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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手按地上!”周赫煊命令道。

  既然要逼孔令侃出國避風頭,那就不能傷了腿,儘快出發才是正道。

  孫永振立即去按住,孔令侃驚恐掙扎,瞬間爆發出的力氣大得驚人,以至於孫永振向朱國楨求助:“快來幫忙!”

  朱國楨猶豫了一下,臉上突然浮出快意的微笑,他俯身一肘子砸在孔令侃背心,半身麻木的孔大公子立即就老實了。

  周赫煊高高舉起椅子,猛地朝孔令侃的手掌砸下去。

  “啊!痛……我的手,我的手啊……媽媽……”孔令侃哭得撕心裂肺。

  周赫煊扔掉椅子,再次拔出手槍。既然要把事情徹底搞大,那就必須動槍,而且子彈必須打在孔令侃身上。

  孔令侃被踢翻在地,見到周赫煊又拿槍,嚇得魂飛天外,直接就那麼尿褲子了。他涕泗橫流的苦苦哀求道:“饒了我,求求你饒了我,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啊,嗚嗚嗚……”

  周赫煊把槍口抵在孔令侃的鎖骨下方,砰的就是一槍,接著準備換地方再來。

  “不許動!”

  “舉起手來!”

  警察終於來了,速度有些慢啊。

  周赫煊放棄了第二槍,笑嘻嘻地轉身舉手,對警察說:“跟他們沒關係,三個人的腿是我打斷的,孔大公子的手是我砸壞的,他身上的槍傷也是我打的。另外,我舉報孔令侃謀殺,洪門致公堂的一位幹事,被他槍擊腹部,已經送到醫院搶救。”

  那個帶隊的警察頭皮發麻,他只是個小隊長而已,可傷人者是周赫煊,被傷者是孔令侃,得罪哪邊都不好弄。

  警察隊長嘆了口氣,走到周赫煊面前說:“周先生,兄弟公事公辦,得罪了!把你行兇的槍交出來吧。”

  剛剛還被嚇得尿褲子的孔令侃,突然忍著痛囂張大吼:“快抓他!快把他槍斃!我姨父是常凱申,我爸爸是孔祥熙,他要殺我,快把他當場擊斃!”

  周赫煊把槍緩緩放入警察手中,微笑叮囑道:“這把槍,是德國元首希特勒贈送的,請兄弟幫我妥善保管。”

  “一定,一定。”警察隊長忙不迭的把槍捧著,就像接了一塊燙手山芋。

  周赫煊又招手讓張樂怡過來,打開勳章盒子,取出一支金筆夾在中山服的胸前口袋上,說道:“這是蘇聯總書記史達林送我的金筆,我怕弄丟了,可以帶在身上吧?”

  “可以,可以。”警察隊長連連點頭。

  “哦,對了。”周赫煊從盒子裡取出一把手槍,遞給警察說,“這是張學良將軍送我的配槍,你也幫我保管一下。”

  “沒問題。”警察隊長的表情越來越精彩。

  周赫煊又把特種大綬戴在胸前,拿出一枚枚勳章、獎章別上,口中念念有詞:“這是委員長親自授予的一等卿雲章,也不能丟了。這是委員長頒發的二等采玉章。這是希特勒先生授予的帝國總理勳章。對了,這還有諾貝爾文學獎章,法國龔古爾文學獎章,倫敦榮譽市民紀念章……咦,這些是什麼?哦,想起來了,這是英國艾伯特王子送我的紀念幣,還有美國總統羅斯福送我的雪茄鉗。兄弟,紀念幣和雪茄鉗你也幫我收好了。”

  “好,好的……”警察隊長已經快哭了。

  周赫煊低聲對張樂怡說:“聯絡所有國內外報紙,不但要報導我被抓的事情,還要搜集報導孔令侃的劣跡!放心吧,我沒事的。”

  “好。”張樂怡重重點頭,“你小心一點。”

  周赫煊轉身對著警察微笑:“兄弟,帶我走吧。”

  警察隊長恭敬地說:“周先生請!”

  第七百四十三章 喝咖啡

  為什麼宋美齡沒有參加周赫煊的勳章授予儀式?

  因為當時她在補覺。

  宋美齡生平有兩大嗜好,一是喜歡抽菸,二是愛過夜生活——這跟常凱申恰好相反。

  常凱申年輕時候放蕩不羈,但從政之後就變得自律了,他不抽菸、不喝酒,一般很少超過晚上十點睡覺。

  而宋美齡呢,從小生活在美國,習慣了那邊的氣候。她回到中國以後,皮膚無法適應南方的濕熱,患上非常麻煩的皮膚病。偶然發現抽菸可以緩解皮膚之癢,宋美齡由此打開一道新世界大門,漸漸變成超級老煙槍。

  至於夜生活,那就真是單純的夜生活。

  宴會、舞會、聽戲、麻將……反正不到半夜,宋美齡是睡不著的。如果實在沒事兒干,就算看書看報看電影,宋美齡都要熬到點了才睡,典型的夜貓子屬性。

  抽菸和晚睡的不良習慣,導致宋美齡的皮膚越來越差,到了中年時期,就不得不在臉上擦厚厚的粉底。

  這天,宋美齡睡到將近中午才起床。享用完午餐之後,她就翻出衣櫃裡的服裝細心挑選,既不能太保守土氣,又必須時尚美麗,還要做到端莊得體,這難度就有點高了。

  晚上有一場舞會,是宋美齡專門為周赫煊舉辦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嘛,放在哪個國家都受重視,宋美齡身為一國之母,自然要表現出自己對文學家的尊重。

  更何況,宋美齡超級喜愛出席這種場合,將自身的魅力無限放大,成為全場萬眾矚目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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