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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一回了紐約,繼續上課。

  蕊妮興奮的拿來一大堆報紙:格林伍德太太與格林伍德小姐在倫敦看秀的新聞居然會出現在娛樂版的頭條!

  「天哪!真羨慕你!你坐在第一排哎!」蕊妮的羨慕之情溢於言表。

  「So?」

  「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坐在第一排。你可能還不太清楚,坐在第一排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

  娜塔莎驚訝,「真的嗎?我以為是以銀行現金來決定地位的。」

  逗笑蕊妮,「你說的沒錯,但是,誰能偷看到你的銀行帳戶呢?在我們來說,看秀坐在第一排代表了你的——階層,而且,不只是簡單的有錢就行,你還必須有名。」

  「噢,那樣說的話,我確實有點名氣。」

  何止是「有點名氣」,即使大洋彼岸的倫敦,也有很多人知道她這個失而復得的格林伍德小姐。她身上的故事很具有傳奇性,這令她成了一個「熱門人物」。她外出參加宴會、在網球賽的看台上,都會被人注意到,狗仔隊追著她拍照,媒體記者也能叫得出她的名字。

  這種感覺很是新奇,也……很棒,感覺……妙極了!

  所以,這就是哥哥每天的生活?走到哪裡都能被人認出來,FANS瘋狂的愛著他,他們熱烈的呼喊他的名字,聲嘶力竭的喊著「我愛你」——這多麼令人飄飄然呀!

  上東區名媛也需要名氣,名氣是牌面也就是階層,如果你有個非常有名的姓氏,你就天然處在你的階層的頂端,比如洛克菲勒們、摩根們;如果你的姓氏沒有那麼有名,你還可以以個人的名氣來補充這點不足。

  可惜,名媛們通常沒有什麼出名的途徑,醜聞倒是可以快速出名,但對名譽的損害更大,因此通常她們通常願意以跟貴公子的戀情作為提升名氣的方法之一。倒也沒有什麼不好或是不對,名媛們的社會階層註定她們能接觸到的也基本都是富豪少爺,屬於門當戶對了。

  *

  周末又飛去歐洲,這次是飛去巴黎。

  「倫敦沒什麼好玩的,英國人一點也不好玩,他們的笑話沒人聽得懂。法國更有餘韻,更優雅,儘管現在法國沒有貴族了。」

  「我聽說很多歐洲貴族失去封地後都喜歡去巴黎,是嗎?」

  「是的,那時候巴黎有很多貴族,各個國家的。還有一些去了倫敦。」

  「羅曼諾夫祖父呢?」

  「那時候也有許多俄國貴族來到巴黎,我們在家都說俄語。你要學俄語嗎?」

  「等我先學好英語。俄語聽說很難。」

  「你小時候會說俄語的。」奧爾加輕描淡寫的說。

  「媽。」

  「哦,沒什麼,我當然記得自己的孩子的點點滴滴。瞧你,長這麼大了。你養母要是還活著,我一定會重謝她,感謝她把你養的這麼好。」

  「她很好,她盡力了。」

  「你父親說你很有福氣,是個幸運的孩子。」奧爾加微笑著摸了摸她的小臉。

  女兒長得跟小時候一樣,就是從嬰兒肥圓臉變成了長臉,但五官沒變,尤其一雙漂亮的大眼睛,靈動秀美,十分神氣。眼眸清澈明淨,一看就是沒怎麼受過苦、被愛著長大的,她在心裡萬分感謝女兒的養父母。

  在巴黎前後待了5天,住在酒店裡。

  第一天到巴黎便去看望了羅曼諾夫外祖母,奧爾加的母親。

  奧爾加的父親是最小的兒子,得到了羅曼諾夫曾祖父在巴黎購入的豪宅,外祖父前年去世,外祖母也已經是70多歲高齡了。

  外祖母的名字也叫娜塔莉亞,娜塔莎的名字便得自外祖母,這也是歐美白人為孩子取名的慣例。娜塔莉亞精神很好,一頭白髮,高高瘦瘦。

  不差錢的老太太特別豪爽,見了娜塔莎先是掉了幾滴眼淚,馬上讓人拿出一堆首飾盒。

  「我的小娜塔莎,這些都是祖母留給你的寶貝。」

  愛憐的摸摸她的臉,又摸摸她的手。外祖母不會英語,只會說俄語和法語,又到了語言不通的時候。

  第34章 第34章格林伍德莊園,輕輕的一……

  奧爾加在母親面前很放鬆,笑著說了好些話,又把那些首飾盒打開給娜塔莎看,一盤是一條沉甸甸的鑽石項鍊,設計看上去很古早,難得的是鑽石都很大顆,切工也好,在燈光下反射折射光線,幾乎到了閃瞎人眼的地步。

  娜塔莎在心裡暗自驚嘆老俄國貴族真是富可敵國!她已經知道奧爾加結婚的時候帶來一大堆家傳珠寶,而且外祖父是幼子,曾祖父老羅曼諾夫就算再寵愛幼子,也肯定會給其他子女大量珠寶。外祖母還能拿出這麼多珠寶送給她,當年他們從公爵府到底帶走了多少珠寶呀!

  簡直想都不敢想!

  另外有一頂綠寶石的冠狀頭飾;3枚超級大的胸針,分別是紅寶石藍寶石綠寶石;一對紅寶石手鐲;一條紅寶石項鍊;一條極長的珍珠項鍊,珍珠近圓,直徑幾乎相同,顆顆圓潤,呈象牙色,光澤溫柔,她很喜歡。

  隔天去看秀便戴了這條珍珠項鍊。

  班傑明也到了巴黎,又同格林伍德母女一起看秀。今天他倒是坐到第一排了,便坐在娜塔莎身邊。

  她覺得班傑明這個人有點意思。明明擺出一幅追求的姿態,但除了約了她去看網球賽,並沒有提出要跟她單獨約會。

  去看網球賽算是約會嗎?她拿不準,也許算是約會?

  但不用考慮這麼多,姑且享受一下被人追求的快樂吧!

  班傑明並不多話,看秀的時候也只是偶爾會問她「你喜歡嗎」,為她訂了一件迪奧的高定禮服裙,一件香奈兒的高定。

  奧爾加同樣沒有發表什麼意見。

  倒是又過了一天的周六,艾瑞克奈特前來拜訪。

  *

  「艾瑞克!你來巴黎玩嗎?」

  高大的艾瑞克遞上手中的橙紅色芍藥,「來看秀。」

  「你也看女裝秀?」娜塔莎接過芍藥,「碧翠絲!」

  碧翠絲是奧爾加的女傭,用了多年,走哪兒都要帶上她。碧翠絲接過芍藥,找了個花瓶插上。

  「坐。」娜塔莎隨手指了一下沙發。

  「不,我通常不看時裝展。」艾瑞克坐下。

  「我聽說你們男人都是去倫敦的薩維爾街定做西裝。」

  「差不多。除了薩維爾街,巴黎的很多服裝店也能做很不錯的西裝。」

  她嫣然一笑,「我不太懂這些。」

  「沒什麼,這不是你必須了解的知識。」

  「是嗎?我看她們……很多人都說你不能不了解時尚。」

  艾瑞克淡然,「我們一般不追求時尚。」

  有點難懂。

  「你們女人跟我們男人不太一樣。」

  「是說我們追逐時尚,所以很膚淺嗎?」

  他一怔,「當然不是。」

  嘖,男孩!

  「晚上我要去看喬治阿瑪尼的秀。你要去看哪一場?」

  「也是阿瑪尼。」

  「好巧呀。」

  碧翠絲將花瓶放在茶几上,又端來紅茶和點心。

  「喝茶嗎?這是祁紅,最好的中國紅茶,父親叫人從中國買來的。」

  艾瑞克更習慣喝咖啡。但他欣然表示紅茶很好,他很喜歡。

  「美國人太喜歡喝咖啡,我就不喜歡,我喝咖啡會睡不著。」

  可是其實茶葉里也含有咖啡||因呢。

  *

  巴黎時裝周、米蘭時裝周、紐約時裝周,格林伍德母女刷遍了今年的四大時裝周,訂了十幾件高定,揮金如土。

  尼古拉斯為妻子女兒支付了帳單,還覺得她們買少了。

  奧爾加不在意的擺擺手,「我的目的難道是去買衣服嗎?是讓我們的寶貝多參與一些社交活動。」

  「還有呢?」

  「還有?上門拜訪的年輕人非常多,娜塔莎都要應付不過來了。」

  尼古拉斯皺眉,「太早了吧?她才剛回家。」

  「不,就是要讓她多認識一些男孩,男人,這樣她才不會被誰幾句花言巧語迷昏了。」

  「好吧,媽媽,你看著辦。我並不著急想要她結婚,我也不在乎媒體會拍到她跟誰約會——」

  奧爾加皺眉,搖搖頭。

  雖然說著「不在乎」,但他們這樣的人家還是要在乎一點的,女孩的「好名聲」有時候很重要,即使在美國、在紐約,男女仍然有別。

  亞歷山大可以隨意約會女星或是名媛,沒人會說他「不檢點」,甚至會認為這才是大眾情人應有的魅力。但他的妹妹不能是個隨意跟男人約會的「壞女孩」,媒體會給她打上「輕浮」的標籤。

  *

  娜塔莎不知道父母已經為她操心如此,她很忙,忙著應付上門拜訪的年輕男人們。

  不知道怎麼回事,這難道是什麼國外的禮節嗎?特別是在巴黎和米蘭,很多不認識的男人都想認識她,搞得她很是莫名其妙。

  阿德里安說:「那是因為你——你是個漂亮姑娘。」<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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