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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竇家灣在洛陽城南四十餘里,我們趕到時天色尚早。村子坐落在河邊南岸,祖墳則在北岸三里開外,我們繞著村莊找了兩刻鐘才找到,非常偏僻,也符合包氏夫婦從北而來、避人耳目的特徵。

  這片墳地用了很多年,碑冢林立。下車後我便認出來,東北角那棵半枯的歪脖子柳樹,形狀與包氏心中所想的畫面十分相似。

  我繞到柳樹南邊,果然有一處新立不久的墳冢,碑上刻著“先考竇士章”等字樣,紅漆尚新,立碑時間是去年六月。

  柳樹下已經長出了今春的新草,密密實實,青翠如茵。

  “就是……這裡。”

  晏少卿蹲下檢查了一番,用腳尖在地上劃出兩尺見方的一塊,說:“這兒肯定被人翻掘過,雜草不如周邊茂盛,也沒有經年積下的腐朽爛葉,旁邊的灌木枝還有被鐵鍬鏟斷的痕跡。”

  蓁娘臉色煞白,雙腿發軟站不住,靠聶蒀扶著才勉強支撐。

  聶蒀道:“此處多墳冢,自行發掘恐惹鄉親非議,是否通報縣衙為好?”

  晏少卿想了想說:“聶兄言之有理。伊陽縣衙離此地不遠,我快馬趕過去,一個時辰之內即可回返。我幫縣丞破過幾樁案子,大約能賣我個人情。”

  聶蒀道:“有勞賢弟,速去速回。”

  我把蓁娘勸回車上坐著等,她雙手冰冷,瑟瑟發抖。我們幾人留在墳地附近,中途有下地務農的鄉民看見了,不一會兒回村叫了一幫人來,拿著鋤頭釘耙遠遠望著我們。這裡是人家世世代代的祖墳,我們要是隨便動土,被人打一頓都是輕的。

  幸好晏少卿及時帶著人趕了回來。他是大理寺少卿,縣丞對他十分恭敬。

  鄉民們見縣太爺親自駕臨,帶了不少人,收起農具上前謹慎地詢問。縣丞說接到舉報,有人傷天害理謀財害命,將屍首偷偷埋在竇氏祖墳。竇家灣人一聽,外人怎麼能埋在他們的祖墳中,而且還是兇案,請縣太爺做主將苦主屍體找出來,還祖先清淨。

  縣丞帶了衙役和仵作,用麻繩將柳樹周邊圍起,村民都在繩圈外圍觀張望。蓁娘執意要下車來親眼看著,我怕她受不住,陪她站在人群之外。

  幾名衙役按晏少卿劃出的範圍挖掘,那裡事先有人挖過,土質疏鬆,不一會兒就挖下去一尺來深,衙役回報:“發現腐爛布片和白骨。”

  仵作進場,背對著我們蹲下用工具小心翻檢。雖然看不見,但光聽他說的話,就能想見寧寧悽慘之狀:“死者身長約一尺四寸,為初生女嬰,肌肉髮膚已腐,呈白骨狀;身裹黃色襁褓,半腐,上繡蝙蝠紋,右腕戴紅繩桃籃;骨間散落銀針十二枚,長二寸一分,粗約五厘,其中一枚釘入胸骨,一枚卡肋骨間,疑似針扎入體而亡……”

  蓁娘靠在我肩上哭得幾乎背過氣去:“蝠紋襁褓是我親手繡的,那個桃核小籃子,也是我從廟裡求來給她保平安的……”

  仲舒哥哥站在一旁默默看著我們,他的眼睛紅了,面帶愧疚地低下頭去。他也是賀家的子孫,所以覺得自己愧對蓁娘,但這事跟他有什麼關係呢?如果我們家的人都像仲舒哥哥一樣,這種悲劇根本不會發生,更遑論延續六代之久。

  聶蒀過來幫我把蓁娘扶回車上休息。我問他:“現在寧寧的屍首找到了,有仵作驗屍結果、蓁娘和我的證詞,還有包氏夫婦及穩婆也可以提審訊問,是否足以將元兇定罪?”

  聶蒀點頭:“我在蘇州找到的那位證人,近日也正好來京,明後天大概就到洛陽了。”他望了一眼旁邊的仲舒哥哥,“你們兄妹倆或許應該見上一見。”

  第98章

  三日後聶蒀將我和仲舒哥哥請到家中,讓我們面見他說的那位證人。

  證人年過半百, 清癯矍鑠, 一見他我便覺得太眼熟了——他除了比祖父瘦一些、年輕十幾歲, 兩人的五官簡直一模一樣。

  “老朽原名賀錚, 字劍聲,不過自從十五歲被賀家逐出家門、自立門戶後, 就棄用舊稱以字為名了。”他對我倆和藹笑道, “雖然我與賀鈞、賀銓、賀錕已斷絕關係,不過你們倆是好孩子, 若不介意, 就叫我一聲四叔公吧。”

  原來我們家還有一位四叔公, 祖父兄弟四人?無論是族譜還是祖父叔公口中, 他們從未提過還有一名弟弟。

  他們也沒有提過,家裡那些消失的姐妹、女兒和孫女。

  我跟仲舒哥哥一齊跪下, 拜見這位第一次見面的長輩:“請四叔公安。”

  四叔公下座扶我們起來。他的右腿似乎不太靈便,彎腰後直不起身,還是我託了一把才借力站直。

  他年紀還不大,精神也很好,不應該現在就行動不便了呀。

  四叔公似乎看出我的疑慮, 笑道:“當年年少氣盛,不懂得宛轉行事, 因親眼目睹父母將姨娘所生的妹妹投入井中溺死, 義憤之下去府衙擊鼓鳴冤。狀告雙親有違孝道, 按律要先吃三十殺威棒, 未能挨住,落了殘疾。”

  後來呢?告成了嗎?

  想也知道,自然是沒告成,否則我們家也不會至今不知悔改、愈演愈烈。四叔公還被趕出家門,身負重傷以致於殘疾,那時他才十五歲啊!比我現在還小兩歲,他是怎麼熬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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