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頁
宋瑞質疑:「我怎麼知道你聽完消息後會不會耍詐說不值,然後回去找媒體曝光。」
溫城環顧客廳一圈,說:「我在你的地盤上,我相信你這裡有監控吧。我要是跟你耍心眼,你也可以曝光我啊。」
溫城講到了重點,這屋子裡還真有監控,因為宋瑞不是很信任溫城,怕他耍詐。
既然他點出來了,相信他也知道耍詐的後果,宋瑞就將協議翻到了下一頁。下一頁上寫明了保密的具體內容。
宋瑞給溫城講了自己發現謝然身世的過程,溫城原本對這個秘密只有百分之八十的信任度,聽完後提高到了百分百。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倆的腦迴路一樣。如果他們有這樣一個顯赫的身世背景,早就忍不住拿出來吹噓了。
能合理、光明正大地繼承父母的資源和人脈,出門被前呼後擁、眾星捧月,為什麼要獨自埋頭奮鬥,還卑微可憐地給人當舔狗。
溫城和宋瑞都使用過同樣的手段——靠利用身邊的女人來獲得事業上的成功。他們習慣了走捷徑,所以一旦獲得點什麼,就忍不住炫耀或揮霍,會控制不住地使用自己的「特權」,或通過一些事物來彰顯自己地位的不同。
他們沒見過謝然的生活方式,所以理解不了她的行為。他們吃的、用的、穿的,一定是選貴的,而謝然不會用貴的,只會用她喜歡的,幾十塊錢網購來的T恤和幾千塊的奢牌T恤對她來說沒有太大差別。
謝然從出生起,吃穿用度已經完全脫離了金錢的考量,一切全憑她自己喜歡,所以她根本想不到要向別人展示自己的家世這樣一件事。
溫城和宋瑞用自己的思想去解讀謝然,所以兩個人在沒有確鑿的證據的情況下、在那筆封口費的加持下,都對「謝然是私生女這件事」堅信不疑。
溫城將銀行卡推至宋瑞面前,告訴他:「密碼在背面。」
意思是,他願意花錢買下這個消息。
溫城的心思比宋瑞重,他知道宋瑞為什麼要將信息賣給自己。
宋瑞之前那麼急於跟謝然表白,恨不得昭告天下,一定是發現了她的家世。不幸的是,他被拒絕了。
他把信息賣給自己,既能賺錢,又能懲罰對方,同時如果由自己來爆料,他可以坐享其成,不用被謝然以違反協議的事實告上法庭。
溫城自己利用人,卻很討厭別人利用他。
當初想拿他鋪路的沈思妍已經進去了,現在這個想躲在他背後享漁翁之利的人,也應該進去跟沈思妍作伴才對。
所以溫城沒有告訴宋瑞,關於協議里的陷阱。
「與虎謀皮,焉有其利」,宋瑞並不明白這樣的道理。
溫城在網上曝光這個秘密的時候留了心眼,他在其他某平台買了一個小號,發布完這條微博後,在熱度攀升到一半的時候,刪除了內容,並註銷了帳號。
就算謝然報案,警察查到他,他最多也就是承擔一個民事責任。
因為他曝光的消息是事實,不算造謠誹謗。謝然要告,只能是告他侵犯名譽權。即便發生最壞的情況,那個秘密是假的,他刪除那條微博的時候,其瀏覽或轉發次數均未達到「情節嚴重」的判定標準,他不會受刑事處罰。
*
經由律師分析,謝然知道溫城這次在網上造謠她是私生女這件事,最多就是被拘役幾天,她心裡頗有些遺憾。
在等待親子鑑定出結果的過程中,謝然收到了一個陌生人的來電,對方聲稱是關柳柳的前夫,想找高蘿當面談點事,地點約在一家神經康復中心。
那家康復中心位於臨城的西部邊緣地帶,位置距離市區稍微偏遠一點,但是環境很好,四周有寺廟、公園等景點,自然資源跟人文景觀都很豐富,整體環境很適合病人做康復療養。
關柳柳的前夫約她到西郊康復中心見面,謝然猜測大概率是跟關柳柳有關,但具體什麼事情她想不出來。
謝然跟高姝樂講了這件事,高姝樂說如果她想去的話,可以陪她一起過去看看。
那天下午,高姝樂同高蘿一起來到西郊康復中心,見到了關柳柳的前夫。
是個氣質儒雅的中年男人,看著比關柳柳年紀要大些。
通過交談,高蘿得知他叫司昱,比關柳柳大十歲,兩人在一場聚會中相識,交往一段時間後結為伴侶。不過因為司昱的生意在國外,兩人常年分居,感情日漸平淡。
從言談中,高蘿能感覺到他對關柳柳移情別戀這件事並沒有心生責怪,反而能夠理解她。
離婚後,他跟關柳柳的交往模式從戀人變回朋友,這次聽說她出事了,立即回國看望她。
他說關柳柳的情況有點嚴重,那天晚上摔到了腦袋,腦出血。做了手術,雖然人清醒過來,但是四肢不能動了。診斷出是暫時性的肢體運動障礙,醫生告訴他們,通過治療和康復訓練可以慢慢恢復。
高蘿和高姝樂在病房裡見到了關柳柳,差點沒認出來。之前那個艷光四射的女明星,如今瘦得皮包骨一樣地躺在病床上,由於頭髮被剃掉的緣故,頭上戴了一頂帽子,整個人很憔悴。
司昱說,關柳柳不是不小心摔倒的,她是跟溫城發生爭執,被他推倒的。
關柳柳在確認生命體徵穩定後,轉到臨城這家康復中心。溫城到醫院看過她,關柳柳想追究他的責任,溫城卻否認她的控訴,說她摔壞了腦子,記憶出問題,明明是她自己不小心摔的。
他當然要否認,關柳柳的態度一看就不會同他和解 。而衝動致人重傷在律法上有兩種判罰結果,一個是過失傷人,一個是故意傷人,怎麼判定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意圖。不管哪種結果,他都逃不了刑事責任。前者是三年以下,後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他認了,那麼沈思妍出來的時候,他都還在裡面。
關柳柳覺得溫城就是故意的,當時她從宴會廳回去後,告知了溫城,關於高蘿的身份,以及他即將在行業內面臨的危機。她提出二人就此分開,會給他一筆分手費,孩子她也不會跟他爭。
關柳柳自認這些年對他已經仁至義盡。資源給了,人脈介紹了,是他自己不爭氣,非要在節目上耍大牌,把Jun也教育得目中無人,下了節目還要報復人家小孩兒。
關柳柳的個性就是當斷則斷,不拖泥帶水。
溫城還沒從「即將失業」的恐慌中冷靜下來,聽到關柳柳的話,覺得她過於無情。這麼多年的相處中,他一直哄著她順著她,可以說毫無男性尊嚴。現在他遇到麻煩了,說要把他甩掉就甩掉。
他勃然大怒,跟她發生激烈爭吵,然後動了手,將她重重推倒再地。
雖然受害人指控犯罪嫌疑人可以被當做證據,但是不能作為直接定罪的依據,需要其他證據支持。
司昱鋪墊完所有「前提概要」,終於講到今天約高蘿過來的目的。
「我問過了酒店,二十四樓的監控壞了,那天發生的事,酒店也提供不了有用的信息。但是柳柳說,那天晚上你到過二十四樓,並且看到她跟溫起爭執的過程,溫城還對你動了手,是嗎?」
高蘿沒有立刻回答,她認真想了一會兒,反問:「是需要我幫她做人證嗎?」
「對。」
高蘿不解:「比起我,Jun不是更合適嗎?他一直跟他們待在一個房間。我見過的,他也見過,甚至比我見到的多得多。」
高蘿最多只能證明關柳柳和溫城事前有過爭吵,以及溫城有潛在的暴-力傾向,不能直接證明事發時的情況。但是Jun一直跟他們在一起,父母爭吵、動手,他肯定見到了。
關柳柳看過來,解釋說:「我跟溫城吵架之前,Jun在房間睡著了,我們是在衛生間吵的,他沒親眼見到過程,而且溫城現在不讓Jun來見我。」
關柳柳這次受傷導致四肢癱瘓,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恢復,而且可能會有後遺症,沒辦法像原來那樣高強度工作,她的事業必然遭受重創。
除此之外,她跟溫城、Jun的關係被全網曝光,她的形象和口碑嚴重下滑,對事業也有影響。很可能等她出院的時候,娛樂圈已經查無此人了。
關柳柳咽不下這口氣,她必須要讓溫城受到應有的懲罰。
她請求高蘿,請她務必幫忙。
高蘿答應了,說等關柳柳這邊報案之後她會配合警方調查,也會出庭給她當人證。
離開之後,高姝樂問她:「不是說好不插手他們的事嗎?」
高蘿嘆口氣說:「沒想到她受傷這樣嚴重,而且,也許我欠她一個人情。」
在二十四樓,溫城衝上前拽住她胳膊的時候,高蘿不確定,如果當時關柳柳沒有上前阻止,她是不是真的會被溫城拖進房間,從陽台扔下去。那個幻象太真實,以至於讓她晚上都會被噩夢驚醒。
不管幻象是不是真的會發生的事情,總歸關柳柳當時幫了她。現在她需要自己出面作證,這點忙總是要幫的。而且對方是溫城,他幹了那麼多壞事,如果能讓他判刑,也算是替社會除害了。<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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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城講到了重點,這屋子裡還真有監控,因為宋瑞不是很信任溫城,怕他耍詐。
既然他點出來了,相信他也知道耍詐的後果,宋瑞就將協議翻到了下一頁。下一頁上寫明了保密的具體內容。
宋瑞給溫城講了自己發現謝然身世的過程,溫城原本對這個秘密只有百分之八十的信任度,聽完後提高到了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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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城和宋瑞都使用過同樣的手段——靠利用身邊的女人來獲得事業上的成功。他們習慣了走捷徑,所以一旦獲得點什麼,就忍不住炫耀或揮霍,會控制不住地使用自己的「特權」,或通過一些事物來彰顯自己地位的不同。
他們沒見過謝然的生活方式,所以理解不了她的行為。他們吃的、用的、穿的,一定是選貴的,而謝然不會用貴的,只會用她喜歡的,幾十塊錢網購來的T恤和幾千塊的奢牌T恤對她來說沒有太大差別。
謝然從出生起,吃穿用度已經完全脫離了金錢的考量,一切全憑她自己喜歡,所以她根本想不到要向別人展示自己的家世這樣一件事。
溫城和宋瑞用自己的思想去解讀謝然,所以兩個人在沒有確鑿的證據的情況下、在那筆封口費的加持下,都對「謝然是私生女這件事」堅信不疑。
溫城將銀行卡推至宋瑞面前,告訴他:「密碼在背面。」
意思是,他願意花錢買下這個消息。
溫城的心思比宋瑞重,他知道宋瑞為什麼要將信息賣給自己。
宋瑞之前那麼急於跟謝然表白,恨不得昭告天下,一定是發現了她的家世。不幸的是,他被拒絕了。
他把信息賣給自己,既能賺錢,又能懲罰對方,同時如果由自己來爆料,他可以坐享其成,不用被謝然以違反協議的事實告上法庭。
溫城自己利用人,卻很討厭別人利用他。
當初想拿他鋪路的沈思妍已經進去了,現在這個想躲在他背後享漁翁之利的人,也應該進去跟沈思妍作伴才對。
所以溫城沒有告訴宋瑞,關於協議里的陷阱。
「與虎謀皮,焉有其利」,宋瑞並不明白這樣的道理。
溫城在網上曝光這個秘密的時候留了心眼,他在其他某平台買了一個小號,發布完這條微博後,在熱度攀升到一半的時候,刪除了內容,並註銷了帳號。
就算謝然報案,警察查到他,他最多也就是承擔一個民事責任。
因為他曝光的消息是事實,不算造謠誹謗。謝然要告,只能是告他侵犯名譽權。即便發生最壞的情況,那個秘密是假的,他刪除那條微博的時候,其瀏覽或轉發次數均未達到「情節嚴重」的判定標準,他不會受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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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律師分析,謝然知道溫城這次在網上造謠她是私生女這件事,最多就是被拘役幾天,她心裡頗有些遺憾。
在等待親子鑑定出結果的過程中,謝然收到了一個陌生人的來電,對方聲稱是關柳柳的前夫,想找高蘿當面談點事,地點約在一家神經康復中心。
那家康復中心位於臨城的西部邊緣地帶,位置距離市區稍微偏遠一點,但是環境很好,四周有寺廟、公園等景點,自然資源跟人文景觀都很豐富,整體環境很適合病人做康復療養。
關柳柳的前夫約她到西郊康復中心見面,謝然猜測大概率是跟關柳柳有關,但具體什麼事情她想不出來。
謝然跟高姝樂講了這件事,高姝樂說如果她想去的話,可以陪她一起過去看看。
那天下午,高姝樂同高蘿一起來到西郊康復中心,見到了關柳柳的前夫。
是個氣質儒雅的中年男人,看著比關柳柳年紀要大些。
通過交談,高蘿得知他叫司昱,比關柳柳大十歲,兩人在一場聚會中相識,交往一段時間後結為伴侶。不過因為司昱的生意在國外,兩人常年分居,感情日漸平淡。
從言談中,高蘿能感覺到他對關柳柳移情別戀這件事並沒有心生責怪,反而能夠理解她。
離婚後,他跟關柳柳的交往模式從戀人變回朋友,這次聽說她出事了,立即回國看望她。
他說關柳柳的情況有點嚴重,那天晚上摔到了腦袋,腦出血。做了手術,雖然人清醒過來,但是四肢不能動了。診斷出是暫時性的肢體運動障礙,醫生告訴他們,通過治療和康復訓練可以慢慢恢復。
高蘿和高姝樂在病房裡見到了關柳柳,差點沒認出來。之前那個艷光四射的女明星,如今瘦得皮包骨一樣地躺在病床上,由於頭髮被剃掉的緣故,頭上戴了一頂帽子,整個人很憔悴。
司昱說,關柳柳不是不小心摔倒的,她是跟溫城發生爭執,被他推倒的。
關柳柳在確認生命體徵穩定後,轉到臨城這家康復中心。溫城到醫院看過她,關柳柳想追究他的責任,溫城卻否認她的控訴,說她摔壞了腦子,記憶出問題,明明是她自己不小心摔的。
他當然要否認,關柳柳的態度一看就不會同他和解 。而衝動致人重傷在律法上有兩種判罰結果,一個是過失傷人,一個是故意傷人,怎麼判定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意圖。不管哪種結果,他都逃不了刑事責任。前者是三年以下,後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他認了,那麼沈思妍出來的時候,他都還在裡面。
關柳柳覺得溫城就是故意的,當時她從宴會廳回去後,告知了溫城,關於高蘿的身份,以及他即將在行業內面臨的危機。她提出二人就此分開,會給他一筆分手費,孩子她也不會跟他爭。
關柳柳自認這些年對他已經仁至義盡。資源給了,人脈介紹了,是他自己不爭氣,非要在節目上耍大牌,把Jun也教育得目中無人,下了節目還要報復人家小孩兒。
關柳柳的個性就是當斷則斷,不拖泥帶水。
溫城還沒從「即將失業」的恐慌中冷靜下來,聽到關柳柳的話,覺得她過於無情。這麼多年的相處中,他一直哄著她順著她,可以說毫無男性尊嚴。現在他遇到麻煩了,說要把他甩掉就甩掉。
他勃然大怒,跟她發生激烈爭吵,然後動了手,將她重重推倒再地。
雖然受害人指控犯罪嫌疑人可以被當做證據,但是不能作為直接定罪的依據,需要其他證據支持。
司昱鋪墊完所有「前提概要」,終於講到今天約高蘿過來的目的。
「我問過了酒店,二十四樓的監控壞了,那天發生的事,酒店也提供不了有用的信息。但是柳柳說,那天晚上你到過二十四樓,並且看到她跟溫起爭執的過程,溫城還對你動了手,是嗎?」
高蘿沒有立刻回答,她認真想了一會兒,反問:「是需要我幫她做人證嗎?」
「對。」
高蘿不解:「比起我,Jun不是更合適嗎?他一直跟他們待在一個房間。我見過的,他也見過,甚至比我見到的多得多。」
高蘿最多只能證明關柳柳和溫城事前有過爭吵,以及溫城有潛在的暴-力傾向,不能直接證明事發時的情況。但是Jun一直跟他們在一起,父母爭吵、動手,他肯定見到了。
關柳柳看過來,解釋說:「我跟溫城吵架之前,Jun在房間睡著了,我們是在衛生間吵的,他沒親眼見到過程,而且溫城現在不讓Jun來見我。」
關柳柳這次受傷導致四肢癱瘓,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恢復,而且可能會有後遺症,沒辦法像原來那樣高強度工作,她的事業必然遭受重創。
除此之外,她跟溫城、Jun的關係被全網曝光,她的形象和口碑嚴重下滑,對事業也有影響。很可能等她出院的時候,娛樂圈已經查無此人了。
關柳柳咽不下這口氣,她必須要讓溫城受到應有的懲罰。
她請求高蘿,請她務必幫忙。
高蘿答應了,說等關柳柳這邊報案之後她會配合警方調查,也會出庭給她當人證。
離開之後,高姝樂問她:「不是說好不插手他們的事嗎?」
高蘿嘆口氣說:「沒想到她受傷這樣嚴重,而且,也許我欠她一個人情。」
在二十四樓,溫城衝上前拽住她胳膊的時候,高蘿不確定,如果當時關柳柳沒有上前阻止,她是不是真的會被溫城拖進房間,從陽台扔下去。那個幻象太真實,以至於讓她晚上都會被噩夢驚醒。
不管幻象是不是真的會發生的事情,總歸關柳柳當時幫了她。現在她需要自己出面作證,這點忙總是要幫的。而且對方是溫城,他幹了那麼多壞事,如果能讓他判刑,也算是替社會除害了。<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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