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宋女士,說說你的情況。”

  “你再不讓我說話,我都快憋死了。我當時逛了樓頂花園下來,就看到那幫兔崽子打人,打人就不提了,居然還說什麼‘穿著這制服,就代表日本天皇’。日本人多可惡啊,這些狗x的華捕,好好的中國人不當,偏要去做日本人的狗。我就氣不過了,抓住他們領頭的,就讓他們賠禮道歉。嘿,小兔崽子還不肯,差點我給推翻了。幸好老娘馬步站得穩,不然……”

  “咳咳,宋女士您先歇會兒,讓施小姐說說當時情況。”

  “我沒什麼好說的,就是看華人巡捕欺負店員,我就衝過去幫忙,抽刀打暈了一個。”

  “那盧先生,你能說一下後續情況嗎?”

  “那些打人的巡捕屁事沒有,事後又跑來中原公司撒野,還調戲我們的女店員。我們去告訴經理,經理讓我們安分點,誰再惹事就開除誰。大前天我下班的時候,突然就被巡捕給抓了,硬要說我偷了東西。我整天都待在百貨公司,哪有時間偷東西啊?明白著是要報復我。他們把我抓到巡捕房,二話不說就綁起來毒打,整整關了三天,只給我一碗水喝。把我都餓暈了,才拖著我扔在路邊上。幸好有好心人幫忙,不然我連命都沒了。等我回到百貨公司,經理說我偷東西,手腳不乾淨,又無故曠工三天,就把我開除了。我發誓,我真沒偷東西啊,誰偷東西誰全家死絕。我就想不通了……”

  “嗯,很好,我們已經了解整個事件經過。下面有請黃教授,請用法學的角度來分析這件事。”

  “據我了解,中原百貨公司找日本領署抗訴過,日本領署也受理了,這些都是符合法律流程的。但讓我想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日本領署不處罰涉嫌偷竊、傷人、滋事和無故在公開場合開槍的華人巡捕。根據租界法律,就算是巡捕,也不能隨意開槍。如果違反這項規定,那最輕的處罰也是開除警職。再來說傷人滋事,據我了解,百貨公司被砸毀數個櫃檯,損失在1000元以上,數位店員被打傷,還有一位顧客被流彈所傷,那些巡捕並未賠償,也未受到任何處罰,這都是違反租界法律的。日本領署更是沒有報知租界法庭,更未依法審理此案。只私自關了涉案人員幾天禁閉,就全部無罪釋放,這簡直就是在踐踏法律。如果我是法官,這些涉案巡捕至少要羈押一個月以上,並且賠償相關損失。至於開除職務,那是巡捕房的事……”

  聊完此次事件,周赫煊開始帶節奏,說起全國各地租界的巡捕違法事件。

  黃右昌還比較理性,宋慧群就顯得十分激動了,把自己這些年見到的一樁樁醜事都講出來。什麼貪污瀆職、坑蒙拐騙、敲詐勒索……說著說著就破口大罵。

  收音機前的聽眾,明顯被宋慧群鼓動起來。

  袁三兒這個修鞋匠,平日裡唯唯諾諾,見到達官貴人連屁都不敢放。但他此時卻義憤填膺,嚷嚷道:“洋人都是混蛋,給洋人做狗的更混蛋。”

  “什麼混蛋?那是漢奸!”虎子氣道。

  “對,就是漢奸。你沒聽那些華人巡捕說的嗎?他們穿上制服,就是代表日本天皇。”

  “天殺的日本人,都是他媽王八蛋!”

  “中原公司也不是好東西,人家那個姓盧的幫他們抓到小偷。他們不但不獎勵,還把人給開除了。”

  “唉,這世道,就沒個講道理的地方。”

  “要我說啊,就該讓北伐軍早點打到天津來,把那些洋人都殺絕了。”

  “還有洋人的狗,全部殺個遍。”

  “……”

  第二百零一章 電聲雜文

  廣播電台在平津地區發展極快,短短時日,收音機用戶已經接近2000。而且許多收音機是全家在聽,至於公共場合,一台收音機甚至有幾十上百人聽,把胡同街巷堵得水泄不通。

  周赫煊的《晚七點閒話》欄目,至少有上萬觀眾聽到,所取得的效果非常恐怖。

  這不同於報紙,就算不識字的底層百姓,也能聽得明明白白。

  那些喜歡嚼舌根子的婦人們,見面就聊華捕打人事件,把這當成可以炫耀的談資,說得是眉飛色舞。

  “你知道嗎?那些華人巡捕偷東西還打人,關幾天就放了,還把店員綁進巡捕房毒打!”

  “有這種事?他嬸兒,你從哪兒聽到的?”

  “廣播唄。我跟你說啊,我們胡同口有台廣播,可有意思了,評書、相聲、京戲,啥都有。還能聽到西洋曲兒。”

  “那可稀奇了,改天我也要去聽聽。”

  “……”

  就這麼口口相傳,收音機、廣播和華捕打人,成為最近北平、天津兩地的熱門詞彙。你要是對這些不了解,出門都不好意思跟人說話。

  而被周赫煊挑起的華捕作惡話題,也成了輿論焦點。

  各大報紙紛紛對此展開討論,華捕嘛,華人巡捕,反正又不是洋人,罵了也就罵了,無所謂得罪誰。所以好多報紙都敞開了罵,痛斥各地華捕的可惡行徑,也呼籲各國租界懲治華捕為惡的現象。

  如今北方地區可是有上千的南方間諜、政工人員,這些傢伙趁機煽風點火,說北洋政府就是洋人養的狗。北洋政府存在一天,老百姓就要受欺負,只有等北伐軍殺過來,才能趕走軍閥和洋人,大家都過上好日子。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