寫完了。
敲完最後一個字,眼眶微微濕潤。
或許是終於寫完了的如釋重負,或許是遙遠的歌聲傳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許是不舍。
寫這個故事的過程中,感動了很多次,其實我寫作很怕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擔心不過是一場自我感動。事實證明,確實是這樣(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說,寫十分喜歡的故事就好,不要寫十二分喜歡的故事,因為越喜歡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會越重。如果太喜歡一個故事,但是寫出來並沒多少人喜歡,對我的打擊會比寫作上的質疑更大。
我會反覆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審美有問題,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點是不是很奇怪?這會讓我非常內耗,在故事結束後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釋懷,懷疑這個故事是不是被我寫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後想起來都覺得是個遺憾。
因為不喜歡這種狀態,所以我會儘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頭真是拿它沒辦法。
寫蝴蝶小狗之前,我寫了好幾個故事的開頭,心緒浮躁,都很難進行下去。後來想著春天到了,乾脆講個應景的小故事吧,就動筆了。
一開始只是想寫個簡簡單單的甜水文,寫著寫著,發現不太對勁,過分投入了。我猶豫過要不要中止,最後看著故事裡的人物,還是捨不得,便說服自己,十幾萬字的小故事而已,存一半稿,開文後來不及多想就會寫完的。
但,人物自我行動之後,這個故事的長度超出了我的預期。存稿很快用完了,後半部分我基本上是在一種苦悶、不斷自我懷疑的狀態下寫的,每天都自嘲故事砸手裡了,但又不願意隨便糊弄完事,就還是吭哧吭哧寫。
雖然過程不是很輕鬆,這個故事看的人不多,喜歡的更少,但我自己很喜歡,回頭想想,便也足夠了。
我喜歡寫少年人的情感,熱烈純粹,也喜歡寫少女的蛻變成長,雖然這在言情小說里不討巧,但我認為是青春小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春夏》里小粟和景聿這樣內驅力十足,目標高度一致的智性戀小情侶不一樣,蝴蝶和小狗更接近我認知里「初戀」的理想狀態,青澀卻滿溢著激情,喜歡一個人就要轟轟烈烈。
這個故事肯定不完美,但已是我目前階段能做到的最好了(撓頭)。
以後應該不太會再寫純高中背景的青春小說了(希望別和人人木越一樣打臉),感謝閱讀到這裡的讀者,如果你們喜歡這個故事,那是我的榮幸,如果閱讀這個故事讓你們獲得過哪怕一秒鐘的幸福,也值得了。
絮絮叨叨講了這麼多,有點矯情。想著要不要刪了的,不過想想,都是此時的感慨,隨手記錄一下,興許經年之後再看,又是一番感觸。
青春的故事就留在青春,各位,這個故事就講到這裡了。
祝你們無論何時都能擁有青春的激情和姿態,一路向前。
好好生活,好好生活。
再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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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陶芯,講道理,我那時候可沒對林稚音別有所圖,純粹是關心新同學。」從樾為自己辯駁道。
陶芯:「你看,他到現在都嘴硬不承認。」
從樾:「我說的是實話!」
眼看舊事又要重演,盧成宇和胡玉瑾忙和以前一樣從中調和。林稚音在一旁看著熟悉的情景,一時恍惚,覺得他們才剛認識,怎麼就要各奔東西了?
不僅她有這個感觸,其他人也覺時光飛逝。
一切恍如昨日,卻已是往日不可追。
陶芯忽然嚎啕大哭:「怎麼就畢業了呢?」
「我真的好不想和你們分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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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余揚過來,把哭得抽抽的陶芯帶走,沒了「領哭人」,這場小聚才沒以所有人抱頭痛哭收尾。
從樾和林稚音的航班是傍晚的,他們沒辦法多留,得提前去值機。
和胡玉瑾還有盧成宇分開後,從樾拉著林稚音的手上了機場大巴,坐在最後一排,一如他們曾經在平湖搭乘公交時那樣。
落座後,從樾見林稚音眼睛紅紅的,在心裡嘆了一口氣,嘀咕道:昨天好不容易哄好的,又被陶芯整emo了。
他拿出兜里的耳機,塞了一個到林稚音耳朵里,自己也塞一個:「這裡過去機場要20分鐘,聽聽歌。」
從樾點了下手機,打算用音樂轉移林稚音的注意力。
聽到耳機里熟悉的「let it be me」,一些不太遙遠的回憶被喚起,林稚音回過頭看向從樾,問:「你很喜歡這首歌嗎?」
音樂是隨機播放的,從樾回道:「還行。」
「還行?」林稚音說:「那次在公交車上你是開了單曲循環吧?我一路上聽的都是這首歌。」
從樾記起了這茬,頓時樂了:「我那時候想和你表白,就讓你聽這首歌,沒想到一連聽了好幾遍你都沒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麼這麼不開竅!」
從樾好意思說她不開竅?
林稚音據理力爭:「你就給我聽這個歌,我怎麼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讓我愛著你,歌詞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詞,這話又不是你親口和我說的,我哪裡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從樾的這句話和耳機里的音樂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彌補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莊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認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熱,更紅了。她微微一哽,說道:「從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裡。」
從樾立刻會意,心神一盪,忍不住湊過去親了下她的額頭。
窗外,落日熔金,霞光萬丈。
夕陽的餘暉斜照進車廂,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對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個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廣播提醒機場即將到站,請車上乘客做好準備。
新的起點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將開啟。
下了車,從樾拉著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樓奔去,一邊跑一邊回頭大聲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飛揚道:「林稚音,我們『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從樾的身後,和他一起奮力地向前奔跑,快樂地回應道:「好啊,從樾,我們『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戀人的眼睛裡,過一個永恆的春天。
完
作者有話說:
後記
寫完了。
敲完最後一個字,眼眶微微濕潤。
或許是終於寫完了的如釋重負,或許是遙遠的歌聲傳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許是不舍。
寫這個故事的過程中,感動了很多次,其實我寫作很怕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擔心不過是一場自我感動。事實證明,確實是這樣(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說,寫十分喜歡的故事就好,不要寫十二分喜歡的故事,因為越喜歡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會越重。如果太喜歡一個故事,但是寫出來並沒多少人喜歡,對我的打擊會比寫作上的質疑更大。
我會反覆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審美有問題,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點是不是很奇怪?這會讓我非常內耗,在故事結束後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釋懷,懷疑這個故事是不是被我寫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後想起來都覺得是個遺憾。
因為不喜歡這種狀態,所以我會儘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頭真是拿它沒辦法。
寫蝴蝶小狗之前,我寫了好幾個故事的開頭,心緒浮躁,都很難進行下去。後來想著春天到了,乾脆講個應景的小故事吧,就動筆了。
一開始只是想寫個簡簡單單的甜水文,寫著寫著,發現不太對勁,過分投入了。我猶豫過要不要中止,最後看著故事裡的人物,還是捨不得,便說服自己,十幾萬字的小故事而已,存一半稿,開文後來不及多想就會寫完的。
但,人物自我行動之後,這個故事的長度超出了我的預期。存稿很快用完了,後半部分我基本上是在一種苦悶、不斷自我懷疑的狀態下寫的,每天都自嘲故事砸手裡了,但又不願意隨便糊弄完事,就還是吭哧吭哧寫。
雖然過程不是很輕鬆,這個故事看的人不多,喜歡的更少,但我自己很喜歡,回頭想想,便也足夠了。
我喜歡寫少年人的情感,熱烈純粹,也喜歡寫少女的蛻變成長,雖然這在言情小說里不討巧,但我認為是青春小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春夏》里小粟和景聿這樣內驅力十足,目標高度一致的智性戀小情侶不一樣,蝴蝶和小狗更接近我認知里「初戀」的理想狀態,青澀卻滿溢著激情,喜歡一個人就要轟轟烈烈。
這個故事肯定不完美,但已是我目前階段能做到的最好了(撓頭)。
以後應該不太會再寫純高中背景的青春小說了(希望別和人人木越一樣打臉),感謝閱讀到這裡的讀者,如果你們喜歡這個故事,那是我的榮幸,如果閱讀這個故事讓你們獲得過哪怕一秒鐘的幸福,也值得了。
絮絮叨叨講了這麼多,有點矯情。想著要不要刪了的,不過想想,都是此時的感慨,隨手記錄一下,興許經年之後再看,又是一番感觸。
青春的故事就留在青春,各位,這個故事就講到這裡了。
祝你們無論何時都能擁有青春的激情和姿態,一路向前。
好好生活,好好生活。
再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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