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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串人名把她弄得稀里糊塗。

  第二階的家族更多,幾乎都在福布斯美國400富豪榜上。金字塔中間的富豪人數更多,身家只有過億美元都不夠資格登上400富豪榜。

  對照這幾年的福布斯富豪榜,上榜富豪波動不大,名次有波動。而且這份榜單不是百分百準確,有人沒上榜,但坊間傳聞此人應該能上富豪榜,只是無人準確知道他的身家;有人上榜了,卻說自己並沒有那麼多資產。

  老爸的名字前年上榜,名次沒怎麼增長,一直在300多名,但實際身家是增加了的。福布斯富豪榜1990年入圍門檻2.6億美元,1994年入圍門檻是4億美元,1997年入圍門檻6億美元。

  福布斯估計尼古拉斯格林伍德的身家在8億美元左右,其中一半來自不動產。

  但以娜塔莎看來,老爸能一下子拿出1億美元的現金,實際資產怎麼也得超過10億吧。

  10億!她壓根無法想像這是多麼龐大的財產了!

  *

  中午在餐廳吃了午餐,廚師做了義大利海鮮焗飯、香煎三文魚,分量都很實在,甜點則是香草冰淇淋,插了兩根巧克力卷芯餅乾棍做點綴。

  吃飽飽就想睡覺了,娜塔莎懶洋洋的上樓,「現在就缺一隻貓了。為什麼我們家沒有寵物?」

  「你小時候有隻博美。」

  「後來呢?」

  「後來?博美跟你一起丟了。」

  啊,那顯然小博美是被打死了,好可憐啊。

  「那我現在還想要只博美。」

  「好,我叫人去找,到時候你挑一隻,或者幾隻。」

  「上次我看到有人遛狗,那隻狗很大隻,」她用手比劃,「這麼大!毛很長,蓬蓬鬆鬆的,看著就很嬌貴。」

  亞歷山大想了想,「大概是阿拉斯加,你想要阿拉斯加嗎?」

  「想要!」

  「好吧,那就一起挑。挑一隻幼崽好了,可以多陪你幾年。貓和狗的生命都不太長,我養過兩條狗,一條黑背,一條邊牧,都已經去世了。」

  「哥,你不再養條狗嗎?」

  他聳肩,「我無所謂。行吧,我們一起養。」

  *

  上樓睡了一覺,軟軟的貝殼床睡著可舒坦了。大概睡了快1個小時,被樓下嬉笑聲吵醒。

  開了窗戶往下看,泳池旁邊有一些人,男男女女,笑著叫著,有人跳進泳池,幾個男僕端著托盤走來走去。這就是夏天嗎?美國人的夏天有點無聊呢。

  她喊來女傭,「麗塔,是誰來了?」

  「艾瑞克少爺帶了一些朋友來,亞歷克斯少爺也有幾位朋友來了。」

  「哥哥在哪裡?」

  「網球場。」

  「把我的網球服找出來。」

  少時,換了網球衫和運動短裙下樓,麗塔為她拎了運動包和網球拍。

  球可以不會打,但裝備一定要齊全。

  到了網球場,亞歷山大正在跟阿德里安打球,兩個人都一頭一臉的汗,見她過來,亞歷山大便停下來。

  「娜塔莎。」

  「哥,擦汗,喝水。」娜塔莎是個好妹妹,馬上指揮麗塔遞上干毛巾。摸了摸一旁桌上放著的水,冰冰涼。

  第29章 第29章富家女孩的精緻生活……

  「剛運動過不好喝冰水,麗塔,去燒熱水。」

  亞歷山大不以為然,「一直都是喝冰水。」

  「你的健身教練沒告訴你不能冷熱刺激嗎?」真不養生!

  他搖頭。

  嗐,老外真是不講究!

  「現在聽我的,喝溫水,水溫最好在55攝氏度左右。冰水和太熱的水都會刺激咽喉,你是個演員,要會保養自己的咽喉。」

  阿德里安走過來,「娜塔莎說的很對。」

  亞歷山大暼他一眼:你的原則呢?!

  「阿德里安,你好,你工作做完了嗎?」

  「你好,娜塔莎。你是說電影嗎?已經拍完了,我自由啦!」他笑吟吟的說:「你呢?你學會打網球了嗎?」

  「沒有,只學會發球。」

  「來吧,」他胡亂擦了擦臉上的汗,「我們玩一局。」

  *

  她真的只會發球,還一發球就過界。發了幾球,阿德里安喊了「停」。

  「天哪!你沒有教練嗎?你連最基本的揮拍姿勢都不會。來,我教你。」

  他走到球網前面,握住球拍,放慢動作,「你的腳和手臂要順著球走,不然你打不了幾下就會手腕疼,會扭傷手腕和上臂。」

  娜塔莎虛心點頭,她確實還沒有時間找網球教練來上課,她要學的東西太多了!

  她揮動球拍,可怎麼就是找不到那個感覺。

  過了一會兒,阿德里安著急了,掀起球網過來,站在她身後,左手扶著她肩膀,右手握住她右手腕,「要這樣。」

  「嗨嗨嗨!」亞歷山大不滿的喊起來,「離她遠一點!」

  妹妹可是我的!

  「我來教你。」

  阿德里安挑眉,退後幾步。

  「你剛才發球用力太大,這是因為你掌握不好發力的技巧。你要先學會正確的揮拍姿勢,不然會傷到自己。」

  娜塔莎點頭。

  麗塔端來一壺溫水,裡面放了幾片檸檬片,兩朵玫瑰花。阿德里安倒了一杯水,一飲而盡。

  *

  琳達和達倫姐弟是下午4點過來的,琳達帶來了按摩師,達倫送了一輛自行車給娜塔莎,於是,奇奇怪怪的開啟了娜塔莎收禮的日常。

  第二天,艾瑞克奈特送了她一匹矯健又溫順的小母馬;接著,是另一個人送的一件紅色的晚禮服;

  一打JimmyChoo的鞋子;

  10打白玫瑰,和幾籃藍色繡球花,堆滿她的閣樓;

  珠寶,有好幾件,從耳環到項鍊,如果忽略寶石的顏色的話,那麼可以湊成一整套;

  一對毫無雜色的白色貓咪,奶萌奶萌的,可愛極了。

  ……

  ……

  很多很多的禮物,五花八門。

  收禮物是很快樂的,但送禮物的人她甚至都不記得長什麼樣。

  參加過奈特家的宴會之後,送禮的人更多了。

  *

  「為什麼他們會送禮物?」娜塔莎不解的問。

  亞歷山大和阿德里安都抬頭看她。

  「怎麼了?我問錯了嗎?」

  「哦不,沒錯,你確實要問問。」亞歷山大穿著晨褸,光著腳,正在吃早餐。

  阿德里安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打扮,他這幾天住在家裡。「男人送你禮物,總是有目的的。」

  「什麼目的?跟我約會嗎?」

  阿德里安笑了笑,「對。」

  她聳肩,「一大半人我都不記得他們長什麼樣。」

  「那是好事。」

  「別答應,一個都別答應。」亞歷山大說。

  「天哪,亞歷克斯!」娜塔莎還沒說話,阿德里安便驚呼,「你像個法西斯!」

  亞歷山大有點侷促的看著娜塔莎,「抱歉,我的錯,我不該、也不能限制你。」

  「我原諒你啦,哥哥。」她笑眯眯,「哥,別擔心,你不說了嗎,約會不算什麼,我應該多認識幾個男孩,或者男人,這樣我才能——體驗生活。」

  亞歷山大忍不住微笑,「我是這麼說的。」好吧,這麼一想,也確實不應該攔阻她「增加閱歷」。

  *

  約會嘛,沒什麼,很普通才是。而且約會也可以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南漢普頓其實很小,你就算出去逛街,見到的也大多都是熟面孔。

  娜塔莎每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滿滿的:上午和哥哥、阿德里安一起吃早餐,然後去逛街;中午在奈特家或是布魯斯家或是隨便哪家吃午餐;下午通常是女孩時間,游泳、美發、按摩、美甲,精緻女孩從頭到腳都要是精緻的;

  晚餐有一半時間在自家吃,也舉辦了幾次派對。

  當然也去別人家參加派對或是宴會,完全可以稱得上「夜夜笙歌」了。

  哦,至於親戚勞倫斯,他的firstname是班傑明,平平無奇的名字,中間名很多個,可以忽略不計。班傑明很喜歡美國,每年都要在美國逗留至少3個月,夏季喜歡來美國玩,他說英國太冷,就是8月,英國的最高氣溫也只有20多攝氏度,一點都沒有夏天的感覺。

  班傑明家的宴會客人就不都是年輕人了,有不少4、50歲的中年人,男男女女,穿著精緻。管家也教過她,老錢家族不論年齡穿著都很低調,你從衣服的外觀上壓根看不出來今年的流行,放在衣櫃裡20年仍然隨時可以拿出來穿,反正不會追逐時尚,所以穿什麼都是那樣;新貴特別是年輕人的穿著緊追時尚,尤其是年輕女孩,從不穿過季的衣服和鞋子。

  娜塔莎沒有過季衣服,她所有的衣帽鞋靴都是最新的。

  宴會上,她是最受歡迎的女孩,人人都想跟她說話、人人都想認識她。年輕客人恭維她的美貌、衣著和珠寶,年長的客人笑容可掬的向她的父母問好,問她喜歡紐約的「新生活」嗎。<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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