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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去年的徵購任務,已經掏空了主角家的存糧,今年又連續遭遇旱災和蝗災,根本無法完成縣府定下的徵購額。

  無奈之下,主角只能去鄰鄉的岳父家借糧。結果到地方才發現,岳父已經賣了耕牛和部分土地,買來糧食勉強湊足數額才把征糧人員打發走。但岳父家卻沒有口糧了,米鋪因糧價太低每日限售,黑市又米價太高買不起。

  身為小地主的岳父,竟因無米下鍋,舉家上吊自殺了。

  主角將岳父一家草草埋葬,回去便聯繫大地主,賣地買糧交足了徵購。

  政府徵收田賦時只收糧食,徵購軍糧時卻只給法幣,而且還是按照官方價支付。主角領到的徵購錢,只夠家裡吃幾天,賣光了土地也挨不完半個月,因為大地主壓價厲害、趁火打劫。

  主角一家開始去吃草根樹皮,但鄉里的草根樹皮很快就吃完了。聽說雁糞可以充飢,便到處撿雁糞吃,小兒子在吃雁糞的時候病死。

  小兒子的死亡消息傳出,立即有人上門收購屍體,出價一小袋麥麩。

  主角堅決不賣,連夜悄悄將兒子的屍體埋葬,結果第二天就發現被人盜屍挖走了。他和妻子發了瘋到處尋找,找了一整天也沒有線索,回家時發現小女兒也不見了。

  大兒子奄奄一息地說:“妹妹被同村的張婆婆帶走了,張婆婆要給他們吃肉。”

  主角立即衝進張婆婆家中,發現這老太婆在煮肉吃,而地上還有他女兒的衣服碎片。廝打一陣,主角把老太婆制服,發現老太婆床下全是骨頭,又驚又怒立即扭送報官。

  主角開始帶著家人逃難,大兒子餓死在路上。好不容易搭火車來到省邊界,卻被當地駐軍驅趕回來,又在途中遇到人口販子。

  主角想把老婆賣了,免得老婆餓死。老婆也想把自己賣了,好給丈夫和大女兒換些口糧。

  交易之時,妻子說:“你的褲子都爛了,穿我的吧。”

  主角換上老婆的褲子,夫妻倆抱頭痛哭,隨即永別。

  主角帶著11歲的大女兒繼續逃荒,來到一個縣城,半夜睡夢中感覺有人在推他。他立即睜眼問:“幹什麼?”

  “還沒死啊,去別處看看。”那人對同夥說。

  主角依稀看到那些人在月色下搬運屍體,嚇得抱著女兒瑟瑟發抖。

  第二天早晨,主角帶女兒在城內討飯,循著一個穿西裝吃包子的先生苦苦哀求。

  那位先生突然站起來,驚恐大吼道:“老闆,你的包子裡怎麼有人指甲?”

  又過了幾天,大女兒被餓死,主角已經無力挖坑掩埋,只能艱難的拖去隱秘處藏匿。他看到那裡還有棵沒被剝完皮的榆樹,立即抱著樹幹大啃大嚼,終於又過完難受的一天。

  夜裡,主角發現有人在悄悄搬路倒屍體,他好奇地跟上去,鬼使神差的問:“屍體能賣多少錢?”

  對方回答道:“小孩最貴,壯年次之,老人不要,不新鮮的也不要。”

  於是乎,主角便成了一個搬屍者。他每天就像禿鷲一樣,盯著將死之人,等到夜裡就拖著屍體前往人市換口糧。

  小說最黑暗的部分,就是對人市的描寫。

  別處都破敗蕭條,餓殍滿地,唯獨人市依舊繁華。那裡的人有說有笑,精神飽滿,而且一個個友善和藹,甚至還互相幫些小忙,仿佛世外桃源一般。

  主角也恢復了氣色,皮膚變得紅潤起來,他甚至撿了個餓昏的逃難婦女做老婆。

  小說在人市的一片喧譁笑鬧聲中結尾,主角穿著那條明顯不合身的褲子,提著小米走向正在等待他的新妻。

  “明誠真是……敢寫啊。”巴金擦汗道。

  駱賓基苦笑道:“這篇小說一旦發表,《非攻》就該停刊了,我是不是該提前找個工作?”

  “是該重新找工作了。”巴金無奈搖頭,“這個中篇大概有七八萬字,一期肯定連載不完。反正是最後一期了,我建議增加雜誌頁數,必須把《人市》全部刊載完畢。”

  “只能這樣。”駱賓基說。

  巴金再次翻看小說稿,反覆閱讀後半段關於人市的描寫。那如同世外桃源般的人市,那麼繁榮,那麼喧鬧,那麼喜樂,那麼和善有愛,那麼讓人……毛骨悚然。

  巴金感覺自己今晚肯定睡不著覺。

  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老蔣的怒火

  歷史上,蕭紅是1942年初去世的。她死於庸醫誤診,手術錯動喉管,臨走之際有端木蕻良和駱賓基留在身邊,並寫下遺言:“我將與藍天碧水永處,留下那半部《紅樓》給別人寫……半生盡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但這個時空不同,蕭紅和端木蕻良離開的時候,周赫煊給了他們一張名片。

  因為拿著周赫煊的名片找香港警察局長幫忙,蕭紅在瑪麗醫院並未受到冷遇,更不會因此轉院而遇到庸醫。但隨著香港淪陷,瑪麗醫院被日軍接管,蕭紅只能轉到紅十字會的臨時醫院。

  蕭紅犯的是肺結核病,臨時醫院無法醫治,只能開些普通藥品拖住。

  端木蕻良、駱賓基和蕭紅隨即來到桂林,見蕭紅的病情似乎有所好轉,駱賓基便前往重慶尋找黨組織,又被巴金招進《非攻》雜誌做編輯。就在半個月前,蕭紅的肺結核再度發作,桂林那邊缺醫少藥,一命嗚呼,只比歷史上多活了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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